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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公告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肖吕彦    时间:2024-04-12 17:15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鼓励和推动劳动者自主创业,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将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脱贫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申请条件

1.经营场所和注册地属沧源县辖区且正常经营(有营业执照、悬挂店名牌子、牌子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申请人及其配偶征信无不良记录;

3.申请人未享受过创业贷款扶持或享受创业贷款扶持(“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不超3次(含3次);

4.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没有在企业交纳社会保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还款方式

(一)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二)贷款期限:3年。

(三)还款方式:

1.“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四、贴息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个人和财政贴息各占50%。

(一)“贷免扶补”年利率:3.9%,财政贴息1.95%,个人承担1.95%;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年利率:3.8%,财政贴息1.9%,个人承担1.9%。

五、所需材料

(一)“贷免扶补”: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户口册原件或复印件;2.就业状况证明类(人员类别证明类);3.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4.经营状况类:营业执照(从事特许经营的还需提供相关特许经营许可证);5.资产证明:不动产证、购房合同、车辆发票等资产性证明;6.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流水,租房协议等收入性证明。7.创业导师(联系人)资料:创业导师(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号码;8.贷款承诺书:《借款承诺书》(在线填写),“贷免扶持”需在系统上简要填写创业计划书;9.承贷银行审核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额贷款审批表,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农行卡,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借款人财产证明,近一年收入流水,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担保人收入证明。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申请先后顺序,至贷款名额满为止。

七、咨询电话

(一)“贷免扶补”承贷单位:

办理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沧源县联社营业部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54号

沧源县联社岩帅分社

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岩帅街道

沧源县联社勐省分社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勐省街道

沧源县联社糯良分社

沧源佤族自治县檽良乡檽良街道

沧源县联社勐角分社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勐角街道

沧源县联社班洪分社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洪乡班洪街道

沧源县联社芒卡分社

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芒卡街道

沧源县联社芒那分社

沧源佤族自治县广允路53号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承贷单位:

办理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中国农业银行沧源佤族自治县支行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街心花园

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7121779

县工商联 :7123646

县总工会 :7121950

团县委:7121949

县妇联 :7121951

县市场监管局: 7126257

县教体局:7122083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