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30 16:51:40 来源:《阿佤山》编辑部 作者: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
普查目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这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地区分布、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对象: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中国境内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与前五次人口普查不同的是,这次普查将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外国人也纳入普查范围。
普查内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有关住户、社会保障和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来华居住等情况的调查。
登记对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填表登记的对象为:现有人口加户籍外出人口,即包括普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口,也包括普查时点未居住在本户,但户口在本户的人口。
标准时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登记方式: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坚持以村委会、居委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的地域原则,以户为单位,由普查员按照逐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采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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