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16 15:33:26 来源:县纪委 作者:陈银芳
一是严把“用人关”,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把党性强、作风正、人品好,有能力、有水平、有事业心,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的岗位上来。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方面,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公务员以交流的形式进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30岁左右,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条件。2009年以来,调整班子成员5人次,其中,交流到系统外任职1人,系统外调入2人,机关内部交流、提拔2人;新调入机关工作的一般干部2人;按照上级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配备了1名正科级纪律检查员和1名副科级监察员。
二是严把“教育关”,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把政治理论、纪检监察业务、法律等相关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办夜校、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等办法,同时突出典型案例剖析学习,用先进典型引导人,用反面教材警示人,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2009年以来,受到中央、省、市纪委业务培训和党校短训的干部有6期49人;22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县上举办的干部夜校培训。
三是严把“实践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服务基层意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的开展,安排干部下基层锻炼,使干部知识结构由单一走向复合,让干部进一步掌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激发工作热情,努力使我县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真正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2009年以来两次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52人深入挂钩村(单甲乡单甲村)开展“走千户访万名群众”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活动;下派1名干部参加新农村建设,任乡新农村工作队长;下派2名干部参加全县烤烟生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