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加快沧源县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沧源自治县财政局及时按照上级财政要求,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对接,把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2539.77元(其中:中央24394.91元、省级18144.86元)拨付至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