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通告》等相关规定对城区无主、放养家畜家禽的行为进行整治,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加大安全、文明、规范圈养家畜家禽的工作宣传,社会效果积极向好。但仍有部分居民群众存在放养家畜家禽的行为,严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进一步净化城市公共环境,减少、消除放养家畜家禽影响城市公共环境和传播疫情风险等安全隐患。6月3日,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新一轮无主放养的家畜家禽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共捕杀无主放养水鸭7只。
下一步,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同时,呼吁广大居民群众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圈养家畜家禽意识,共同营造良好、舒适、安全、和谐、健康的城市生活环境。(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