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2018年09月17日12时许,沧源县公安边防大队在耿沧线糯良段56公里 600处,查获非法运输冻品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三辆。经查:牌照云L30772车辆载有冻品猪蹄,毛重约:17.74吨;牌照:云S20521车辆载有冻品鸡脚筋,毛重约:19.16吨;牌照:云AD7269车辆载有冻品鸡脚筋,毛重约:21.6吨。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置操作流程(试行)》(临政打私发〔2017〕1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1、号牌为云L30772车辆车厢内装载的冻品猪蹄毛重约17.74吨;
2、号牌为云S20521车辆车厢内装载的冻品鸡脚筋毛重约19.16吨;
3、号牌为云AD7269车辆车厢内装载的冻品鸡脚筋毛重21.6吨。
以上物品查获现场无货主,承运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涉嫌为走私货物,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因查获的冻品属于鲜活、易腐不宜长期保管的货物,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无主货物依法先期处理。联系电话:0883-7121214。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