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通告 >> 正文

沧源7月16日开始办理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来源:沧源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jyj01     时间:2018-07-11 11:55  点击:[]

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贷政策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让孩子失去上大学的机会。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教育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教育改变贫困命运的重要保障。

2018年,国开行将坚定不移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深化与教育部门的合作,继续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支持力度。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三、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情况: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3.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4.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用途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相同。

2018年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按6年确定。根据借款学生按剩余在校时间加13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表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得违规延长期限。

点击查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情况表.doc

 (六)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七)贴息及宽限期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当年不在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间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贷款到期日期不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四、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可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

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携带《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前往指定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内仅需由一个资格认定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五、申请审查

(一)首次申请贷款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首贷申请材料

A、出示材料:1.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2.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3.户口簿原件。

注意事项:1.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2.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B、提交材料: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县级资助中心应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核查首贷学生是否已进行高中预申请。对于未通过预申请且未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告知对方前往指定部门盖章。

(二)续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续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1.办理人本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县级资助中心应指导学生现场登录维护。

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前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六、网上注册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或者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1)登录系统后,访问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点击“继续浏览此网页”即可(IE浏览器版本不同提示会稍有区别);

(2)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完成注册。

2.完成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在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4.携带《申请表》及申贷相关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在百度搜索学习《支付宝使用说明》)。

(二)再次贷款学生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借款人相关信息,如果不知道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通过“密码找回”或联系县资助中心找回密码。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还必须填写续贷声明。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表》及申贷相关材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在百度搜索学习《支付宝使用说明》)。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

七、注意事项

1.学生首次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内签订《约定与承诺书》。

2.《申请表》导出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

请同学们尽可能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对于近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3.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4.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

(1)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忘了密码,您可以通过密码提示问题重设密码”超链接。选择“回答系统问题找密码”,录入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系统预留的QQ号和一份合同号,输入新密码并确认。或者选择“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输入正确的提示问题答案后,输入新密码确认。

(2)请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

(3)拨打助学贷款呼叫电话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热线电话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5.支付宝使用方法请在百度搜索学习《支付宝使用说明》。

6.如忘记支付宝密码?

如果没有修改过支付宝登录密码,在两个位置会有初始密码,一个位置是打印好的《受理证明》的下方;另一个位置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我的首页”上。

使用初始密码登录支付宝不成功,说明修改过初始密码,可以使用支付宝提供的“安全保护问题”、“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等方式尝试找回密码。如果支付宝网站上提供的几种找回方式无效,请同学们联系支付宝助学贷款专线客服进行密码重置(此种方式不能实时重置,需要学生上传证件审核后重置)。

支付宝咨询电话:95188

7.如果贷款学生的身份信息、就学信息、账户信息需变更,请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亲自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同时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办理部门:沧源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九、办结时限:2018年7月16日-2018年9月25日

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沧源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十一、收费标准:免费

 

点击下载:助学贷款生源地学生在线-学生使用手册V1.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