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2018年4月15日,沧源县森林公安局在原沧源县勐董镇木材公司院场内,查获无主且有走私嫌疑的木材原木48桐。
通过调查次批木材现场无货主,货场负责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且称不知货主是谁,均有走私货物的嫌疑,已按法律规定施行了登记保全。
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理操作流程(试行)》(临政打私发【2017】1号)等规定,现予以公告: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沧源县森林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83-7122501。
沧源县森林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