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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检自查报告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3-05-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2〕28号)文件,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综合自查和民意调查等评价方式,对全县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沧源佤族自治县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检自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县食安委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883—7125058,邮箱:cyxsawb@163.com



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沧源佤族自治县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检自查报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2017年创建成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全力铸牢食品安全防线,创建工作持续得到巩固。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2〕28号),沧源佤族自治县对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沧源地处祖国最西南边陲,全县国土面积2446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和1个农场,95个行政村(社区),644个自然村,917个村(居)民小组,全县常住人口16.02万人。截至2023年3月底,全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041户。其中,食品生产许可25户,小作坊26户;食品经营主体3501户(食品销售988户,餐饮服务860户,单位食堂126户,仅售预包装食品1527),小摊贩489户。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不断创新监管举措,全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3.96%,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创建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深入推进党政同责。近年来,我县持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通过制定印发《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清单》,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等,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发展、民生工作、社会稳定等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县食安委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常态化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强化风险监测结果通报,着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守住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2.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坚持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县委全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并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中明确将落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县委跟踪督办内容,强化跟踪问效。我县出台了《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调整充实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持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聚焦重点环节,提高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持续强化源头治理。一是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对全县涉及的在产、停产涉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清单。督促正常运行的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按相关技术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现已建设完成监测井7个,编制《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隐患整治方案》。加大对涉镉等重金属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2年度,查处涉重金属环境违法问题1件,实施57.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及时跟进问题整改情况。二是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2021—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2022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实施方案》等,于2022年底100%完成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目标任务。三是2021年6月起,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对农药定点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台账收录制度,未发现有禁限农药销售现象。2022年检查农药经营单位70家,检查种植户40家,组织培训农药使用9期,培训357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29份。四是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我县目前共有4个屠宰场(点),2022年共完成屠宰检疫猪49874头、牛2985头,完成非洲猪瘟自检840批,9050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检出并无害化处理病害猪32头,完成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130头份,结果全部为阴性。

2.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关,县发展改革局认真落实粮食出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进行储备粮轮换工作,并协同相关部门扦样送检,检验报告合格后通过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竞价方式轮出。新轮入的储备粮通过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竞价方式采购,验合格方才验收,确保了粮食质量完好、数量真实。二是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超标粮食处置管理方案(试行)》,开展了政策性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及市场化粮食收购监督检查,聚焦突出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推动粮食收购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不走过场。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保障我县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以防我县内出现违反质价政策、超标粮食、掺杂使假、欺行霸市、拖欠售粮款等行为,保证种粮农民“种粮卖得出、卖的好价”。三是为切实加强我县地方储备粮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存储的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适时轮换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确保我县储备粮安全,县发展改革局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储备粮质量定检,近年来未发生政府储备粮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

3.突出各类专项整治。一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覆盖率、企业自查报告、食品安全员考试覆盖率均达100%,结合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及高风险企业重点检查,持续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合规。二是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和“六T”管理模式,“互联网+明厨亮灶”率100%,认真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全覆盖检查学校食堂102所,严守校园食品安全。三是持续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我县4家正常生产经营的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开展白酒质量安全提升行动,2022年对家庭自酿白酒作坊开展快检273批次,对我县辖区内白酒生产企业及白酒加工小作坊进行全覆盖检查,持续开展餐饮流通环节销售来源不明散装白酒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共发放《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告知书》465份,签订《长江“十年禁渔”承诺书》279份。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不断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监管。

4.提高食品抽检能力。建立了全覆盖食品安全抽检体系,实现生产经营主体、快速检测和定量检测的有机结合,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完成各类抽检任务,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均达100%;2020年完成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916批次,2021年完成852批次,2022年完成896批次,均达到5批次/千人以上;三年来,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34件,完成率达100%。

5.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近三年来,共查处各类食品行政违法案件132起;扎实开展“昆仑”专项行动,深化多警种协同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按照“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办要求,办好食品领域的刑事案件,近三年来,查办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起。

(三)夯实监管基础,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保障财政经费投入。不断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副食品安全资金,不断提高监管执法保障能力,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财政资金保障。2020年至2022年,食品安全经费纳入县本级预算46.3万元,争取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经费77.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等工作。

2.提升队伍专业素质。近三年,认真组织食品监管工作人员参加省食安办举办的食品检查岗位培训,20人获得了结业证书。每年对餐饮服务单位、各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三年来,共组织食品安全培训46场次,参训人员2000余人次。

3.着力提升应急救治。一是修订完善《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2021年、2022年县食安委办均录制应急演练(桌面推演)视频,在县食安委全体会议暨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组织观看,并将视频发至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求反复组织观看学习,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县14个监测哨点医院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药品储备、设备升级等,提升急救能力。各级各部门强化应急值班安排,预防发生安全事故能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三、创建工作示范引领

(一)落实“两个责任”构筑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机制建设。一是县食安委办于2022年11月4日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沧源佤族自治县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沧食安办发〔2022〕16号),成立了沧源佤族自治县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二是县食安委于2022年12月30日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沧食安委发〔2022〕4号),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三是县委办、县政府办于2023年3月7日印发《县级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强调进一步完善承诺书签订工作,包保领导每季度进行督导检查等。

2.强化宣传培训。为使各包保干部全面了解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相关工作,县食安委办制作了《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应知应会口袋书》,发放至县级包保干部及各乡(镇、场),以简洁明了的方式告知包保干部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纪律要求等。县食安委办通过沧源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致全县食品安全包保干部的一封信”,以信函的形式告知广大包保干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并提醒包保干部按时开展包保检查工作。县食安委办多次组织召开县级部门及乡镇业务员宣贯培训,使包保干部进一步熟悉掌握督导检查任务及要求。

3.有序推进督导检查。为督促各包保干部常态化开展好督导检查工作,县食安委采用工作提醒、督查情况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包保干部按照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好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监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二)智慧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逐步在生产车间安装监管摄像头,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全县102所学校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全面推广应用“餐饮安心码”“阳光食安”小程序,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由“人工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为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推动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农产品追溯先行先试,我县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目前共有25家企业纳入省级追溯平台管理,15家企业进入国家级追溯平台管理。

(三)诚信建设持续拓展信用监管举措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录入共享食品安全违法信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按要求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失信人员在银行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联合惩戒。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持续加强对工业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抓好工业食品加工生产领域食品生产加工国家标准建设,全力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等工作。

(四)机制创新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一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监管等工作基本制度,持续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工作有效衔接。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挂牌成立县公安局驻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合作室,制定《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助、联动执法。三是充实完善乡、村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力量,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四是结合创文、创卫工作,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动,2023年3月,我县召开制止餐饮浪费千家餐饮单位承诺动员大会,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持续加强舆论宣传,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

(五)全面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联合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持续加强全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逐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综合治理能力三大措施,重点对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贸市场等进行规范,三年来,共查处农村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41起,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持续维护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六)发挥特色优势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县食安委办印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战略,以建设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为抓手,全面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有6家企业37块基地被认定为“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面积为64344.5亩;通过“三品”认证企业共8家,认证产品25个,认证产品产量3672吨。

四、创建工作特色经验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开展食品安全治理,逐步形成全员共同参与食物中毒防控,有力维护全县食品安全的良好格局。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统筹有力。我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坚持把食物中毒防控工作作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通过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等方式,层层压实管控责任,全面构建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强化防控重点,提升治理处置能力。各监管部门紧盯农贸市场、餐馆、学校等防控重点场所,结合创文、创卫及各类专项行动,加强监管,学校等集体用餐单位不得采购、加工高风险食品,从源头上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强化科普宣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线下+线上”同步推进宣传工作方式,“线下”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3·15”宣传等活动,通过在醒目位置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粘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音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预防知识,学校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主题班会、暑假期间统一向学生家长发放安全告知信等方式宣传食物中毒防控知识。“线上”通过本地佤山电视台、沧源融媒、相关部门微信公众号等播放宣传片等,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压降食物中毒情况发生。

五、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尽管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一是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升。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治意识淡薄、管理能力弱,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群众食品安全风险警惕性不高、防范意识不强,农村集体聚餐、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风险依然存在。二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食品安全协管员多为兼职人员,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综合素质不高,致使基层监管力量无法满足工作的需要,存在监管风险。三是部门协同有待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加强。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持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持续完善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二是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三是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水平,继续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四是加大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力度。持续落实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成果,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契机,结合创文、创卫及健康县城创建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把严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六、自评结论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沧源佤族自治县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动员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达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标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工作达到了《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2022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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