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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唐鹏  时间:2024-03-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沧源佤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接受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财政经济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市委财政经济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全县财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查指导全县财政经济工作政策措施落实等。

一、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系统预测分析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结合实际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点的建议;编制全县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检查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按照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县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对策及思路。

(三)编制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县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方向、资金筹措和有关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办理全县新上生产项目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稽查等有关工作。

(四)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

(五)研究我县经济社会运行动态,进行综合分析和宏观经济监测和预测工作,协调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计划的实现。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以工代赈的有关政策,对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进行管理;组织实施沧源佤族自治县“兴边富民”工程规划和协调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对口联系省级“3+1”挂钩对口帮扶单位。

(七)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发展重点和国民经济比例关系。

(九)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十)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的物价法律、法规和政策,监控全县的物价总水平,对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价格进行宏观调控,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的定期验审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监审,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

(十一)负责拟订我县对内对外开放方案,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的研究;对全县发展规划、对内对外开放、宏观经济形势及发展动态、产业经济政策和发展、农村和农业改革发展等问题进行研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对策建议。

(十二)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及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规划、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保证机关正常有序、有效运转;负责拟订并监督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起草局内的各类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督办、保密等机关日常事务;承担本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干部人事、文书、档案、文电、保密、群团、财务、保卫、接待、行政事务、离退休干部及车辆管理工作;联系市发改委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

1.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财政经济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委财政经济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全县财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查指导全县财政经济工作政策措施落实等。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负责利用外资、口岸查验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3.组织拟订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拟订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联系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提出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建议。

4.接受县委财经委的直接领导;负责联系办理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科的相关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计划

监测分析研究全县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政府储备的建议;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拟订我县对内对外开放、推动经济联合协作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优化对外开放的政策环境;负责外来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认证审核工作;协调、监督、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与我县结对协作部门的经济联合承接、业务洽谈、接待互助和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制定有战时信息动员方案,认真搞好信息动员潜力调查;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负责有关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信息综合和统计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办理市发改委综合科、发展规划科、能源发展规划科、社会发展科的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固定资产投资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负责汇总编制全县社会固定资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组织编制专项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申报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有关宏观调控管理政策,提出和参与制定全县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投资法规;管理、协调、指导、汇总分析建设项目执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利用外资计划,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审核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研究提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意见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检查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审查重点建设项目的可研、初设和投资概算,组织或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联系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基础产业科、电力建设与能源对外合作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的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地区经济发展股(兴边富民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生态环境建设与整治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以工代赈计划,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西部大开发,边境民族贫困乡镇西部国债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审批和审核申报环境保护、整治项目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项目;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对口扶持及区外合作,协调全县经济发展和协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沧源佤族自治县“兴边富民”工程规划和协调监督各部门“兴边富民”工程执行情况,联系衔接“3+1”对口帮扶单位。联系市发改委农村经济发展与产业协调科、地区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辐射中心建设与西部开发科、扶贫协调科的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经济体制改革法规股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大体制改革问题,提出促进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全县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指导相关政策法规和现行规章的实施;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及其相关工作,联系市发改委行政审批与体改法规科的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价格收费管理股(价格调控监测股)

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物价的方针、政策,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物价总水平,运用经济政策、经济杠杆、经济措施对价格总水平进行调控;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商品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组织开展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监督商品价格政策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执行;负责对同级政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越权制定的商品价格提出处理建议;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管理,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范围内需要新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工作;负责对县管权限内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管理及调价审批工作,做好主要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控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公、检、法、司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价格鉴证工作的建议;负责起草价格重大会议文件和业务综合性文件,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联系市发改委价格与收费管理科、价格调控监测科、成本调查监审科的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粮食、物资储备与经贸流通管理股

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2.监测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粮食、棉花、食糖等县级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

3.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统筹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拟订全县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重大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或备案;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联系市发改委做好经贸流通科、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科、粮食和物资规划建设科的相关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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