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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admin   时间:2016-02-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沧政办发〔2015〕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编委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5〕78 号)精神,设立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相关职责。

二、主要职责

( 一)负责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 统计调查计划、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规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 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 二)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云南省 统计管理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 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领导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负责各乡 镇、各部门地方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 法的管理;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统计队伍、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

(四)搜集、整理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 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并搜集、整理、提供外地区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及全社会提供决策参考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 印制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 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 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

(七)组织和管理全县统计员上岗、职称、资格培训、考试 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九)管理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学会和省、市统计学会驻沧 成员,按照上级统计学会的安排,组织、指导统计干部开展统计学术研究、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统计资料研究和开发交流。

(十)承担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内设 6 个机构(股室)。

( 一)办公室

负责公文、会务、财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 信访和机关其它政务、事务性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 动工资工作;负责做好计算机管护和网络建设工作,确保数据处 理正常、安全运行;负责组织制定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 查制度及改革方案;审查和审批地方、部门的统计调查方案;管 理全县统计报表及统计标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指导相关政策法规和现行规章的实施;负责推进依法行 政及其相关工作。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 查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组织管理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主动与民政、住建等部 门联系承办统计用区代码与城乡划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治安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二)综合核算股

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 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目标和宏观战 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 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和《沧 源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手册》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县 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县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民收支和资产负债核算,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负责全县行业或乡镇间的数据衔接、审核和评估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一产业股

组织管理实施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提供农林牧渔业和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数据;负责对农村社会经济发 展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预测、分析和评估,对农村产业发展 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指导全县农村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夯实农村统计基础工作;提供全县农民经济收支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二、三产业股

二、三产业股包括工业统计、房地产统计、建筑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商贸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劳资科技统计。

1.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 整理和提供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全县工业的调查统计数据;负 责提供全县工业宏观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评估和分析,并提出调控咨询建议;加强对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统计基础、统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组织实施房地产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调查工 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房地产、建筑业,以 及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通过统计数据分析提出相应意见建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开 展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负责全县城乡、集体和个人固定资产 投资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逐 一跟踪监测制度,按月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有关固定资产数据; 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基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组织管理实施县内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服务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 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商业全行业统计数 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服务行业的跟踪监测;建立并完善服 务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方法;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卫生医疗、 科技的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 统计数据;负责劳动工资、就业等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 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负责制定全县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方案,开展文化产业调 查,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整理加工全县文化产品制造业、文 化艺术、体育业、广播、 电视、 电影和音像业、文化用品印刷、 记录媒介复制业、新闻出版业、文化用品批发零售业、文化信息 传输服务业、文化社会娱乐服务、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统计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在培育民族精神、提高人的素质、弘扬民族文化、传播优秀文化产品、规范文 化市场、顺应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实施 宏观管理提供准确及时的文化产业统计资料、统计分析和咨询意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能耗统计股

负责贯彻落实《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和《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开展全县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和消费情况的监 测评价和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全县的能源消费及节约统计调查, 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高全县能源消耗统计调查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 审核与检查,开展统计分析及预测,进行能源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全县能源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普查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县人口、经济、农业、基本单位、第三产业普 查和投入产出等调查的技术性工作;负责对上述普查数据进行搜 集、开发、编印,以提供今后查询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人员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 一)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 二)本规定由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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