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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气象局机构设置及单位概况


来源:  作者:沧源佤族自治县气象局   时间:2016-01-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沧源佤族自治县气象局既是临沧市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又是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和从事气象工作的部门,承担着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属业务二级站。始建于1958年9月,原址在部队工地营房旁、县粮食局直属库西面,于1958年12月在允茂村(即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希望路195号)筹建新址,占地6.7亩,12月31日正式观测。建站时称沧源佤族自治县气象站,1990年6月,根据云南省政府“云政发〔1990〕97号”文件,经沧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下发《关于将我县气象台改为气象局的通知》(沧政发〔1990〕49号),在原编制不变的原则下,将沧源佤族自治县气象站正式更名为云南省沧源佤族自县气象局。体制最初以当地政府领导为主,1963年11月改为以上级气象部门领导为主,1971年5月划为军管,1981年1月改为部门和地方双重管理,以上级部门管理为主的领导体制。目前在职在编职工总数5人,其中本科学历3人,占60%,专科学历2人占40%,有工程师1人占20%,助理工程师4人占80%。

    建站以来,沧源佤族自治县气象工作者励精图治、改革创新,一直坚持以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农业服务为重点的气象工作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农事关键时期的天气预报和情报服务,经过两代气象人50年的不懈努力,气象队伍不断壮大,业务不断拓展,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局机关规划布局合理、设施齐全、花草成片,环境优美整洁,是市委命名的市级文明单位。随着地县微机远程工作站、市级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地面卫星接收站(PCVSAT)、地面自动观测系统、气象局域网、电视气象信息制作系统、灾情直报系统、“121”电话气象信息服务系统、AHDM5.0地面测报数据处理系统的相继建成,初步实现了气象探测、信息传输、资料分析处理、情报服务现代化,培养造就了一支思想作风扎实、业务技术过硬的科技人才队伍,边疆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多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

    沧源佤族自治县气象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科、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等4个股级机构;直属业务为单位有:气象台、科技服务中心。经改革,建立了新的业务运行轨道,形成了界面清晰,责权明确,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有利于发展的业务运行新格局,确立了天气、气候,人工影响天气,雷电三条业务轨道。

    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县内气象设施、预警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等现代化项目建设;对县内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预案,执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重大气象灾害影响做出评估,为县政府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对重大灾害天气跨县市(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防。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管理,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天气警报、中长期天气预报、农业专项预报、城市环境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推广应用预报预警等气象科研成果。

    4、负责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推广气候资源区划成果,提供或审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开展建设项目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评估,编制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5、 负责基层气象组织体系建设,对乡镇气象工作站开展业务指导,健全气象协理员队伍,组织实施气象科普宣传教育。

    6、履行公共气象服务职能,承担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为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开展气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负责气象为农服务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承担沧源农网管理与运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7、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管理,依法开展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图审和检测工作;指导农村 防雷减灾工作,制定和实施农村防雷技术规范。

    8、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和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9、依法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县内低空飘浮物的安全施放管理。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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