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1-03-1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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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4764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沧机改办发〔2018〕1号)的通知,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待遇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拟设5个机构,即:综合股(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沧源佤族自治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管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陵园管理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编人员,班子成员配备3名,工作人员划转7名,根据要求组织完成了专户开设,以及党支部、工会、等成立和组建工作。建立健全班子分工制度,实现班子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互相补位、相互监督”,促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在班子的带领下不偏不离。 (三)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行政工勤9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重点工作概述 (1)夯实管理保障基础,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一是健全服务管理网络。加强县级服务中心和乡镇、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大财政经费投入,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建设标准全面形成覆盖“县、乡镇、社区(村)”的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党委政府主导、服务体系支撑、社会力量参与的退役军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精准掌握基础信息。健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动态更新机制,精准掌握每个退役军人个人、家庭情况和利益诉求,适应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需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信息数据进行统计、比对、分析,全面摸清全县退役军人工作底数,提高工作科学性、精准性。 三是优化政策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完善服务体系制度建设。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回应退役军人合理合法诉求,从政策层面化解矛盾问题。强化政策统筹,充分结合实际,杜绝出现新的政策不落实、落实不到位问题,避免政策制度冒进。 (2)健全教育管理机制,增强退役军人责任感。 一是强化退役军人党员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逐一明确党组织关系归属,严格执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名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二是深化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感染力,巩固提升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加油干的思想自觉。组织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新成效,消除个别退役人员过高的不理性心理预期。培树正面典型,深入挖掘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遴选活动,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大力宣传张富清等“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 三是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引导退役军人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积极参与基层政权建设、脱贫攻坚、抢险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忠诚于党、奉献人民的模范作用。倡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乐于助人的良好形象。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帮助新退役军人顺利实现事业转型、职业转身。 (3)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 一是不断提高安置质量。增强安置政策刚性,压实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优化接收结构比例。创新安置方式,简化安置流程,改进安置办法,加快当期安置工作进度。创新激励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到乡镇等基层工作。 二是推动实现更好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对退役军人就业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促进就业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利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 三是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落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创业平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广泛征集适合退役军人的创业项目和方案,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四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做好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不断提高针对性、实用性。支持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落实国家相关教育资助政策。鼓励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 (4)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 一是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做好参战参试等人员身份精准核查认定工作,同时不断健全社会优待体系,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救助政策,按时发放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关系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经费。 二是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精准识别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建立困难家庭个性化帮扶机制,叠加各种普惠与优待政策措施,加大对遇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关爱工作力度,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5)树牢尊崇褒扬导向,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 一是不断加强双拥工作。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提高军供保障能力,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努力为部队搞好服务保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支持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巩固和完善群众性、社会化的大拥军工作格局,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是切实加大褒扬力度。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持续做好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增强活动仪式感。建立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参加重大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类型、邀请范围、工作流程,切实体现尊崇。 三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落实英雄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坚持在清明、国庆、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纪念活动。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纳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支持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优化展陈。加强英雄烈士文化研究,推动将英雄烈士载入地方志,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营造崇尚英雄的浓厚氛围,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国民教育内容,鼓励社会团体和家庭、个人开展致敬英雄烈士活动。切实做好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工作。 (6)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 一是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社保接续等工作,解决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复员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有关政策。切实保障伤病残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待遇落实到位。 二是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着力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完善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结合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排查各类历史遗留问题,逐人了解个人工作生活情况,精准梳理各类退役军人群体利益诉求,想方设法解决合理诉求。树立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涉军领域重大风险。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都要快,坚决防范规模性聚集,严防相关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5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1.7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对比减少2.6万元,减少5.7%,减省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预算时单位人员共19人,2021年度预算时单位人员比2020年人员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51.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1.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1.76万元(本级财力451.76万元,专项收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51.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5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76万元,与上年对比2.6万元,减少5.7%,减少的原因是人员调动,项目支出1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万元,增加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放标准提高。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是20828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数为303.99万元,占总支出数的67.3%,分别用于:2082801款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172.24元,用于预算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在编行政人员13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奖和基本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2082802款事业运行基本支出47.66万元,用于预算2021年在职在编事业人员5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基本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二是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09万元,占总支出数的27.6%,分别用于: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基本支出6.37万元,用于预算2021年行政单位退休人员3人统筹外财政负担的退休费支出;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支出24.9万元,用于预算2021年单位在职在编人员18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801款死亡抚恤的基本支出2.7万元,用于预算2021年3名遗属补助人员的遗属补助支出;20899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基本支出2.94万元,用于预算2021年在职在编人员18人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财政负担部分支出。三是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3.53万元,分别是: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10.16万元,用于预算2021年在职在编行政人员13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3.36万元,用于预算在职在编5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的基本支出0.79万元,用于预算2021年在职在编18人的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四是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9.34万元,主要反映预算2021年在职在编人员18人的财政负担住房公积金部分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4万元,较上年减少0.057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4万元,较上年减少0.057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减少原因是因为我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减少接待次数,降低了接待费用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共申报项目 4 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4 个,财政预算安排103 万元,编制绩效目标 4个,其中:重点项目 1个,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财政预算安排9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 1个。做好每位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在部队安心服役,按照规定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33万元增幅180%,2021年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归并此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1、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培训3、双拥工作4、烈士陵园管理所。 (二)立项依据 临民联发〔2016〕5号、临政发〔2011〕162号、临政发〔2012〕160号、沧编委发〔2020〕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为做好每位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在部队安心服役,按照规定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让每一位退伍回乡的退役士兵能学到一门技术能在今后更快融入社会大家庭。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县范围内入伍的义务兵家属及时发放到位。让2019年退伍回乡的每一退役士兵、士官的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符合条件的退伍士官、士兵能融入社会。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由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全额拨款。 (七)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2021年完成发放2019年入伍及2020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属。2019年退役士官、士兵享受到国家各项规定。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保障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激励他们安心服役,进一步推动沧源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 3月9 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764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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