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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1-03-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7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2.负责编制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4.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协助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和全县性重大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5.承担县城规划区城市、城镇容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人行道、建筑物外墙、机动车辆、施工场地、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等容貌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保障工作;6.承担推进全县数字化、长效化、精细化、网格化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全县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评;7.依照县级各职能部门授权,承担对县城规划区范围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8.负责协调、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方面的业务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对“两违”建筑拆除等重大事项的处置;9.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一 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股室:综合行政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数字化指挥中心、环卫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执法培训、数字城管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实行精准、高效、协同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对整治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判,提高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以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全局作风效能,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不懈做好作风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3.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宣传。坚持开展以“进单位、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为主题,调动社会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公益广告、电子媒体、微信平台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建立与外界交流、信息通畅的互动平台,形成“美丽县城、你我共创”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4.全面推进规范市容大整治。强化城区市容市貌秩序管理,严格户外广告和临街门面门头装修审批、备案制度,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工作,抓好工程工地施工现场日常监督,努力提升城市品牌和城市形象;5.继续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按照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总体要求。开展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和执法培训工作;完善权责清单,规范执法和办案流程,实现执法规范化;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突出服务为先,倡导“721”工作法;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四个做到”,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6.扎实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行动,开展文明引导,杜绝乱排乱倒的现象发生,加大对乱倾倒生产、生活垃圾的监督处罚力度。依托我县创建“美丽县城”工作目标,为招商引资促进县城经济发展大局和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6.5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965.23万元对比减少318.71万元,减33.02%,主要原因是:因市政设施市场化需求,2020年10月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区环卫清洁、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环卫外包给民洁城市综合服务(沧源)有限公司,环卫人员划转118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46.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6.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6.52万元(本级财力646.5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965.23万元对比减少318.71万元,减33.02%,主要原因是:因市政设施市场化需求,2020年10月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区环卫清洁、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环卫外包给民洁城市综合服务(沧源)有限公司,环卫人员划转118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46.5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4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24万元,与上年927.18万元对比减少349.94万元,减少37.74%,主要原因是:因市政设施市场化需求,2020年10月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区环卫清洁、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环卫外包民洁城市综合服务(沧源)有限公司,环卫人员划转118人;项目支出69.28万元,与上年38.05万元对比增加31.23万元,增82.08%,主要原因是:增加数字城管运营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功能科目分组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5万元,(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支出。2.卫生健康支出21.5万元,(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缴费。3.城乡社区支出554.98万元,(1)2120101行政运行554.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4.住房保障支出24.88万元,(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4.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21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21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无经济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5万元,较上年1.8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7万元,计划用于公务接待等有关业务工作的接待,因2020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较上年1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3%,严格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78万元,较上年0.8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8万元,较上年0.8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用于1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共申报项目7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69.2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 1 个,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

  垃圾清运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后,对保洁路段采用普扫一遍、巡回保洁、定时保洁的方式,确保路面干净,排水口干净,花坛及绿化带周边干净,道路边角干净;在垃圾清运上监管环卫设施,确保垃圾桶的设施完好且周边整齐,保证作业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美化沧源县城乡环境,降低扬尘及垃圾污染,为居民提供干净整洁、宜居卫生的环境。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项目绩效目标(非税收入):项目实施后,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城市道路占用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持续做好影响市容市貌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加大对擅自占用人行道进行加工作业、摆放花篮、停放车辆等扰乱社会治安、影响市容市貌的治理力度,加强对制止影响市容市貌行为宣传,改善县城区城乡人居环境和城乡建设面貌,打造幸福宜居美好家园。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5万元,与上年6.25万元对比增加9.25万元,增148%,主要原因是:提高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新增资产配置表

  本单位2021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垃圾清运费(非税收入)

  (一)项目名称

  垃圾清运费(非税收入)

  (二)立项依据

  《沧源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调整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批复》(沧发改复[2014]3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垃圾清运费的征收统一使用行政事业性收据,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时上缴县级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垃圾清扫、运输及垃圾处理场以及环卫设施更新、购置等运行费用。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后,对保洁路段采用普扫一遍、巡回保洁、定时保洁的方式,确保路面干净,排水口干净,花坛及绿化带周边干净,道路边角干净;在垃圾清运上监管环卫设施,确保垃圾桶的设施完好且周边整齐,保证作业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美化沧源县城乡环境,降低扬尘及垃圾污染,为居民提供干净整洁、宜居卫生的环境。

  (六)资金安排情况

  该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城市垃圾清扫、运输及垃圾处理场以及环卫设施更新、购置等运行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扎实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生活垃圾清运力争做到日产日清。扎实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行动,开展文明引导,杜绝乱排乱倒的现象发生,加大对乱倾倒生产、生活垃圾的监督处罚力度。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居民创造一个洁净、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城区的统一化管理,在保障了居民的身体健康的同时,也提高了环境卫生保护意识,促进养成良好文明的卫生习惯。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

  2021年 3月 11 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700111

  180994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031111485352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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