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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沧源自治县政府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19-02-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0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县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八)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邪教问题、其他邪教组织、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的打击和处理工作,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九)指导乡镇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的工作。

  (十)办理市委政法委、市委防范办、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执法监督室3个机构;县委防范办、县综治办、县维稳办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县委防范办、县综治办、县维稳办)人员编制10名。其中:书记1名(县委常委),副书记2名(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兼任防范办主任1名);综治办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维稳办主任1名,防范办副主任1名;办公室2名(主任1名)、政治办公室主任1名(兼任执法监督室主任)。2019年初,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冬春(佤族)同志,常务副书记彭正华(佤族)同志,副书记兼防范办主任魏志宏(佤族)同志。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服从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推动实践。二是全面贯彻执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抓防范、控风险,抓打击、创平安,抓治理、防事故以及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沿边开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深入推进以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为重点的乡村治理工作。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统筹推进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五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夯实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基础根基。六是加快推进政法体制改革,全力做好改革方案措施落实,确保改革与工作,共推共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部门基本情况统计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机关工勤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财政定补临时工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0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6.13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306.13万元,上年度结转0万元。本年度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6.13万元(本级财力306.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6.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0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63万元,项目支出90.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169.81万元,主要反映2019年县委政法委机关人员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208类05款05项”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9.23万元,主要反映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万元,主要反映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性缴费支出;“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9.17万元,主要反映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性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6万元,主要反映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性缴费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1.54万元,主要反映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性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安排支出306.1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有:基本支出215.63万元,占总支出的70.44%;项目支出90.50万元,占总支出的29.56%。

  基本支出215.63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197.13万元,占91.42%;主要用于2019年政法委机关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 14.27万元,占6.62%;主要用于2019年政法委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公用经费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万元,占1.96%,主要用于2019年政法委机关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项目支出90.5.万元:1.综治经费55.50万元,占61.32%;主要用于开展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开支;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20万元,占22.10%;主要用于开全县扫黑除恶治乱等工作开支;3.国家司法救助5.00万元,占5.52%;主要用于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4.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0万元,占11.06%;主要用于开展农村法治、德治、自治为重点的乡村治理,推进行业、部门、等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司法公正以及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9年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74.03万元,因2018年5月县委政法委从县委财务剥离出来独立核算,与年初预算数无法比较,占无分析对比。

  (二)2019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90.50万元,因2018年5月县委政法委从县委办财务剥离出来独立核算,与年初预算数无法比较,占无分析对比。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数为5.0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16万元减少0.11万元,减2.22%,情况明细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19年出国无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为0.65万元,计划用于上级对我县政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督查、调研的公务接待开支,与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控制数为4.40万元(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4.4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主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51万元,减少0.,11万元,减2.22%。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3.95万元,较2018年增加3.95万元,原因为往年我单位挂靠县委办财务室核算,未独立编制部门预算。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日常公用经费,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反映年内单位基本公用经费有:办公费0.55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0.55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差旅费0.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共申报项目4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90.5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90.50万元。下一步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2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000111


  
附件【2019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02180550066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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