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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19-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情况安排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于1981年3月,是沧源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管理职能部门。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和城市户外广告、雕塑造型设置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并担负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任务;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人防设施的开发利用;依法收取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财产、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12、承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招投标项目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和不良行为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3、承担收集、监督、检查工程定额执行情况,提供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定额解释、咨询服务;收集、分析整理、储存、提供各种工程造价材料;参与调解、鉴定、仲裁全县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经济案件;做好标底的标前审查工作。

  14、承担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责任。

  15、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综合执法局一个一级局和城乡规划局1个二级局,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加挂安监股牌子)、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定额股9个行政股室和环卫站、质监站、规划设计室、园林绿化管护中心4个事业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县住建局将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2019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盯固定资产投资,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围绕全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不断加大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力度,重点跟踪落实房地产开发、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海绵城市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公厕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等重点工程工作任务,将任务职责明确到人到股室,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促进项目又好又快推进。

  (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打造生态宜居精品城市。按照城市生态建设和发展要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一是加快推进司岗里水景公园、葫芦湖公园提质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城区路网建设、水系治理、综合提质为重点,打通城市现存“断头路、丁字路”,切实抓好城市道路、路灯绿化、污水管网、垃圾处理、供水设施、城市公厕等配套项目建设和改造完善;二是持续推进园林城镇建设,加大推进“增花、增绿、增果、增水、增光、增文化元素”的工作力度;三是不断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公园和道路绿化管理市场化、专业化工作。不断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贯彻住有所居要求,提高住房保障能力。一是全力加快公租房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基本建成的保障房水、电、路配套,有效满足各项基本居住功能,确保公租房源按照约定时间交付使用,按时入住。二是鼓励房地产企业提供类型多样的高品质房源,保证住宅商品房供给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住房消费需求,保障沧源县城住宅商品房供应,稳定市场。

  (四)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规划、自觉遵守规划、监督规划执行的良好氛围;围绕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精品城市、公园城市建设,开展综合性、战略性规划研究,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立多层次规划体系,加快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专类规划编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成全县93个村域规划编制及643个村庄建设规划提升任务;以“多规合一”建立沧源空间规划体系,启动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组建规划管理信息中心,完成规划展览馆布馆工作;完成沧源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制度,确保试点取得曙目成效;加强城乡规划队伍建设,严格“三证一书”审批管理,认真落实乡镇规划督察制度,建立乡镇规划编制和管理考核机制。

  (五)服务建筑业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一是继续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引导,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为主线,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行业整体素质。重点做到,不断加大本土建筑企业的申报,使全县建筑业增加值有所提高;积极引进外地优秀建筑企业落户沧源,多培育、扶持一批具有“专、精、新、特”建筑企业。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加快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审批、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管理流程,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六)抓住重点形成合力,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以打造生态美、环境美、生活美、精神美的“四美村庄”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美丽沧源。一是争取资金扶持,解决资金难题。把工作项目化,对项目包装“打捆”,通过城乡公司等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社会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资金难题。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同时,县、乡加大资金投入。二是因地制宜,加大对乡镇监督指导力度。稳步实施“一水两污”、公厕建设工作和贫困村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指导各乡镇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与地域特色相结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三是加大“两违”整治力度。认真落实《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每月按基准拆除量为1万平方米的要求,采取分时、分区、分类、分期的方式,抓重点、“下猛药”,严格依法整治未经规划许可、未批先建以及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违法违规建筑,确保按计划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七)坚持常抓不懈,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组织,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抓好基础,坚持从领导做起、从现在做起,创造和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优良环境。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教育,深化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工作的认识,确保整个住建系统队伍的长期纯洁,为全县城市建设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三是注重工作创新,结合住建部门面临“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难度越来越明显”的新形势,在工作中探索服务型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路子,力求摸索总结出具有特色、可具操作的反腐倡廉经验做法。

  (八)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一是从抓实基础党务和日常业务工作着手,建立住建局党建责任清单、项目清单和考评清单制度,彻底扭转住建局党建长期被动的局面,让住建局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发挥起来。二是通过强化党建,注重解决住建干部队伍存在的党性不强、思想僵化、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并围绕这些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从干部的思想教育入手,让干广大部都能够做到“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三是开展好感恩教育。让“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大家知党恩、感党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人,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9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8辆(公务用车1辆,环卫特殊专用车辆及综合执法特殊专用车辆1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4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4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43.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43.5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43.54万元(本级财力2743.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43.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4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07万元,项目支出1044.4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分别列“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178.7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性人员工资支出;“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退休47.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18.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医疗保险的支出;“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32.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医疗保险的支出;“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大病补充保险支出;“211类11款03项”减排专项支出338.72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的支出;“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1247.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的支出;“212类01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16.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县城园林绿化年度管护专项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维修及耗材费、执法装备及其他办公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沧源县住建局垃圾车辆运行经费及其他业务工作经费(非税收入项目)189.0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垃圾车运行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2018年1-9月非税项目)97.00万元; “212类99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89.75万元, 主要用于两违拆除机械费、建筑垃圾清运费、土地复垦费、宣传费、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装备及其他办公费150.00万元;主要用于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139.75万元;“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57.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分别列301类”工资福利支出850.83万元(基本支出850.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30101款”基本工资193.30万元(基本支出193.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支出;“30102款”津贴补贴219.85万元(基本支出219.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津贴补贴支出;“30103款”奖金6.17万元(基本支出6.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行政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30107款”绩效工资211.97万元(基本支出211.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301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48万元(基本支出95.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86万元(基本支出50.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91万元(基本支出15.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缴费支出;“30113款”住房公积金57.29万元(基本支出57.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355.88万元(基本支出39.88万元,项目支出316.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执法车辆维修及耗材费、执法装备及其他办公经费、环卫垃圾车运行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等支出,其中:“30201款”办公费3.82万元(基本支出3.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开支支出;“30205款”水费3.82万元(基本支出3.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水费支出,“30206款”电费3.82万元(基本支出3.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电费支出,“30207款”邮电费3.82万元(基本支出3.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电话费支出,“30211款”差旅费3.82万元(基本支出3.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出差差旅费支出;“302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239款”其他交通费用179.56万元(基本支出19.56万元,项目支出16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交通补贴支出19.56万元,执法车辆维修及耗材费、环卫垃圾车运行经费支出160.00万元;“302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0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6.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装备及其他办公经费、环卫垃圾车运行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

  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8.11万元(基本支出808.36万元,项目支出139.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退休费、政府购买性人员工资、环卫临时工工资、聘用制人员工资、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等支出,其中:“30302款”退休费58.52万元(基本支出58.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退休费支出;“30305款”生活补助749.84万元(基本支出749.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府购买性人员工资、环卫临时工工资、聘用制人员工资等支出;“30399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75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9.75万元),主要用于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支出。   

  “310类”资本性支出588.72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8.72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县城园林绿化年度管护专项经费,两违拆除机械费、建筑垃圾清运费、土地复垦费、宣传费、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装备及其他办公费,2019年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等支出,其中:“310类05款”基础设施建设438.72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8.72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县城园林绿化年度管护专项经费、2019年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等支出;“310类99款”其他资本性支出150.0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主要用于违拆除机械费、建筑垃圾清运费、土地复垦费、宣传费、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装备及其他办公费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为1699.07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670.53万元增28.54万元,增1.71%,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044.47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878.72万元增165.75万元,增18.86%。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车辆维修耗材费、执法装备及其他办公经费、环卫垃圾车运行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等项目。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24.6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24.82万元减少 0.16万元,减0.64%,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与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19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14.56万元,计划用于办公、出差、项目评审等有关业务工作的接待,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 14.56万元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10.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相比无变动;车辆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控制数为10.10万元,主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10.26万元减少0.16万元,减1.54%,主要原因是控制压缩公务用车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9.88万元,其中:安排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3.83万元,安排用于水费3.83万元,安排用于电费3.82万元, 安排用于邮电费3.82万元,安排用于差旅费3.82万元,安排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安排用于公务交通补贴19.56万元,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66万元增2.22万元,增5.89%,主要原因是综合执法局人员经费标准比上年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7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 1044.4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7个,其中:重点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1044.4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7个。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0111


  
附件【沧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20190209031938069.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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