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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作者:段金娅   时间:2022-03-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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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班老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单位主要职责:(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外事、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基层党建办公室。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干部、人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乡基层党建、干部、人才管理工作有关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党建工作研讨、党员队伍管理、党员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与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组织关系转接、基层党组织周期考核、村组干部管理与考核、党组织资料汇编、党建文稿起草等工作职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利建设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市场监管、电商运营管理等职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计划生育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广播电视、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防灾救灾、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信访、群众工作等工作职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以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负责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沪滇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工作;统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具体工作。做好产业扶贫发展,管理扶贫开发公司;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农村电算化管理工作;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收支审计工作;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协助上级农机部门做好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和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先进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培训、咨询服务,种植业新技术新成果推广许可管理;抓好常规良种,配套科技农用物资服务。负责拟订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和措施;承办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规划、申报、建设、协调、指导、督促和生产技术推广培训、生产统计等服务性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关于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承办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承担辖区内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承担辖区内的动物疫情排查、疫情监测、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村兽医室和村兽医防疫员的管理;承担在辖区内实施的养殖科技项目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畜禽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的推广、畜禽品种改良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饲草饲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畜禽兽医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辖区内的畜牧、兽医公益性服务职能。指导村级完善土地合同、经营权证发放及合同鉴证工作。指导村级按国家、省、市、县相关要求开展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7、林业草原服务中心。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草原方针、政策。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林农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镇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实施荒漠化防治工作。配合做好荒漠调查,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工作,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8、水务服务中心。负责拟订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河流、沟渠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水电、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及全乡区域供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实施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察;协助县水务主管部门做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包括河道、水库、塘坝)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和协调水利基本建设、河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塘坝扩挖、沟渠清淤及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内水土保持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巡查制度,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水情、雨情、工情、汛情;组织、协调、指导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9、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辖区内文化活动中心和各村委会文化室的工作。负责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当地经济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负责配合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群众文化事业、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进行管理。负责广播电视播出和有关设备、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节目的传播、新技术应用及有线电视覆盖网络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旅游文化开发、乡村旅游文化发掘、旅游服务,旅游推介,旅游建设发展规划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农村公路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和年度建设;负责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检查集镇村庄规划执行情况;对全乡的建设工程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反全乡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行为。负责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工作,负责指导各村规划修建村级公路、民桥、民涵,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协助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交通建设和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优抚安置、城乡救助、救灾救济、老龄工作、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地名、农村敬老院等服务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标准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和规则;执行社会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领取条件;办理社会保险金的收缴,提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培训信息和劳动力输出等服务工作,管理外来流动就业人员,对全乡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办法等,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审定参合农户和人员名单、审发相关证件及管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户资料;接受农民有关医疗保险人员的查询和投诉;提出改进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议和意见;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医药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财政所。承担本乡财务收入计划、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和预算专户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本乡所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负责本乡财政票据的领购、结报、核销及收入解缴情况。负责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兑付。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负责本乡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5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5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5.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边境村十名老支书经费及武装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55.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5.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5.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边境村十名老支书经费及武装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5.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9.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批复增加2个。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10101:人大事务支出14.7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人大公用经费等支出;

  2010104:人大会议费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活动、人大会议支出;

  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

  2010301: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80.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工资、购买性人员工资、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1.05万元,主要用于边境村十名老支书补助;

  2010601:财政事务支出12.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

  2011101: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6.7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部门人员工资、纪检公用经费、纪检工作经费等支出;

  2012901: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4.9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作经费;

  2039999:其他国防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乡武装工作经费等支出;

  2013101: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58.71万元,主要用于党委部门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等支出;

  2070808:广播电视事务支出21.6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部门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010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1万元,主要用于社保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020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49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2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万元,主要用于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30104:农业支出154.5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部门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50.1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130301:水利事业行政运行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管理部门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130705: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65.83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50.04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小组、定额人员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1.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15.86万元,项目支出39.38万元)

  基本支出:

  1、“30101”行政基本工资支出134.71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164.63万元;

  3、“30103”奖金支出56.06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支出132.56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81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4.88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33万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41.85万元;

  9、“30201”办公费支出50.63万元,

  10、“30206”电费支出1.26万元;

  11、“30211”差旅费支出1.55万元;

  12、“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2.10万元;

  13、“30226”劳务费支出18.92万元;

  14、“30228”工会经费2.68万元;

  1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8万元;

  16、“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9.44万元;

  17、“30302”退休费支出10.56万元;

  18、“30304”死亡抚恤金支出3.43万元;

  19、“30305”定额人员补助171.47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我乡项目经费39.38万元,包括6个项目:

  1.乡镇第二次人代会会议经费2.98万元;

  2.乡镇(村级)纪检组织工作经费/0.72万元;

  3.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05万元;

  4.妇联工作经费0.5万元;

  5.武装工作经费0.1万元;

  6.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边境村十名老支书补助经费31.23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92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与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算数比,无因公出国(境)安排,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乡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26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压缩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63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3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压缩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共申报项目6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31.0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 4.0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

  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022年组织人大代表参观种植基地,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组织人大代表定期进行统一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等;提高代表综合素质达95%,代表反映问题,让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达98%以上;人民群众意愿得以达成率95%以上。

  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整村干部工资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班老乡资产总额2265.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2.67万元,固定资产323.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9.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08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9.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8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四)新增资产配置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二)立项依据

  沧人办发(2021)2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人大代表享有为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等权利,人大代表活动提高代表的思想水平,是为了让代表更好的发表意见,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组织全乡人大代表参观考察发达种植基地,提高代表发展产业意识,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组织学习防疫知识,先进种植业学习;组织人大代表定期进行统一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认真开展一年两次人代会,让代表反映民生问题,并解决民生提出的问题。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财政安排4.0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该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按照时间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明确、合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实现了项目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

  2022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05万元,用于人大活动工作的项目支出,包括印刷费、代表履职费、办公费等方面。实施项目过程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量支付。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2年组织人大代表参观种植基地,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组织人大代表定期进行统一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等;提高代表综合素质达95%,代表反映问题,让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达98%以上;人民群众意愿得以达成率95%以上。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人民政府

  2022年 228

  监督索引号53092700855800111


190201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2022022804032595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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