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勐董河(崖画桥至落水洞段)县级美丽河湖评定成果的公示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周玉峰  时间:2022-08-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22年市级和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的通知》(临河长办字〔2022〕39号)文件要求,截至2022年8月26日,已完成勐董河(崖画桥至落水洞段)准入自评、公众评价、专业评价相关工作。现将勐董河(崖画桥至落水洞段)美丽河湖评定成果公示如下:

一、准入自评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的有关要求,保护对象未遭受重大损失。(满足)

(二)水质满足各级水质目标体系要求,申报对象全年平均水质达到年度考核要求,未设置考核断面的水体可根据水体功能、现状水质、汇入的上一级水体水质目标等确定水质目标。(满足)

(三)评价对象所在县当年用水总量未超过用水总量红线指标。(满足)

(四)有效保障生态流量,未人为造成脱水河段。(满足)

(五)不存在黑臭水体,未出现大面积水华、藻类爆发等现象。(满足)

(六)未发生典型涉水违法事件、水事纠纷、群体涉水投诉等现象。(满足)

(七)无人为破坏沿岸历史文化古迹。(满足)

(八)涉水建筑物依法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手续,不存在批建不符现象。(满足)

(九)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流域管理机构通报,在省级及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无负面报道。(满足)

二、公众评价

向勐董河(崖画桥至落水洞段)沿岸社区居民、民间河长、义务监督员等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00份,收回100份,其中:“满意”982项,“基本满意”18项,不满意0项,公众满意度计算公式为:公众满意度=(“满意”个数+“基本满意”个数)/(问卷份数×10)×100%。勐董河(崖画桥至落水洞段)满意度为(982+18)/(100×10)×100%=100%。

三、专业评价

以县委、县政府为主导,由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1名专业人员的评价组按专业评价赋分表进行打分评价,专业评价总分为99.5分,包含水安全评价指标20分、水生态评价指标20分、水环境评价指标20分、水景观评价指标15分、水文化评价指标5分和水管理评价指标20分。最后得分为:108.5分,其中专业评定分99.5分,加分项10分。

对以上公示内容,若需查询具体评定情况,请到沧源佤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询。查询电话:0883-712716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