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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2022年4月1日至 12月25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作者:张霏  时间:2022-12-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2年4月1日至12月25日我单位对11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沧源县水务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沧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83—7125798(传真)

通讯地址:沧源县勐董镇广允路20号

邮 编:677499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2022年4月1日至12月25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docx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2022年4月1日至12月25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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