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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7月2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作者:张霏  时间:2023-07-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7月20日我单位对2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沧源县水务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沧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83—7125798(传真)

通讯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摸你黑广场3号楼四层)

邮 编:677499

 报告表1.docx

 沧水许可〔2023〕7号+临沧市沧源自治县教育及卫生系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F.pdf

 沧水许可〔2023〕5号+沧源佤族自治县“美丽县城”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F.pdf

  
附件【报告表1.docx
附件【沧水许可〔2023〕7号+临沧市沧源自治县教育及卫生系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F.pdf
附件【沧水许可〔2023〕5号+沧源佤族自治县“美丽县城”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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