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肖荃元 时间:2024-02-0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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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施燕因继承被继承人施明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施明于2007年5月19日死亡。 2、被继承人施明的不动产坐落于沧源县勐角乡街道,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沧勐角国用(2004)字第18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沧源县房权证勐角乡字第5312500004604号。 3、被继承人施明的不动产权由施燕单独继承。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办理不动产权转移手续及产权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摸你黑广场3号楼) 联系方式:0883-7122608 2024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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