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伍梦媛 时间:2023-01-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沧政征预公告〔2023〕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项目,该批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永和社区第四村民小组、岩帅镇岩帅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具体位置详见征地位置示意图。 征收面积:2.4786公顷。 用途:保障性住宅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2日由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位置示意图。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