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变更设置公示 |
来源: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1-01-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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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对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和《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云卫公告〔2015〕1号)第四章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设置申请人、类别、地点就更重新办理设置审批康福诊所于2020年12月3日申请执业地点变更设置审批。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设置名称:康福诊所; 设置申请人:田灿兰; 原执业地址:沧源自治县勐董镇运政管理所下面 ; 拟变更执业地点:沧源自治县勐董镇利源建材城3期9幢4-3号 诊疗科目: 内科 床 位: 0张; 服务对象:社会;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云卫公告〔2015〕1号); 对申请人或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时间为10日,从2021年01月09日至2021年1月18日,联系电话:7121159。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0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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