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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18-11-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沧源佤族自治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9月

  为实现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7241”工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前  言

  发展基础

  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临沧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和《沧源佤族自治县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战略决策,领导、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全县经济快速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生产总值先后突破20亿元、30亿元大关,年均增长13.9%;人均生产总值从7446元提高到18288元,年均增长12%。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3.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7.3%,财政总收入从1.32亿元增长到3.02亿元,年均增长17.96%。二是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1.7亿元,减少贫困人口4.9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下降到2015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的元增加至2015年的7899元。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沧源佤山机场开工建设,佤山各族群众的“飞天梦”即将实现。全县公路等级不断提高,二级公路里程达103.56公里,建制村通畅率达87.1%,路网密度每百平方公里提高24.8公里,达到101.8公里。达董水库下闸蓄水,2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解决农村饮水安全6.32万人,水利化程度较“十一五”末提高15.8个百分点,达到40%。农村危房改造佤山幸福工程顺利完成,累计改造农村危房17870户,建成美丽村庄26个,森林覆盖率从69.96%提高到75.71%。扶贫开发极大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

  发展环境

  新阶段扶贫开发面临新的挑战:从全县看,我县属于典型的“老、少、边、山和民族直过区”为一体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贫困“面广、量大、程度深、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大”特点突出,因灾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贫困代际传递问题突出,集中连片和“插花”贫困并存问题突出。

  “十三五”时期是沧源实现脱贫摘帽、跨越发展、同步小康目标的攻坚期、冲刺期和决胜期。沧源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一是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脱贫攻坚、“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沿边对外开放、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等重大政策,全面加大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民族直过区、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为沧源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二是市委、市政府对沧源发展寄予厚望,将沧源作为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龙头给予重点支持,为推进沧源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三是通过多年艰苦努力,建设成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特别是沧源佤山机场即将通航,为“十三五”实现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规划依据、范围、期限

  本规划编制依据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7241”工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沧源佤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本规划覆盖范围

  规划覆盖分布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全县10个乡镇,89个行政村, 7518户25267 人。

  本规划实施期限

  规划实施年限2016年——2020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体要求…………………………………………………1

  第二章  发展产业脱贫一批………………………………………3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一批………………………………………6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7

  第五章  教育支持脱贫一批………………………………………8

  第六章  健康救助脱贫一批……………………………………10

  第七章  生态保护脱贫一批……………………………………12

  第八章  兜底保障脱贫一批……………………………………14

  第九章  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16

  第十章  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17

  第十一章  投资规模……………………………………………19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23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把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贫困行政村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咬定青山不放松,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主体作用,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政府推动社会力量支持扶贫,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

  ——统筹兼顾,两轮驱动。坚持加快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两轮驱动,把加快区域发展作为促进减贫的根本举措,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脱贫攻坚的首要任务,把脱贫攻坚与建设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相结合,切实做到加快发展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相得益彰。

  ——强力攻坚,点面协同。把5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34个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全面集中全县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规模化、精准化投向贫困人口集中区域,实现精准脱贫任务。

  ——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建立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扶贫对象识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书记)、脱贫成效“六个精准”要求,提高精准脱贫实效。

  第三节 发展目标

  重点攻坚期(2016-2018年),实现全县10个乡镇,89个行政村7518户25267 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5个贫困乡(镇)、3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

  巩固提升期(2019-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按照脱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通过发展生产脱贫1.2585万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0.168万人、生态补偿脱贫0.0981万人、发展教育及转移培训就业脱贫0.704万人、社会保障兜底0.964万人。

  第二章 发展产业脱贫一批

  围绕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和年度贫困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或等于)当年国家贫困人口进退标准的脱贫目标,着力解决贫困群众“增收难”问题。

  第一节 特色产业扶贫

  发展特色产业增收。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着力提升核桃、茶叶、烤烟、畜牧等传统优势产业,集中力量发展“短平快”增收致富产业,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每户贫困户至少有1个增收项目,贫困人口人均有增收产业基地5亩以上。发展经济作物播种面积6万亩,新植经济林果6万亩,养牛1万头,养猪3万头,养羊1万只,家禽15万羽,水产养殖50亩;扶持农产品加工,新建茶叶初制所、核桃加工厂、竹木加工厂、佛手柑加工厂、魔芋加工厂30个。加大扶持力度,对当年脱贫出列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给予100万元特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50万元特色产业发展互助资金。

  第二节 乡村旅游扶贫

  旅游是促进扶贫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能够快速、持久地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精准扶贫。按照“旅游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旅游发展”的思路,每年召开全县旅游发展大会,每年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举办一次旅游知识讲座,提高对旅游的认识,了解旅游知识、积极宣传旅游;科学规划一批乡村旅游发展示范村,对全县乡村旅游进行重点规划,按照“特色化、差异化”的原则选择具有旅游资源优势的旅游扶贫示范村进行策划,推进旅游扶贫试点,扶持30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跨境旅游和红色旅游;统筹协调,集中力量夯实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按照“统一规划、力量集中、各计其功”的办法,每年整合不少于2000万元的项目资金,用于集中力量打造2-3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要注重挖掘本土民族文化,培养本土人才。

  第三节 电商扶贫

  按照电商扶贫工作“省上指导、市州协调、县负总责、乡村落实”的工作体制。依托基层党建平台完善县电商服务中心、乡服务站和村服务点功能及配套设施,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采取有线无线结合的办法,扩大网络覆盖面;多形式、多渠道、多类型发展物流快递服务业。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在贫困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集中配送,实现物流快递乡镇基本覆盖,功能覆盖到村;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动效果明显(以销售贫困户产品为主)的企业和网店,给予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小额信贷支持,政府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对暂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村,鼓励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未就业大学生和贫困村在校大学生以及致富能人,在乡镇服务站、县服务中心或电商扶贫产业园内开设扶贫网店,代销农特产品;贫困村“两委”班子、挂钩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配合做好电商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示范园、优质种植基地,带动贫困户增收。县级每年扶持1个以上与贫困户利益联结的龙头企业,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产业合作组织和1个资金互助组织,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利用分散到村或户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部分支农资金作为贫困户的股份,以财政资金杠杆为基础,再撬动村集体资金、个人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农村发展。参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的生产经营和收益分红,增加贫困人口的财产性收入。“参股入社、配股到户、按股分红、脱贫转股、滚动使用。”贫困农户将财政性扶贫资金以股本金(现金)的方式安排到合作社,合作社按一定标准配股到贫困农户;年终收益分配时按照土地折价入股、现金入股(贫困户按扶贫资金配股)分红。贫困户享受分红收益脱贫后,其财政配股资金由专业合作社调整配备到村内其他还没有脱贫的贫困户,长期轮流享受分红收益。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一批

  第一节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以就业为导向,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开展“菜单式”免费就业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门致富技能。对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00%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每年从贫困村中选派2名以上有一定文化基础的青壮年劳力到市级学校、医院、农业科技单位和种、养、加、销企业进行为期1年的技能学习培训。

  第二节 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

  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每个贫困乡(镇)建立1个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性培训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强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政策性开发地区劳务输出对接;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大力发展“归雁经济”,引导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活动,针对不同务工需求的农民工群体,组织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异地培训和委托培训等各类培训;对在城镇工作生活1年以上的贫困人口,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充分利用远教平台和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发送就业创业信息,为转移就业第一时间获得信息,为创业就业提供便捷的渠道。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科学、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对搬迁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统筹好整体搬迁点非建档立卡农户;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建立搬迁对象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

  第二节 积极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紧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镇安置搬迁群众,将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区、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方的0.6342万人贫困人口整体易地搬迁,全面解决易地搬迁贫困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通网难”问题,基本建成畅乡通村达组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所有易地搬迁贫困村贫困户通水入户,安全达标,基本建成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实现易地搬迁自然村照明电、动力电全覆盖;完成移动通讯4G网络全覆盖,中央、省、市、县(区)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全覆盖,建制村有线宽带全覆盖。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安置搬迁群众,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林业生态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易地搬迁农户。

  第五章 教育支持脱贫一批

  第一节 不断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要着力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要按照国家基础教育的标准,注意补齐短板,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争取到“十三五”末,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贫困乡(镇)、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完成全面“改薄”任务。恢复村级完小20所,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贫困户无因贫辍学学生,力争“建设一所、达标一所”;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2018年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学龄前儿童入园(班)率达到90%以上,新建乡镇幼儿园11所,县级幼儿园1所;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施边境县14年免费教育,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地发展,支持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每年定位定向招录每个贫困村1名学生,力争用10年时间,为每一个贫困村至少培育5名大学生;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

  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做到应助尽助,从制度上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完善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在实施好片区中职学校免学费和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对中职转移就学的学生给予住宿费、交通费等补助。

  第三节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服务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和基本公共服务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好县职业学校,重点支持一批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特色优势专业;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扶持贫困户初中毕业生到省内外经济较发达地区重点中职学校接受教育;传承创新民族文化、民族技艺,将民族文化、民族技艺的传承创新纳入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体系;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初、高中毕业后新成长劳动力都能接受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培训。扶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业教育0.1141人;开展“雨露计划”支持“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0.3706万人。

  第六章 健康救助脱贫一批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围绕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成30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开展县级专科医院建设1个,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以上的全科医生,配全村医务人员;贫困村新农合参合率达100%;新增农村商业补充大病保险1万人;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0.1954万人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专项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保障医疗安全。强化医院管理核心制度落实,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服务规范。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理论及技能水平。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和监管,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档案,强化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依法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进行规范,抓好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患者满意率。充分利用全国三级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提高医疗水平;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加强全社会健康教育。根据基层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和特点,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印发健康教育资料,促进农村贫困群众健康素养的提高和健康行为的养成;抓好预防接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要求和基层实际,完善接种服务方式,加强疫苗和冷链管理,确保接种安全。要指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开展责任区域内适龄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上报疫苗和注射器的使用计划,按照要求开展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对基层落实接种任务、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处置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落实慢性病管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辖区慢性病重点人群和影响因素以及干预措施;指导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协助乡镇、社区落实专(兼)职人员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强化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病人处置、密切接触者管理、疫点疫区消毒、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第七章 生态保护脱贫一批

  第一节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生态项目和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对因保护生态发展受限的贫困人口实行补偿。到2017年末,34个贫困村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完成退耕还林0.2940万亩,自然保护区建设0.1万公顷;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按照每3500亩林地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择优安排居住在生态保护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担任护林员;“十三五”期间,每年向每户贫困户免费发放10棵以上的高价值经济林木并指导种植;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环境“问题村”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促进农村环境的净化洁化美化,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逐步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用好国债、财政补助和财政贴息等资金,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探索实施生态移民,有序转移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贫困人口,实现核心区无人居住,缓冲区、实验区人口大幅度减少。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本地公益林补偿制度。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健全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生态补偿最基本的资金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增长状况,逐步增加预算安排,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水土保持、自然资源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补偿效益明显的工作;加快构建生态补偿的扶持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加强规划引导、制度保障、政策激励等多种手段,加快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构建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生产力布局,努力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大力支持贫困乡镇、重要生态功能区通过发掘生态资源,发挥生态优势,发展绿色、生态、环保型产业,增强落后地区发展能力;逐步建立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土地、矿产、森林、环境等各种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加大各项资源费支出中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

  第三节 创新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使用方式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森林沧源”建设专项资金、环保补助专项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水资源费、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资金的使用,着重向贫困乡镇、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区和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明显的工程项目倾斜,严格专项资金的使用、拨付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章 兜底保障脱贫一批

  第一节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加强救助资金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将社会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增加社会救助资金投入比重,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广泛开展扶贫帮困捐赠活动募集资金,充分调动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赠的积极性,多种形式,拓宽社会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在提高标准上循序渐进,使社会救助的数量和质量都有突破,统筹开展城乡低保救助、大病医疗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等,使他们的困难基本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针对困难群众特殊困难,增加救助项目,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合理调整保障标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完善农村低保补差发放办法。对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两线合一”续保0.964万人;提供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救助0.1612万人;提供孤寡老人及孤儿救助0.0516万人;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

  第二节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通过多种措施,切实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探索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拓宽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来源,提高老年人养老的物质基础。针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现状,逐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规范乡镇敬老院管理、运行,2018年前完成34个贫困村居家养老中心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覆盖率,增强农村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服务功能,增加养老服务内容,发展为老服务组织和活动,积极探索家院互融、互助养老等适合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与物价上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农村最新扶贫标准挂钩的联动机制,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适当增加,使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保护体系

  提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等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确保基本生活。多策并举构建关爱体系。全面做好“三留守”人员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人员村情档案和户情档案,建立起信息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搭建载体平台,设计适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关爱服务项目,逐步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成立社区互助组织,解决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生活问题;开展心理咨询,解决留守妇女与留守老人的情感困惑;采取有效措施,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提高当地的社会经济规模和效益,吸引农民工返乡就业,使农村居民实现本土生活的安定富足;加快建立以维护儿童、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给农村留守人员提供生活问题、精神慰藉、医疗康复、紧急救援、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养老、教育、医疗等农村公共服务,让“三留守”人员有依靠有保障。

  第九章 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积极主动与华能澜沧江集团、东方航空集团、省民政厅等定点帮扶单位汇报对接,争取更多帮扶资金同时,争取定点帮扶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我县挂职、代职,为我县脱贫摘帽献计献策;争取定点帮扶单位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贫困人口劳动就业、佤文化品牌宣传、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支持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动员党员干部或爱心人士自愿结对帮扶贫困户;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第十章 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

  第一节 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在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大会战中优先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提高补助标准,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兜底保障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实现贫困危房户安居房建设与脱贫同步;加大以建制村通畅工程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所有建制村公路通畅。逐步实施3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0户以上自然村村组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断头路、瓶颈路段改造,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实现100%的乡(镇)有客运站、100%的建制村有招呼站,基本建成畅乡通村达组的农村公路网络;2017年底前彻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村民小组供水不正常和饮水安全问题,2018年实现所有贫困村贫困户通水入户,安全达标。同步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新村用水问题,基本建成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2017年实现自然村照明电、动力电全覆盖。同步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新村用电问题;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加大贫困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山水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第二节 大力推动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开展“五网”建设大会战,全力以赴破瓶颈、补短板。建成内联外通的公路网。加快耿马至永和口岸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沧源佤山机场至永和口岸快捷通道开工,建成立新至孟定、南撒至岗莫标山二级公路,达董至芒摆茶山、营部至单甲刀里国边防公路。加快县城环城路规划建设步伐。到2020年,力争开工建设高速公路80公里,二级公路建成里程达240公里以上,所有建制村100%实现通畅,自然村60%以上实现通畅。建成便捷高效的航空网。加快沧源佤山机场配套服务设施、临空经济区建设,全力做好航线航班审批、航空旅游推介工作,积极申报口岸机场。到2020年,年旅客吞吐量达27万人次、货物吞吐量达1080吨以上。建成内强外联的能源网。加快骨干电网建设,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建成县城天然气供(加)气站,实现乡镇加油站全覆盖,煤炭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水电装机容量达9.15万千瓦以上。建成安全可靠的水网。确保东丁水库、英永水库、刀耕水库扩建等项目全面建成,开工建设芒回、永懂等11座水库及渠系配套工程。实施县城日供水1万立方米项目,推进芒卡、勐省、岩帅等9个集镇供水项目建设。到2020年,蓄水量突破6000万立方米,建制镇集中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水利化程度达50%以上。建成共享高效的互联网。到2020年,宽带用户达3万户以上,确保建制村光缆网络全覆盖,移动宽带网络实现连续覆盖,中央、省、市、县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积极推进“智慧沧源”建设,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助推物联网发展,全县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第十一章 投资规模

  第一节  总投资规模

  “十三五”我县脱贫攻坚共投资1630999.498万元,其中:发展产业脱贫工程投资675661万元; 转移就业脱贫工程投资3130.26万元; 易地搬迁扶贫工程投资59670.25万元; 教育扶贫工程投资15690万元; 健康扶贫工程投资18326万元; 生态扶贫工程投资118795.95万元; 兜底保障脱贫工程投资11807元;社会帮扶脱贫工程投资42000万元;提升区域发展能力工程投资685919.0379万元。

  第二节  资金筹措

  “十三五”我县脱贫攻坚共投资1630999.498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905037.4479万元(中央财政投入559661.06万元,省财政投资146488.855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198887.532万元),业主投入175940万元,融资投入362521.05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87501万元。分项目如下:

  (一)发展产业脱贫工程。共投资675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74515万元,省财政投资26931.5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19834.5万元,业主投入96180万元,融资投入3353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22900万元。

  (二)转移就业脱贫工程。共投资3130.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600万元,省财政投资42.8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1487.46万元。

  (三)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共投资59670.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8874万元,融资投入796.25万元,农户自筹资金30000万元。

  (四)教育扶贫工程。共投资156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7523.2万元,省财政投资2488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4354万元,融资投入1324.8万元。

  (五)健康扶贫工程。共投资183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4648万元,省级财政投入100万元,州县财政投入3578万元。

  (六)生态扶贫工程。共投资118795.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3686.1万元,省财政投资22071.385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28087.465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4951万元。

  (七)兜底保障脱贫工程。共投资118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125万元,省财政投资1681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1701万元,业主投入300万元

  (八)社会帮扶脱贫工程。共投资42000万元。均为华能集团定点帮扶资金。

  (九)提升区域发展能力工程。共投资685919.03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70689.76万元,省财政投资93174.17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139845.1079万元,业主投入37460万元,融资投入251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9650万元。

  第三节  分年度投入

  (一)2016年投入规模

  2016年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共投资241407.27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137721.27万元(中央财政投入78123.4万元,省财政投资28105.46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31492.16万元),业主投入48018万元,融资投入20896.25万元,农户自筹资金34772万元。

  (二)2017年投入规模

  2017年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共投资524065.6326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317839.6326万元(中央财政投入207945.81万元,省财政投资49196.56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60697.2626万元),业主投入48376万元,融资投入1290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8850万元。

  (三)2018年投入规模

  2018年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共投资437664.6853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203938.8853万元(中央财政投入138069万元,省财政投资29452.91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36416.9753万元),业主投入19760万元,融资投入120824.8农户自筹资金93141万元。

  (四)2019年投入规模

  2019年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共投资290284.73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148040万元(中央财政投入84537.1万元,省财政投资32371.365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31132.265万元),业主投入35856万元,融资投入808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5588万元。

  (五)2020年投入规模

  2020年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共投资137577.18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974997.18万元(中央财政投入50985.75万元,省财政投资7362.56万元,州县级财政投资39148.87万元),业主投入23930万元,融资投入11000农户自筹资金5150万元。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根据国家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将2015年底全县7528户25268 人扶贫对象落实到户到人。坚持农户申请、村民评议、逐级审核、张榜公示,以合法程序保证识别有效,做到识别准确、群众满意。做好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工作,完善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把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起来,坚持分类指导,针对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涉农资金普惠到村到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贫困户,做到“精确滴灌”;强化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组成为“精确滴灌”的“管道”。坚持“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共同努力实现增收和脱贫目标。加大驻村帮扶工作组指导和考核力度,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为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发展提供支持,使驻村帮扶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渠道;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将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严格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推行扶贫项目竞争立项,使能够管好用好资金的地方优先得到扶持;完善金融服务扶贫开发机制。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扶贫惠农工程”,强化金融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社会参与扶贫开发机制。巩固提升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成果,引领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搭建公开媒体信息平台,畅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特困户的渠道,广泛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大型公益活动。探索创新社会扶贫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对社会扶贫的规范引导、监督管理职能,培育扶贫向善、济困光荣的社会新风尚。

  第二节 强化组织实施

  (一)硬化脱贫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双组长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参照上述原则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县、乡(镇)、村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形成县、乡(镇)、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

  1、县级职责。县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脱贫计划、推进实施、统计监测等工作,并按时上报进展情况。

  2、乡(镇)职责。乡(镇)是实施主体,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辖区内脱贫计划,抓好任务落实;核实辖区脱贫对象;将政策宣传到村、组、户,调动群众参与脱贫的积极性;组织乡(镇)、村干部和各级工作队员分片负责脱贫工作;健全完善乡(镇)脱贫工作管理台账;协调处理好脱贫攻坚中的问题,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出乡(镇)。

  3、村组职责。根据核定的脱贫对象,做好村内脱贫计划,建立村、组脱贫登记台账;强化政策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组织实施脱贫项目;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组。

  4、部门职责。各部门务必履行脱贫责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向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倾斜。要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优势,优先安排脱贫项目、优先保障脱贫资金、优先对接脱贫工作、优先落实脱贫措施。贫困村通畅路建设,由交通部门列项扶持;贫困村内的自然村村组道路建设由交通、发改、财政、民宗部门列项扶持;贫困村卫生室建设由卫生部门列项扶持;安全饮水工程由水务、发改部门列项扶持;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户建房用地由国土部门负责落实;涉及移电杆、变压器、改造部分线路等电网建设由电力部门帮助列项扶持;广电网络建设由广电网络部门列项扶持;活动场所建设由文体局等部门列项扶持;移动通讯网络设施建设由移动公司帮助列项扶持。质量监督、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履行好对扶贫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职责。

  (二)加大资金投入。调整和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压缩部门公用经费、压缩出国(境)经费、当年清收结余资金的50%专项用于脱贫攻坚。县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脱贫攻坚,用于危房改造补助、贷款贴息、产业发展。对当年出列的贫困村,给予100万元产业发展补助资金,脱贫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扶持,加快推进“三权三证”抵质押贷款,建立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规范设立县(区)扶贫融资平台。允许采用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支持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有发展能力且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户均获得5万元左右3年期银行贷款。加快贫困村互助资金设立,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县财政和对口帮扶单位按照以上原则,相应增加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

  (三)建强基层组织。深入实施精准扶贫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双推进”。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抓好2016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精准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贫困村100%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贫困村党组织100%选派第一书记。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每年举办1期脱贫攻坚培训班,每年组织对贫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全部轮训一遍。

  (四)强化队伍力量。5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分别下派1名副处级干部蹲点挂钩帮扶,三年内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负责统筹驻村工作队工作,不脱贫不脱钩。3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派驻5-10名队员的驻村扶贫工作。严格执行《临沧市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加强市、县(区)、乡(镇)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充实基层扶贫办力量,县扶贫办增加5个事业编制,5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设立脱贫攻坚工作站,每个乡(镇)配备2名以上扶贫专干,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加强社会帮扶。完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加强与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单位的衔接联系。积极争取沪滇合作帮扶。动员驻沧部队、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界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加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和服务网络建设,定期组织教育、科技、文化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到贫困乡村服务。动员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包乡、包村、包校帮扶。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对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严格考核奖惩。严格执行《贫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全面实行以脱贫实绩为主的考核,对完不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脱贫统计监测工作。制定减贫验收办法,公开考核和验收结果,探索建立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对在脱贫攻坚中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领导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两年内在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工作不低于20个月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一年内在村工作6个月以上)、支教支医干部,分别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对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的贫困村,市级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重点奖励村组干部、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产业发展致富带头人。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督查问责,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不能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追责问责、直至免职。对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重用且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视情节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责。

  (七)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引导广大贫困群众树立劳动致富光荣、等靠要可耻的观念,坚定用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的信心和决心。全面宣传全市扶贫事业取得的显著成效,精准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生动报道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

  附件: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基本情况表;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发展指标表;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脱贫进程表3-1;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脱贫进程表3-2;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部门投入汇总表;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建设项目汇总表;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年)建设项目表;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7年)建设项目表;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8年)建设项目表;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9年)建设项目表;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20年)建设项目表;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基本情况表沧源佤族自治县.xlsx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发展指标表_沧源佤族自治县.xlsx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脱贫进程表3-1_云南省_临沧市_沧源佤族自治县.xlsx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脱贫进程表3-2_云南省_临沧市_沧源佤族自治县.xlsx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部门投入汇总表_云南省_临沧市_沧源佤族自治县.xlsx

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建设项目汇总表.xlsx

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规划(2016年)建设项目表.xlsx.xlsx

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规划(2017年)建设项目表.xlsx

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规划(2018年)建设项目表.xlsx

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规划(2019年)建设项目表.xlsx

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规划(2020年)建设项目表.xlsx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规划(2018年)建设项目表.xlsx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规划(2016年)建设项目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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