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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作者:admin   时间:2018-03-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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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情况安排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目标任务。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区域扶贫规划,专项扶贫规划,结合实际优化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2、贯彻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计划分配、扶持对象、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方面从严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规定。

3、负责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能力提升、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境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组织、审批和管理。

4、按政策引导和扶贫贷款,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负责落实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审批,登记注册、开户以及运行情况。

5、开展易地扶贫开发,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引导、组织贫困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实现脱贫致富。

6、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外资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中央及省、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7、负责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监测;统筹、协调扶贫能力提升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8、负责对全县扶贫项目实施的专项稽查;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考核管理。

9、负责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综合股: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重要文件起草;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法制、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行政、接待、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会议及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股、中心开展好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计划财务股:编制年度扶贫计划;拟定各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年度扶贫资金的计划审批工作;汇总编制上报扶贫事业计划和经费预算;配合审计部门搞好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扶贫统计监测、网络建设,管理机关内部财务和固定资产;负责对全县扶贫项目实施的督查检查;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考核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项目管理股:编制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专项产业建设、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整村推进、片区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境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部门实施的专项产业扶贫项目协调检查、和监督;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信贷扶贫开发股: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开发计划。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的组织、协调、监管。安排扶贫到户贷款计划,做好政策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引导、扶持、认定推荐和检查考核工作;落实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审批,协调解决互助社审批、登记注册、开户以及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互助社进行监测,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负责直过民族项目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易地扶贫开发股:编制易地扶贫及专项扶贫安居规划及年度项目计划方案,审核易地扶贫项目及专项扶贫安居项目。具体对拟实施扶贫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的项目执行主体严格按《云南省扶贫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易地扶贫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沧源佤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搬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程序、要求,严格把关审核。监督检查易地扶贫及专项扶贫安居项目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社会扶贫股: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革命老区、社会扶贫、外资扶贫项目工作职责。负责中央、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工作;负责沪滇合作相关事项的落实;负责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联系、协调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动员非公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指导乡(镇)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接收、管理各种社会扶贫捐赠;配合中央、省级相关部门做好定点扶贫单位挂职干部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规划指导股:负责全县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和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审核并督促乡镇编制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方案;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扶贫规划、行业扶贫规划、社会扶贫规划的有机衔接;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规划的调整和评估;检查督促办理党支部、开展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扶贫信息和统计监测监督中心: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和统计监测工作、扶贫对象识别及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项目绩效和行政绩效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核;指导全县扶贫系统统计信息监测与监督工作;负责扶贫项目、贫困农民能力建设、适用技术培训、负责把握扶贫信息和动态、拟定项目培训计划;负责外资扶贫培训项目的实施管理、总结、推广外资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经验,承担外资扶贫培训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合作业务;承担外资扶贫培训领域的相关信息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吃透精神实质,立足县情、乡情、村情、户情,结合脱贫攻坚需要和群众期盼,敏锐把握政策中蕴含的机遇,加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的研究,理清头绪、把握重点、抓好对接,争取更多的扶持项目和资金。同时,对照省、市、县、乡脱贫出列要求,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履行职责,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使扶贫开发由面上推进转向点上突破。

2、是紧盯脱贫出列时间节点,坚持规划引领,注重分类指导,科学制订县、乡、村、户四个层面的精准扶贫规划,做到县有规划、乡村有计划、农户有卡册,并使相关规划和计划精准到乡镇、村和户,精准到时间和效果。

3、是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认真总结精准扶贫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深度挖掘精准扶贫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形成一批立得起、站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培育和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示范点,带动整体工作提升水平。

4、是紧盯目标任务,细化靠实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加强跟踪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到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全面有序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5、是管好人用好钱,建立健全以纪检监察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为主体的管理考评机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查各级责任落实、工作人员组织纪律等情况;严格资金监管,加大审计、监察和财政等部门专项审计和随机抽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扶贫对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9人,财政部分供养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4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45.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5.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5.86万元(本级财力445.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5.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36万元,项目支出129.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内部分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4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金。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款支出9.1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金。

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4.2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金。

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金。

2130501款:行政运行支出193.9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

2130550款:扶贫事业机构支出55.7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129.50万元,主要反映其他扶贫项目支出。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7.6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4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36万元,项目支出129.5万元。

2018年基本支出用于:1、工资性支出22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44万元、津贴补贴157.89万元、奖金3.66万元、绩效工资5.98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43万元;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0万元;4、社会保险缴费2.02万元,主要包括工伤保险0.29万元,生育保险0.88万元,失业保险0.42万元,大病保险0.43万元;5、住房公积金17.66万元;6、商品和服务支出16.63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0.95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0.57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0.95万元,会议费0.95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68万元。;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4.31万元,生活补助5.04万元。

2018年项目支出129.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316.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48万元,增加43.22%,原因在于工资调标,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项目支出12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5万元,增加1195%,原因在于项目增加,用于脱贫攻坚2018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数为1.6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68万元减少0.03万元,减2 %,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18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数为0.37万元,计划用于脱贫攻坚等有关业务工作的接待,比2017年预算数0.38万元,减少0.01万元,减2.63%,原因是厉行八项规定“精简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数为1.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比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车辆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比2017年预算数1.29万元减少0.02万元,减1.56%,原因是厉行精简节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我办机关运行经费16.63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0.95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0.57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0.95万元,会议费0.95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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