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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作者:admin   时间:2018-03-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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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

例》和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沧源县相关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结合地震活动、地震分布、地震灾害等特点,制定中、短、临地震预报方案,积极开展地震预测预防科学研究。 依法对全县各类已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对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和确定抗震设防管理要求。负责全县震害预测和破坏性地震的震情、灾情速报。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及快速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计划、规划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 负责全县范围内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委文件,沧源县地震局共设有2个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监测预报和震害防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认真落实了廉政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把关”层层落实廉政责任制。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二、扎实抓好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扶贫挂钩村办实事,积极为全村协调解决基础设施、道路交通、产业发展等困难和问题,促使莱片村早日脱贫出列。

三、是组织重新修订《沧源佤族自治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工作,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8年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做好地震短临跟踪和监测预报以及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工作。

四、是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及业务培训工作。

五、加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按政务管理局的要求,做好我局的审批服务的各项工作。

六、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开展防震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地震宏观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到各乡下镇进行地震知识下基层活动并指导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积极推进市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和科普示范学校申报工作。

七、是认真组织落实地震数字化台网的建设,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度与预警工程的建设工作,与做好南町河温泉台站前期勘选工作。

八、维护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抓好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指挥中心建设维护,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舆论引导,提升文明道德思想。

九、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提高保密“两识”教育,确保单位机密安全,确实增强责任意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平安建设。

十、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养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1辆。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1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11万元(本级财力76.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6.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6.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74.11万元,占总支出的97.4%;项目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2.6%。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万元,占总支出的12.32%,其中:1、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数为7.98万元,反应单位年内在职干部职工5人的养老保险费;2、“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0.81万元,主要反映遗属生活补助的支出;3、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为0.6万元,反应单位年内的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二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6万元,占总支出的4.73%,其中:1.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数为3.50万元,反应单位年内事业人员在职干部职工5人的医疗保险费;2.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数为0.11万元,反应单位年内在职人员的大病保险费。三是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8.35万元,占总支出的76.67%,其中:1.2200450款地震事业机构支出数为56.35万元,反应单位2018年年内在职5人和政府购买性1人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办公费、水费、会议费、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四是住房保障支出4.78万元,占总支出的6.28%,其中: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数为4.78万元,反应单位年内在职干部职工5人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4.11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基本支出划分使用为:1.工资福利支出65.81万元,占总支出的86.47%,主要反映单位年内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2.商品和服务支出2.45万元,占总支出的3.22%,主要反映单位年内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公用经费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5万元,占总支出的7.69%,反映单位年内政府购买性工资。项目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8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74.1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75.97万元减少1.86万元,减少2.45%,减少原因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万元减少1万元,减33.33%,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18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18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数为0.57万元,计划用于日常等有关业务工作的接待,比2017年预算数0.67万元减少0.1万元,减14.92%,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少,接待次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数为0.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比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车辆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为0.43万元,主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与2017年预算数为0.53万元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0.19%无变动,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车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费为1.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日常公用经费,反映年内单位基本公用经费:办公费和会议费,占总支出的1.6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

                                                       2018年3月7日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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