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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  作者:admin   时间:2018-03-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  


第一部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单位基本职能:县委政策研究室是为县委决策服务、从事综合性研究的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县委政策研究的职。负责县委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工作;(二)承担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对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行统一领导对农村重大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与督查。(三)承担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对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负责新农村建设政策性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宣传、经验总结、年度总结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表彰工作。(四)承担县委和市委政研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内设以下3个股室:综合股、农业农村经济股、新农村建设股、全面深化改革办。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研室属县委机构,正科级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人员情况:年末财政供养人数6人(含聘用制工勤人员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职能职责,以“打基础、利长远”为政策研究工作总基调,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的相关政策措施,围绕脱贫攻坚、农民增收、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平安沧源建设,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积极开展课题调研、政策研究。

2、充分履行县委农办、县新农办协调服务职能,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服务“三农”工作。一是高原特色农业结构逐步优化。按照生物学特性,有序退出次适宜区作物,改种适宜经济作物,着力实施“一县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全面提升茶叶、核桃、蔗糖,坚果、畜牧等优势传统产业的种养水平。2017年,全县完成产业认证无公害茶园10000亩,有机茶15690亩,其中:雨林联盟茶园15000亩。推进标准化建设坚亩果30000亩,核桃51000亩,甘蔗8000亩。二是产业组织化发展不断深入。各乡镇积极改进服务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组织。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5个,累计达180个;新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1 个,累计达 4 个。三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新进展。重点水利工程完成情况:达董水库、刀耕水库竣工验收,东丁水库完成下闸蓄水验收工作,芒回水库实质性开工建设,英永水库、小黑江勐省坝段治理工程一期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县新增水库库容1640立方米,共完成冬春农田水利建设1047件,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3.33万人,水利化程度达42.9%。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30000亩,占任务100%,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4000亩。

3、旧村旧房工程进度顺利,全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效明显。2017年,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精神,各级各部门以农村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为切入点,通过采取高位推动、持续推进,规划引领、整体推进,示范带动、特色推进,整合资源、聚力推进、创新机制、加速推进,产业支撑、高效推进,群众主体、主动推进等有效措施,着力实施“产业提升、村寨建设、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公共服务、素质提升、乡村治理”七大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把惠民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带动了农村的投资,促进了农村的消费,激发了农村群众就业和创业的积极性,改变了农村环境和群众生活方式,提升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不断提升,思想观念大幅转变,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建设大美沧源打牢了根基。一是旧村旧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2017年,全县投入资金68524.93万元,完成旧村改造80个,占任务的100%,完成旧房改造5923户,占任务数4768户的124%。二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美丽村庄提升有序推进。严格执行美丽村庄建设的17条标准,根据“培育中心村、提升特色村”的要求,围绕公路沿线、旅游景点、城镇周边布点,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扎实推进“洁净临沧”行动计划,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努力实现公共资源均等化,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品、一村一特的精品村,着力打造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秀美之村,家家能生产、户户能经营、人人有事干、个个有钱赚的富裕之村,传承历史、延续文脉、特色鲜明的魅力之村,功能完善、服务优良、保障坚实的幸福之村,创新创造、管理民主、体制优越的活力之村。2017年,全县共建设完成美丽宜居乡村45个,占任务数的100%。完成美丽村庄提升11个,占计划的100%。三是省级重点村典型引路作用突出。按照经济支撑产业化、农户住房特色化、乡村道路通畅化、人畜饮水安全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寨环境生态化、信息服务网络化、管理决策民主化和锦上添花的建设要求,选择基础条件好,且能形成点、点能连线、线能连成片的村作为省级新农村重点建设村着力打造。2017年,实施8个省级重点建设村,共投入资金10213万元。在省级重点村的示范引领下,全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亮点不断显现。四是洁净村庄和洁净庭院示范家园创建工作成效明显。2017年,全县共创建洁净村庄120个,占年初计划120个的100%,创建洁净庭院1500户,占年初计划1500户的100%。有效地转变了群众思想观念,改变了群众生活方式,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加快了洁净临沧的创建步伐。

4、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强化学习,注重谋划,加强督促协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一是研究制定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工作台账、重大改革事项。组织各专项小组、各部门认真对照省委、市委深改小组2017年改革要点、工作台账、重大改革事项任务分解,对照(2014—2020年)市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明确的改革事项,对照市委三届八次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改革任务,研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工作台账、提出改革任务  项,年度重大改革事项  项,汇总整理后形成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工作台账和重大改革事项任务分解,提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在已有“两规则一细则”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印发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优化重大改革事项和专项小组工作机制的通知》《临沧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规范管理和督查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按省委改革办要求,完成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对落实工作机制情况的统计。三是加强对改革工作的专题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研究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组织筹备县委深改组会议,做好会议纪要。组织召开专项小组联络员会议、改革试点协调会议、工作培训会议、改革业务工作座谈会3次,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研究、安排和部署。四是九大改革领域50项具体改革措施初见成效。围绕“共办一台事,各进一家门”,将职能相近、交叉重叠的部门合并设立,实行多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党史办、县志办等一批党政机关机构设置得以优化整合重组。全面启动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等群团改革有序推进,县政府工作体系更加精干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财税、农村、申社保等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放管服”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文化卫生体制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效应逐步显现。认真落实“四个先行”,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倡议。2017年,完成边境贸易商会挂牌成立,欣和保税仓库外贸转口、缓税等服务功能有效发挥,永和口岸边民互市街、口岸免税商店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开创锡矿进口先河。接纳勐冒县和南邓特区缅籍学生在我县入学就读1299人,同等享受14年免费教育和国内同等教育待遇政策。五是加强调研考核督查工作。建立考核考评机制,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纳入全县考评指标体系,明确评分标准、范围和分值。对各专项小组、部门提请审议改革事项、改革文件备案、重要情况报告、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提出规范要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1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15万元(本级财力106.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06.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1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15万元(本级财力106.15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5万元,占总支出的95.29%,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4.71%。按功能科目分组:201类03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3万元,201类31款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8.75万元,201类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工作开展的一些正常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差旅费等);208类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4.22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66万元、208款99类其他社会保障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210款11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5.1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1.1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0.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支出18.9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2.52万元、奖金支出1.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8.66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支出3.5万元、工伤保险支出0.09万元、生育保险支出0.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失业保险)0.1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5万元,占基本支出5.68%,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含车辆经费),其中办公费支出0.25万元、水费支出0.1万元、电费支出0.15万元、邮电费支出0.25万元、差旅费支出0.25万元、会议费支出0.2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支出4.5万元;对个和人家庭的补助支出14.5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4.22万元、生活补助支出10.3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8年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10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21万元减少20万元,减16.5%。减少原因是退休1人,调出2人。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数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0万元减少5万元,减5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县委政策研究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数为4.1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4.24万元减少 0.0674万元,减1.59 %,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18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为3.30万元,计划用于调研等有关业务工作的接待,比2017年预算数3.37万元减少 0.0674万元,减 2 %,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数为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比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车辆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为0.8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0.86万元无增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费用2018年预算79.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及工作开展的一些正常开支(如:水费、电费、差旅费、电话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

                                                 2018年3月8日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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