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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沧源县林业局  作者:admin   时间:2018-03-0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 录

第一部分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情况安排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拟定并组织实施林业用地使用规划;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情况:林业局属于行政事业性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人员情况:年末财政供养人数共有56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含工勤3人、参公4事业人员31人(含聘用制人员1人 ),林业局共有14个股室(包括林业局苗圃、南橵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林业局在项目建设中紧紧围绕国家林业产业建设策和投资重点,以“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和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的总目标,一手抓项目申报与争取工作,一手抓项目的落实与实施,分解落实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以加强造林绿化、打造“森林沧源”为突破口,以培育苗木产业、壮大林业产业为基础,以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紧紧围绕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产业发展、林农增收、林区和谐稳定”的目标,先后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退耕还林配套工程、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等项目工程,强化森林资源管护确保安全,确保了各项林业工作有序推进。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抵御自然灾害,调节地区气候,补充旱季水源等。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有利于提高我县农村、农田、农村能源建设和城乡科技文化素质,为经济建设生产发展提供保障,促进沧源旅游业和佤文化的不断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5人,财政部分供养59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2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27.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7.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7.67万元(本级财力1427.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27.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2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63万元,项目支出47.0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427.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7.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7.67万元(本级财力1427.67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63万元,占总支出的96.71%,项目支出47.04万元,占总支出的3.29%。按功能科目分组,:208类05款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110.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2.88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6.64万元;208类08款抚恤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遗嘱补助支出;208款99类其他社会保障支出5.26万元,主要用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210款11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211类05款节能环保支出新增500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建档立卡护林员补助;211类06款退耕还林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作开展;213类02款农林水支出723.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工作开展的一些正常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678.26万元;用于森林防火火险排查、宣传、防控等工作支出27.68万元;森林防火保险17.36万元。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51.9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80.6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1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9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支出177.79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15.57万元、奖金支出7.01万元、绩效工资支出29.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86.6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支出3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9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09万元,占基本支出2.69%,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含车辆经费),其中办公费支出4.75万元、水费支出1.1万元、电费支出1.65万元、邮电费支出2.75万元、差旅费支出2.75万元、会议费支出27.5万元、劳务费支出27.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对个和人家庭的补助支出529.2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6.24万元、遗嘱补助2.05万元、生活补助支出510.94万元;资本性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保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427.67万元,比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702.62万元增725.05万元,增103.19%。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7.67万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2.62万元增725.05万元,增103.19%。其中:基本支出1380.63万元,比2017年基本支出653.94万元增726.69万元,增111.1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大幅度调高;项目支出47.04万元,比2017年项目支出48.68万元减1.64万元,减3.3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数为8.8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9.03万元减少0.18万元,减2%,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18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数为4.59万元,计划用于林业有关业务工作的接待.,比2017年预算数4.68万元减少0.09万元,减1.92 %,按照厉行精简节约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数为4.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比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车辆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为4.26万元,主用于车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比2017年预算数4.34万元减少0.087万元,减2%,按照厉行精简节约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控制车辆运行,减少公务用车开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费用2018年预算373.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及工作开展的一些正常开支(如:水费、电费、差旅费、电话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沧源县林业局

                                                       2018年3月5日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沧源县林业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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