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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赵媛  时间:2024-02-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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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同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企事业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拟订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2.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沧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有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信息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人事档案管理股。

下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社会保险中心(副科级)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劳动监察执法大队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股所级)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6.人才振兴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不断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使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城镇未就业人员,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创业来带动就业。鼓励大、中、小企业吸纳城镇未就业人员,提高就业创业率。积极健全脱贫劳动力基础管理,摸清就业意愿,加大就业援助、组织化务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岗位开发工作力度。加大创业扶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分类施策、精准扶持,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2.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水平多样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均等化的保障体系。不断优化社会保险宣传扩面方式方法,全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深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成果,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模式,持续做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扩面宣传,全面推行金融社保卡的应用推广,通过“放管服”优化服务,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3.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做好公开招聘、职称评聘、人员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等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落实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利益,以福利待遇保障激励工作。进一步调动和鼓励社会工作人才报考职称资格的积极性;加强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4.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基础建设,注重劳动关系源头规范,加快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和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增强底线思维、风险防范和忧患意识,突出做好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来信来访接待化解工作,坚持维护权益,稳固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5.着力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内部监管程序,将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降到最低,从而有效杜绝社保腐败事件的发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基金风险机制高度有机融合。实施“三个强化”,保证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

6.着力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推进市场监督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积极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树立优质服务理念,坚持服务下沉到乡村、到企业,做到业务熟悉、微笑服务,创建优质的服务队伍和服务窗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公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534604.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534604.1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3211059.26元部门财务总收入对比增长26323544.88元,增加199.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纳入部门预算,往年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534604.14元,其中:本年收入39534604.1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34604.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3211059.26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增长26323544.88元,增加199.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纳入部门预算,往年未纳入部门预算。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534604.1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534604.14元,其中:基本支出39029604.14元,与上年12707059.26元对比增加26322544.88元,增长207.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纳入部门预算,往年未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05000元,与上年504000元对比增加1000元,增加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数字化建设专项资金2个预算项目,就业再就业(非税)专项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非税)专项资金、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经费相应调减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80元,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60619.03元,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46846.38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73858.73元。其中:

1 .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53280元,用于支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2.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441924.91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工资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3.2080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622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运行费用和全县干部职工的生病困难慰问走访经费;

4.2080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358562.0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5.2080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68256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老放映员生活补助、两网化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及五险一金;

6.2080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78517.6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

7.20805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303100元,主要用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的重阳节慰问走访经费和全县退休人员工作经费等;

8.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765144.9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财政配套养老保险金;

9.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支出28389122.33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县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财政配套职业年金;

10.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1346587.20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企业独生子女费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11.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32900元,主要用于支付社会保障运行工作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70015.1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38730.8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38100.3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政府购买人员和两网化岗位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73858.7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39029604.14元,项目支出505000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1889496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496元,项目支出0元);

2.“30102”津贴补贴1702050.12元(其中:基本支出1702050.1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奖金522010元(其中:基本支出52201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绩效工资1281672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672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5144.98元(其中:基本支出765144.98元,项目支出0元);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28389122.33(其中:基本支出:28389122.33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8746.07元(其中:基本支出308746.07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369.19元(其中:基本支出53369.19元,项目支出0元);

9.“30113”住房公积金573858.73元(其中:基本支出573858.73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01”办公费31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00元,项目支出68000元);

11.“30202”印刷费3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1000元);

12.“30204”手续费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05”水费47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00元,项目支出1000元);

14.“30206”电费11700元(其中:基本支出9700元,项目支出2000元);

15.“30207”邮电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16.“30211”差旅费3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0元,项目支出11000元);

17.“30213”维修(护)费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元);

18.“30217”公务接待费1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项目支出9000元);

19.“30218”专用材料费2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228”工会经费37789.92元(其中:基本支出37789.92元,项目支出0元);

21.“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元);

22.“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元,项目支出15000元);

23.“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7000元,项目支出0元);

24.“30302”退休费578517.60元(其中:基本支出578517.60元,项目支出0元);

25.“30305”生活补助1844587.2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587.2元,项目支出150000元);

26.“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7940元(其中:基本支出667940元,项目支出0元);

27.“30901”房屋建筑物购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017.24元,较上年减少711.87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622.76元,较上年减少328.54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79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厉行节约,控制成本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394.48元,较上年减少383.33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94.48元,较上年减少383.33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进一步健全公务车使用制度,厉行节约,控制成本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7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505000元,编制绩效目标7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5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具体如下:

(一) 重阳节活动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重阳节活动经费

2.立项依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重阳节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项目基本概况: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本着对老年人关心、关爱,筑牢“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意识,向老人提供优质、高效、暖心的“康乃馨”式社保服务,做实做细做优2024年“重阳节”慰问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走访慰问400名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重点走访慰问部分生活困难、重症、高龄、空巢等退休人员,包括勐董镇106人(其中实地慰问12人)、勐省镇30人、勐省农场 200人(其中实地慰问5人)、勐角乡10人,岩帅镇10人,糯良乡5人,芒卡镇3人,勐来乡3人,单甲乡3人,班洪乡5人,班老乡5人。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预算资金安排9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计划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重点走访慰问部分生活困难、重症、高龄、空巢等退休人员。

8.项目实施成效:努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让老同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关心关爱干部慰问专项经费

1.项目名称:关心关爱干部慰问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干部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沧办发〔2017〕146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项目基本概况: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干部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沧办发〔2017〕146号,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强化人文关怀,激励干部大力弘扬“临沧作风”,积极作为、干事创业,结合沧源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干部包括在职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含在沧挂职干部)。

5.项目实施内容:一是实行干部生病住院看望慰问制度。二实行干部工伤住院看望慰问制度。三实行干部去世看望慰问家属制度。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预算资金安排6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一、实行干部生病住院看望慰问制度。干部生病在沧源县城住院的,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派员看望慰问,也可委托干部所在单位看望慰问。在沧源县城以外的其他地方住院的,一般委托干部所在单位看望慰问;二、实行干部工伤住院看望慰问制度。干部因工伤在沧源县城住院的,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派员看望慰问,也可委托干部所在单位看望慰问。三、实行干部去世看望慰问家属制度。干部去世后,由所在单位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书面报告,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丧事。所在单位领导应对家属进行看望,做好安抚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1)提高思想认识。我局认真落实股室领导责任制,全面领会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关心关爱干部慰问专项工作的重要性。(2)确保工作落实。我局坚持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在关心关爱干部工作中持续探索、不断强化措施。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干部、因公受伤、殉职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3089.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2613.44元,减幅52.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购买人员、两网化岗位人员工资预算纳入人员经费中列支,往年纳入公用经费中列支。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工会经费,其中:一般经费328300元(包括213100元离退休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237000元,工会经费37789.92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819702.88元,其中,流动资产净值7226059.39元,固定资产净值6591867.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177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6511.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6214.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359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31600111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格2.2020240220045245904.xlsx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格2.202024022004524590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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