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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作者:赵春英  时间:2024-02-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54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根据《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办发〔2019〕25号)精神,制定本规定执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城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城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城市和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3.承担县城规划区城市、城镇容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推进全县数字化、长效化、精细化、网格化城市管理。

5.依照县级各职能部门授权,承担对县城规划区范围集中行政处罚权。

6.协调、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协助乡镇对“两违”建筑拆除等重大事项的处置。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行政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股、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站,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整治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把整治占道经营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累计规范出店占道经营商户2900余家,取缔流动摊贩560余个,依法暂扣物品30余车次。整治占道摊点1579余处,规范流动摊点452 余次,取缔、疏散超店经营及门前堆放货物2620余处,始终保持整治占道经营的高压态势。

2.行政许可及案件办理情况。办理占道行政许可审批313起,共计收费13007元,办理渣土准运证701起;处理行政处罚案件762起,处罚金额共计101100元(简易程序共707起处罚金额为41900元,一般程序55起处罚金额为59200元)。

3.发挥数字城管采集作用。7.发挥数字城管采集作用。系统在线监控影响市容环境“十乱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派遣查处一起,提升社会共治能力,打造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氛围,我局数字城管“12319”热线正常使用,采集发现城市管理各类案件181件,结案181件,案件结案率100%,工作派遣113件,外来调取监控3件。

4.做好公厕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县城区公厕管理共28座,洗手台32座。坚持每天2次大清扫消毒和常态化保洁。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制度;负责公厕、洗手台运营管理、设备维修、屋顶蜘蛛网、换垃圾篓的塑料袋、拖地、消毒等,确保公厕“三无三有”和“六无六净”标准,洗手台供水正常、摆放洗手液和卫生纸等用品。全年累计清扫保洁及消毒公厕20328座次,洗手台23232座次。

5.市政设施日常管理。着力加强全面细致的路灯维护工作,对县城范围管护的2081套路灯进行定期性巡查检修工作,巡查检修周期为,主干道路灯、公园亮化每日一次,每天晚亮灯开始巡查,次干道每周3次,保证县内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98%以上。累计擦拭102220件次、维修1687件次。

6.生活垃圾场运作管理。于2009年1月开始建设,垃圾处理场设计库容54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垃圾60吨,2010年12月开始使用,使用年限15年。并配套建设2万立方米容积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一座。2022年来,现将推进沧源县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处理生活垃圾1.85万吨(县城区1.3616万吨、乡镇0.4395万吨、餐厨垃圾0.0489万吨),处理垃圾渗滤液1.8131万吨。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设备无害化等级评价和雨污分流工作投入资金183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6辆(公务用车2辆、特种车辆1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324709.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31436.79元,政府性基金18193272.44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6270400.08元部门财务总收入对比增加20054309.15元,增长319.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生态处理场附属设施修缮专项资金,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324709.23元,其中:本年收入26324709.2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31436.7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193272.44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6270400.08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增加20054309.15元,增长319.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生态处理场附属设施修缮专项资金,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324709.2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324709.23元,其中:基本支出5491436.79元,与上年5527800.08元对比减少36363.29元,减幅0.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下调;项目支出20833272.44元,与上年742600.00元对比增加20090672.44元,增长2705.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生活垃圾生态处理场附属设施修缮专项资金,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02755.2元。主要用于行政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74402.2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95283.4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2330.7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4004.03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支出;

6.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支出(项)”支出7011859.39元,主要用于人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7.2120899“ 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8193272.44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80801.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5491436.79元,项目支出20833272.44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9295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929544.00元);

2.“30102”津贴补贴9181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918156.00元);

3.“30103”奖金3118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1845.00元);

4.“30107”绩效工资4722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2272.0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374402.24元(其中:基本支出374402.24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7614.25元(其中:基本支出147614.25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919.98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9.98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280801.68元(其中:基本支出280801.68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38399.32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399.32元);

10.“30201”办公费806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680.00元);

11.“30205”水费1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00元);

12“30206”电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

13.“30211”差旅费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元,);

14.“30228”工会经费18447.12元(其中:基本支出18447.12元);

1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0元);

16.“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4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00.00元);

17.“30302”退休费302755.20元(其中:基本支出302755.20元);

18.“31005”基础设施建设费20733272.44元(其中:项目支出20733272.44元);

19.“30201”办公费1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935.27元,较上年16428.11元对比减少492.84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852.93元,较上年9126.73元对比减少273.8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12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提倡厉行节约,相应减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82.34元,较上年7301.38元对比减少219.04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82.34元,较上年7301.38元对比减少219.04元,下降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车加公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13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20833272.44元,编制绩效目标 4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20533272.44元,编制绩效目标4个。具体如下:

(一)沧源自治县可视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监控系统项目(一期、二期)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沧源自治县可视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监控系统项目(一期、二期)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02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77号)等文件要求,同意《可视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监控系统扩建项目》实施。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可视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监控系统建设是打造国际旅游度假区,实现旅游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之举。有利于提升城市平稳,通过日常管理,找出薄弱环节,加强基础投入确保正常运行、监控设施发挥作用。

5.项目实施内容:达到发挥数字城管采集作用及系统在线监控影响市容环境“十乱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派遣查处一起,提升社会共治能力,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城乡管理执法体系,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运行,对社会群众受益服务满意度达到98%。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安排预算项目资金2200525元。

7.项目实施计划:一期项目于2017年9月18日开标,2018年1月份完工,2018年7月份终验并投入使用。二期扩建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签订合同,2020年8月份完工,9月份终验并投入使用。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建设沧源自治县可视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监控系统项目(一期、二期)项目,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城乡管理执法体系,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实现盲区覆盖率、安全有序运行。

(二)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区环卫清洁、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区环卫清洁、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为进一步完善县城区环卫清洁、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机制,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动“美丽县城”长效持续,全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把沧源打造成干净、优美、宜居的县城。实施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区环卫清洁、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管理服务。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1)环卫清扫保洁,对县城区内所有市政道路、广场和道路两边公共市政设施以及公众场所洗手设施进行清扫保洁,做到不留死角、巡回保洁,达到“七净八无”标准,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率为70%以上。(2)垃圾清运,县城区内所有清扫范围产生的垃圾进行清运,做到运输垃圾密闭,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日产日清、无堆积,场地清洗干净。范围涵盖勐董镇勐董社区、永和社区、白塔社区、帕良村、坝卡村、永冷村、龙乃村、芒摆村、刀董村,共3个社区、6个行政村、60个自然村。(3)垃圾场及垃圾中转站运作管理,对垃圾场及垃圾中转站运作进行管理、维护和运作,完成垃圾填埋,做好渗滤液处置,做到垃圾中转站每日清运率达100%。(4)公厕管理,对县城区内所有公厕进行管护,做到全天候保洁,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定期维护、更换设施设备。范围涵盖县城区内已建成的29座公厕。(5)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管护,对县城区内市政道路绿化带、行道树进行养护管理、美化绿化,定期维护园艺设施设备,不含景观提升改造。范围涵盖县城区内市政道路绿化带及行道树11万平方米。(6)公园卫生、绿化、水域、设施设备管护。对葫芦湖城市公园、傣族风情园内道路(栈道)、广场等除绿化、水域外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保洁,确保全域干净、卫生、清洁、无堆积物。(7)河道保洁,县城区内已治理的主干流及支流进行管护,常态化确保河面、河岸、河道干净、整洁、美丽。(8)市政道路灯光亮化日常管护,对县城区内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所有市政道路景观照明路灯进行日常管护、维修及更新,包括变压器及电缆管护。(9)重大节日、活动、调研应急保障,服从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城市创建、重大节日、各类重大活动和迎检整治等各项任务。

5.项目实施内容: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场及垃圾中转站运作管理;公厕管理;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管护;公园卫生、绿化、水域、设施设备管护;河道保洁;市政道路灯光亮化日常管护;重大节日、活动、调研应急保障;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安排预算项目资金17793272.44元。

7.项目实施计划:一是制订《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区环卫清洁、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作为本采购项目服务合同内容,按照服务合同规定的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对承包人作业情况及作业质量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二是县城区环卫清洁、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护采取月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考核合格的按月足额支付承包费,对考核不合格的扣除月支付总价的5%。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沧源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卫生死角垃圾清运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卫生达到精细化和常态化管理。

(三)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生态处理场附属设施修缮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生态处理场附属设施修缮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为进一步做好沧源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工作,对渗滤液调节池上腐蚀损坏的彩钢瓦雨棚进行修复,消除安全隐患。

5.项目实施内容:垃圾场渗滤液调节池腐蚀彩钢瓦修复530平方米;回喷消防设施水泵更新。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安排预算项目资金1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修复期限于2023年6月5日至6月30日,历时25天。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对沧源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修复,避免生态环境事故的发生。

(四)沧源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修复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沧源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修复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关于请求解决沧源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修复资金的请示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渗滤液处理设备膜组件(DTRO膜片)膜柱件、压力表、气动阀、原水循环 pH 传感器、部分膜柱膜壳受损严重,导致处理的污水无法达标。

5.项目实施内容:渗滤液处理设备膜组件(DTRO膜片)膜柱件、压力表、气动阀、原水循环 pH 传感器、部分膜柱膜壳修复。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安排项目资金439475元。

7.项目实施计划:2024年1月31日我局与厦门嘉戎技术有限公司签定沧源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合同,2月1日已向厦门嘉戎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维修费用43.945万元,2月17日厦门嘉戎技术有限公司已到场开展旧膜柱拆装、新倒流盘与密封圈安装,预计2月27日恢复污水处理。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对沧源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修复,避免生态环境事故的发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5727.12元,与上年1710675.92元对比减少1414948.80元,减幅82.71%,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1人、政府购买人员辞职3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21157739.29元,其中,流动资产11859321.09元,固定资产6858418.2元,公共基础设施2440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38677557.2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19817.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900.26元,非流动资产减少6124711.49元,流动资产减少11436006.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5400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表2024022006102809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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