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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  作者:卫冉  时间:2024-02-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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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外事、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基层党建办公室。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干部、人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镇基层党建、干部、人才管理工作有关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党建工作研讨、党员队伍管理、党员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与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组织关系转接、基层党组织周期考核、村组干部管理与考核、党组织资料汇编、党建文稿起草等工作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利建设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市场监管、电商运营管理等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计划生育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广播电视、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防灾救灾、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信访、群众工作等工作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宣传并组织实施;承担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贫困退出管理、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扶贫开发资金管理、贫困地区综合开发、易地扶贫开发、扶贫干部管理、扶贫文稿起草、扶贫开发业务指导、扶贫开发工作监督检查、扶贫资料编撰、扶贫资源协调等工作职责;做好产业扶贫发展,管理扶贫开发公司;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农业农村服务中心。(1)承办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农村电算化管理工作;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收支审计工作;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2)协助上级农机部门做好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和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推广先进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培训、咨询服务,种植业新技术新成果推广许可管理;抓好常规良种,配套科技农用物资服务。(4)负责拟订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和措施;承办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规划、申报、建设、协调、指导、督促和生产技术推广培训、生产统计等服务性工作。

(5)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关于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承办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承担辖区内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承担辖区内的动物疫情排查、疫情监测、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村兽医室和村兽医防疫员的管理;承担在辖区内实施的养殖科技项目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畜禽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的推广、畜禽品种改良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饲草饲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畜禽兽医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辖区内的畜牧、兽医公益性服务职能。(6)指导村级完善土地合同、经营权证发放及合同鉴证工作。(7)指导村级按国家、省、市、县相关要求开展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林业草原服务中心。(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草原方针、政策。(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林农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镇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4)负责实施荒漠化防治工作。配合做好荒漠调查,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工作,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工作。(6)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7)负责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8)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水务服务中心。(1)负责拟订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河流、沟渠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水电、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2)负责节约用水及全镇区域供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实施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察;协助县水务主管部门做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4)负责组织、指导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包括河道、水库、塘坝)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5)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和协调水利基本建设、河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塘坝扩挖、沟渠清淤及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6)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内水土保持工作。(7)负责贯彻落实巡查制度,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水情、雨情、工情、汛情;组织、协调、指导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工作。(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1)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2)负责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辖区内文化活动中心和各村委会文化室的工作。(3)负责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当地经济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4)负责配合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群众文化事业、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进行管理。(5)负责广播电视播出和有关设备、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节目的传播、新技术应用及有线电视覆盖网络的建设维护工作。(6)负责旅游文化开发、乡村旅游文化发掘、旅游服务,旅游推介,旅游建设发展规划工作。(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承办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农村公路管理等服务性工作。(2)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3)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和年度建设;负责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检查集镇村庄规划执行情况;对全镇的建设工程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反全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行为。(4)负责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工作,负责指导各村规划修建村级公路、民桥、民涵,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协助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交通建设和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5)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优抚安置、城乡救助、救灾救济、老龄工作、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地名、农村敬老院等服务性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标准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和规则;执行社会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领取条件;办理社会保险金的收缴,提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培训信息和劳动力输出等服务工作,管理外来流动就业人员,对全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办法等,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审定参合农户和人员名单、审发相关证件及管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户资料;接受农民有关医疗保险人员的查询和投诉;提出改进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议和意见;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医药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财政所。(1)承担本镇财务收入计划、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和预算专户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2)负责本镇所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3)负责本镇财政票据的领购、结报、核销及收入解缴情况。(4)负责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5)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兑付。(6)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7)负责本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8)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加强“三类对象”的实时跟踪,继续兜底民生保障。抓实农民增收“九条措施”,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项目库,通过项目实施发展壮大扶贫产业,不断强化帮扶举措。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力争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所有行政村(社区)经营性收入达15万元以上,村(社区)均达35万元以上,力争永和社区达200万元以上。

2.继续打牢农业产业基础。围绕加快农村农业产业发展这个主题,不断深化对市场行情、镇情、村情、民情的认识,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采取“1+X”产业发展模式,不断打牢农村农业产业基础。实施好帕良村灯笼果产业示范基地、永冷村“烟粮协同发展”农田提质改造、刀董村菜笋加工厂、坝卡村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厂等项目建设,全面加强农业产业核心区域路、水、沟等要素保障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机械化、标准化。结合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成果,建立防止耕地“撂荒”长效机制,逐步提升恢复耕地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进发展水稻、玉米、蔬菜、瓜果等“短、平、快”的农业产业,同步巩固好芒回村、芒摆村、勐董社区3个村(社区)肉牛产业“千头村”和全镇“万头镇”发展成果。

3.继续抓实项目谋划实施。以“抓项目就是抓经济、就是抓发展、就是抓安全”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经济发展稳中求进。注重传统产业与支柱产业相结合,实施好芒回村肉牛牛源培育基地、实验用猴养殖生产基地,刀董村黑山羊养殖基地,龙乃村、永和社区的蜜蜂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谋划好饲草、玉米、水果、红薯、米团花等养殖“后勤保障”产业发展。注重村寨功能提升与旅游发展相结合,实施好永和社区永莱自然村、永和新村佤寨好味道、帕良村佤酒庄园、帕良村乡村旅游水果采摘园、上龙乃集贸中心、白塔社区居委会功能提升等项目建设,谋划好吃、住、行、游、购、娱等业态培育项目。注重农村资产资源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盘活发挥好龙乃村肉牛养殖场、龙乃村生猪养殖场、永冷村生猪养殖基地、刀董村孵化厂、坝卡村冷库等农村资产效益,谋划实施好资产租赁和招商引资工作。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抓发展的动力源泉,争取谋划实施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发展工程、民心工程。

4.继续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继续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标准,实施好“绿美乡村”“鲜花盛开的村庄”“厕所革命”“七改三清”环境整治工作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户厕、生活污水排放、垃圾处理与村容村貌和绿化美化一体整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别是聚焦芒回村垃圾处理短板,勐董社区、白塔社区城郊接合部污水排放短板,坝卡村整村基础设施老损等问题谋划实施一批项目。继续强化引导群众开展门前房后种树、种花、种菜等庭院经济建设,巩固提升好帕良村三组、刀董村四组、永和新村、国门新村、上龙乃等27个绿美乡村示范点成果。力争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5%,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行政村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同时,协调推进“五城”同创,不断提升城市功能。

5.继续抓实生态环境治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落实好河(湖)长制、林长制责任,实施好天然林停伐保护、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义务植树等工作,杜绝各类环境问题的发生。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年全时段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紧抓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饮用水源、黑臭水体等整治,全面改善镇域生态环境。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管控边界,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严把项目准入关,杜绝农村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开展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整治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继续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继续办好10件惠民实事。加大对村级学校“安防”基础设施的提升投入,努力推进芒回村小学实现寄宿制。抓实控辍保学工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继续做好“两险”收缴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在98%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稳定在95%以上。提升就业水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8300人次以上。严格规范农村事务,过程性把控好沿边定居群众补助、临时救助、耕地力补贴、雨露计划等惠民政策审批工作。承办好村镇规划管理服务工作,特别是做好村庄规划、农村宅基地审批、经济林采伐审批等具体工作。继续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抓实财务、统计、武装、老龄、残疾人、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7.继续维护发展安全局面。落实好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机制,履行好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责任和“五级段长制”责任。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体系网引领社会治理体系网融合成“一张大网”,深化“九大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打击走私、偷渡、“偷引带”等跨境违法犯罪。落实信访维稳措施,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渠道。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县配套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各项灾害防御防治抢险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维护边境安全、社会和谐,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人(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41人、工勤人员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036657.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36657.01元,政府性基金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0元。

与上年21534594.11元部门财务总收入对比增加4502062.9元,增幅0.91%,增加的主要原因:1.新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补助经费;2.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036657.01元,其中:本年收入24036657.0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36657.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9534594.11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增加4502062.90元,增幅23.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新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补助经费;2.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036657.0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036657.01元,其中:基本支出20854657.01元,与上年19243414.11元对比增加1611242.90元,增幅8.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3182000元,与上年291180元对比增加2890820元,增幅992.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支出168546.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支出”支出146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乡镇人大会议支出;

3.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897592.5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4.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897103.2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补助支出;

5.20106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支出302681.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6.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94879.7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7.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4594.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8.20129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支出;

9.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27823.2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0.2013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1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11.2039999“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支出1000元,主要用于武装工作经费支出;

12.2049999“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支出1118880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补助经费支出;

13.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支出491544.7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4.20801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43017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34007.6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职工统筹外工资发放支出;

16.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44574.4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职工统筹外工资发放支出;

17.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184872.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8.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55464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1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60元,主要用于安家费支出;

20.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4594.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1.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6534.8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2.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7661.8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43286.9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4.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2638230.0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5.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735677.9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6.2130304“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319498.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7.213070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5800576.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补助、其他村(社区)岗位人员补助、村(居)小组、村(社区)工作经费支出;

28.2130799“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支出30600元,主要用于定额人员补助支出;

2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888654.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20854657.01元,项目支出3182000元。

1.“30101”基本工资3017076元(其中:基本支出3017076元,项目支出0元);

2.“30102”津贴补贴2641332元(其中:基本支出264133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奖金693153元(其中:基本支出693153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绩效工资2435160元(其中:基本支出243516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4872.16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872.16元,项目支出0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4196.64元(其中:基本支出484196.64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842.61元(其中:基本支出72842.61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888654.12元(其中:基本支出888654.12元,项目支出0元);

9.“30201”办公费142293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930元,项目支出158000元);

10.“30211”差旅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17”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28”工会经费60035.28元(其中:基本支出60035.28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101”其他交通费用29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7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302”退休费874482元(其中:基本支出874482元,项目支出0元);

16.“30305”生活补助4792476元(其中:基本支出4768476元,项目支出24000元);

17.“30304”抚恤金55464元(其中:基本支出55464元,项目支出0元);

18.“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1983.20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983.2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903”专用设备购置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9695.93元,较上年减少4629.77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幅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2210.06元,较上年减少2542.58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1028人次。

减少的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等铺张浪费现象,故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7485.87元,较上年减少2087.19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485.87元,较上年减少2087.19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的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开支,故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19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182000元,编制绩效目标7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57000元,编制绩效目标7个。具体如下:

(一)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办法(试行)》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

4.项目基本概况:通过开展离退休干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开展1次离退休干部主题党日活动。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召开2024年离退休干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8.项目实施成效:回应了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关切,加强了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

(二)乡镇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乡镇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沧源佤族自治县妇联改革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

4.项目基本概况:通过召开各类基层妇女会议、开展儿童活动,推进基层妇女工作有效运行。

5.项目实施内容:召开3次妇联执委会议、4次妇女工作会、开展“六一”儿童节、暑期儿童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召开3次妇联执委会议、4次妇女工作会、开展“六一”儿童节、暑期儿童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使基层妇女工作有效运行。

8.项目实施成效:有效推进了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1.项目名称: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2.立项依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

4.项目基本概况:通过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有效提高人大代表工作效率。

5.项目实施内容: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观摩等活动,在活动中提高代表素质,拓宽代表视野。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66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主题调研、观摩活动,在活动中提高代表素质,拓宽代表视野。

8.项目实施成效:有效提高了人大代表工作效率,使人大工作和建设迈向新台阶。

(四)乡镇人大会议经费

1.项目名称:乡镇人大会议经费

2.立项依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

4.项目基本概况:通过召开2次2024年人民代表大会,有效提高人大代表工作效率,推进人大工作进程。

5.项目实施内容:根据工作安排,有序召开2次2024年人民代表大会。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8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召开2次2024年人大会,有效提高人大代表工作效率、推进人大工作进程。

8.项目实施成效:提高了人大代表工作效率,推进了人大工作进程。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16965.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0566.64元,减幅28.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均办公经费逐年减少、村(社区)运转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50923560.24元,其中,流动资产50730545.58元,固定资产193014.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0754.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485.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855200111

  
附件【沧财预〔2024〕5号_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2024021909372643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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