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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雷蕾   时间:2022-10-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361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 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各类突发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3. 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 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 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 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 负责综合管理中医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医药资金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综合改革。

9. 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 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机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 指导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 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4. 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扛实责任,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一是疫苗接种有力推进。积极采取“五个统一”工作措施,完善“三级书记”抓疫苗接种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四方责任,加快推进第二针剂及加强针接种工作,稳妥保障3-11周岁疫苗接种工作,全力以赴推进新冠病毒疫苗适宜人群的接种工作。2021年,疫苗到位57批次374356剂,全县应接种136903人,目前已接种149449人,占比109.16%。二是核酸检测常抓不懈。加强核酸检测耗材储备,强化检测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提升,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准备。目前,全县共有核酸检测设备9套,日单检量2.03万人份,混检量20.3万人份;组建全员核酸检测采样队伍110支330人,核酸实验室检测人员47人。2021年,全县累计完成核酸检测1096668人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医疗救治能力有力提升。加强医疗基础设施、救治队伍建设,完成定点收治医院业务用房改造和设备配备,组建医疗救治工作队伍2支120人。严格落实“三个百分之百”防控措施,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管理,以“院内零感染”目标,坚决贯彻落实院感事件“零容忍”,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对医护人员进行院感全员培训,强化院感防控“人人有责”意识,坚决守住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零感染、医疗卫生机构不发生院内感染事件、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因为工作落实不到位被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单位没有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工作底线,尽一切力量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年内,县域医疗机构未出现医务人员感染,无院内聚集性病例发生,辖区内未发生本土聚集性病例。

(二)注重长效,全力推进爱卫专项行动。一是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认真组织开展消除城乡裸露垃圾,加强消除城镇旱厕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极大改变了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有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达标,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累计清理清运各种垃圾21260.45吨,包括清理裸露垃圾305点个位,496.13吨,出动人力19680人次,投入机械装备492(台次)。共有1464座公厕,已达标957座,达标率65.37%。全县建成洗手设施610座,配套洗手盆1804个,实现洗手设施APP信息录入平台389座,录入率达68.24%。完成县城及重点区域“明厨亮灶”494户,餐饮户持证率达100%,外卖平台入网餐饮户持证公示率达100%。加强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目前勐董镇农贸市场已完成达标任务,完成率100%。二是病媒生物防制狠抓落实。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积极聘请具备有资质的专业消杀公司对沧源县城中心城区公共环境进行消杀服务,消杀质量标准达到国家C级以上标准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完成建设灭鼠毒饵站1380个。并于9月18日顺利通过了省级病媒生物防制技术评估,取得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门票”。三是创建申报工作稳步推进。我县已成功创建7个省级卫生乡(镇)和54个省级卫生村,创建率分别达77.78%、66.68%。2021年1月29日我县递交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验收请示,并顺利通过审核,成功列入2020-2022周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范围。于2021年11月24日接受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技术评估,沧源县城拟获国家卫生县城命名推荐。

(三)强化管理,努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疾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2021年,全县无甲类传染病,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3种777例,同比下降26.69%,总发病率409.15/10万,同比下降26.69%。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基础疫苗接种率99.5%。健全疾病防控体系,深入推进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建设,完成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感染性疾病科和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工作并投入使用。二是新一轮艾滋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巩固艾滋病防治“三个90%”和“两个消除”成果,启动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严格落实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和母婴阻断等防治措施,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落实国家关怀救助政策,促进防治服务全面可及。三是妇幼健康工作抓实抓细。继续组织实施关爱妇女健康行动计划,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3.19‰,孕产妇贫血患病率为7.35%,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及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四是全面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优化生育政策,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确保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依法依规扎实有序推进。认真开展好全员基础信息系统的运用,加快建设完善人口基础数据库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2021年,全县共出生1917人,出生率10.27‰,死亡人数1246人,死亡率6.68‰,自然增长率3.6‰。五是卫生监督工作常抓不懈。截至目前,共受理卫生行政许可211件,共开展各级各类监督检查260户次,下达监督意见30份。

(四)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加快实施县国门医院、县中医佤医医院门诊住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提质提速行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223万元,同比增长31.3%,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大力推进县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加快医院从“硬件”到软件的全面提升。目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于2021年5月通过省级复核达标验收;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于2021年10月通过省级验收(2021年12月胸痛中心国家级验收);创伤中心正在建设中。优化机构管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已完成团结卫生院、班洪卫生院、芒卡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岩帅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正在积极建设中。二是卫生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制定刚柔并进的人才培养机制,与多部门协作,加强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工作,利用“传、帮、带”,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与省内三级医院签订帮扶协议,对我县医疗卫生工作进行帮扶,建立6个专科联盟、5个专家工作站、三级医院对口支援5人。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习,我县共有2018年33人、2019年10人参加中专学历教育培训学习。三是中医佤医传承不断加强。积极与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合作,开展“云南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整理及推广应用”课题研究,加强佤族医药收集、整理、编制工作。加强佤族医药文化宣传和展示,向群众推广宣传佤族传统医药,加大新业务的引进力度,不断增加业务收入。

(五)破解难题,持续深化医药卫生提质改革。一是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行为。严格医保基金管理制度,合理分配使用医保资金,落实分级诊疗医保政策。继续实施“总额打包、结余留用、超支自担”的激励约束机制,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鼓励处方自由流动,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协同联动。二是落实分级诊疗,卫生健康服务不断优化。明确医共体各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及诊疗规范,完善医共体内外转诊管理办法,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预留床位、号源;鼓励处方自由流动,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协同联动。规范诊疗,加快医防融合,实现公卫医疗推进,形成系统、连续、有序的卫生健康服务模式。三是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依托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在完善原有系统基础上又引进了科大讯飞智医助理辅助诊断系统,推进县乡医疗机构信息化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12所分院智医助理、医院管理系统、电子病历、双向转诊、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等建设,以及所有村卫生室电子处方、门诊收费系统。还与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签署了互联网医院合作协议,力争打造多终端智慧医院就医平台,实现群众就近便捷就医,获得全方位服务,更有效地实施分级诊疗,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不断下沉。2021年,县域内各远程中心累计完成远程会诊734例次,出具远程心电诊断报告1092 例次,出具远程影像诊断报告306例次,视频会议培训4392人次和现场培训4594人次。

(六)强化保障,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效。继续深入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因病返贫动态预警监测、健康扶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建档立卡36种大病患者304人,救治率达100%;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2025人,做到“签约ー人,服务一人”;继续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持续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七)统筹推进其他卫生健康工作。一是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源头管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史学习20余次,党史学习教育实践22次,上党课5次。二是及时组织学习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八月回信”工作方案,并结合“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截至目前,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参学40余人次;专题党课4次;党员大会学习12次,10人次;撰写心得体会(感悟)34篇。三是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签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32份。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综治维稳、消防安全、农村饮用水监测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发生安全事故。

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境外疫情形势严峻,外防输入风险面临巨大挑战;二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智慧医院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亟需加快推进;三是卫生人才资源匮乏,卫生人才队伍不稳定,存在培养,流失,再培养,再流失的不良态势;四是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高中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初级职称或无职称人员占比较大;五是稳定的卫生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58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18.86万元,占总收入的97.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4.4万元,占总收入的2.7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29%,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由卫生健康局代管,2021年省级对疫情防控经费进行检查后,提出疫情防控资金存在二次转拨的情况,2021年9月县财政局收回疫情防控资金。因此,2021年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90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07万元,占总支出的4.37%;项目支出12,338.31万元,占总支出的95.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59%,主要原因是2021年1-9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前防控资金由卫生健康局代管,全县疫情防控资金支出由卫生健康局支出,加大2021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4.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列入卫生健康局账户支出,2021年无此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38.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6%,主要原因2021年1-9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前防控资金由卫生健康局代管,全县疫情防控资金支出由卫生健康局支出,加大2021年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括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9%。与上年对比增加9184.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1-9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前防控资金由卫生健康局代管,全县疫情防控资金支出由卫生健康局支出,加大2021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和各类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1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5%。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项目,突发应急救助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3,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8%。主要用于边境铁丝网建设。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3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预算的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加重,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增加,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62万元,增长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万元,增长39.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加重,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增加,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2万元,占63.81%;公务接待费支出3.76万元,占36.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处置、爱国卫生等卫生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爱国卫生工作、疫情防控处置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工作加重,差旅费、办公费、燃油费、接待费等工作相关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920.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87.11万元,固定资产385.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40万元,无形资产8.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118.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90平方米,账面原值10.1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40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20.97

2087.11

385.31

194.85

56.46

0

134

0

440

8.5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二、本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36101111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20221021112243226.xls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2022102111224322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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