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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时间:2022-10-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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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区域扶贫规划,专项扶贫规划,结合实际优化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贯彻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计划分配、扶持对象、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方面从严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规定。

4.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

5.负责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能力提升、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境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组织、审批和管理。

6.负责中央和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7.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按政策引导扶贫贷款;负责落实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审批及登记注册、开户、运行。

8.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精细谋划,持续切实抓好巩固提升。继续抓实产业发展,强化脱贫巩固措施,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目标要求,在确保贫困户获得持续稳定收入的基础上,实现稳定脱贫,在充分论证、调研的基础上全力抓实产业扶贫项目,以“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为依托,按照“集约化、组织化、合作化、多元化”要求,实施好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巩固提升甘蔗、茶叶、核桃、烤烟等传统产业,大力推进生猪产业合作社及生态林业合作社建设,大力发展 “短平快”特色种养殖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坚持市场导向,通过抓实产业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健全带动机制、创新营销方式,构建“一产多策、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提高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水平,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成果,以产业振兴夯实脱贫基础。

2.继续压实挂钩帮扶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目标责任,强化帮扶责任落实。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保持指挥部机制不变,坚持脱贫攻坚协调推进机制不变,保持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巡查机制不变,各级干部一线作战,持续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坚决保证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摘帽不摘帮扶,继续落实贫困村、非贫困村全覆盖帮扶机制,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人马不撤,严格执行驻村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县、乡(镇)、村、 组层层抓落实,责任和奖惩落实到人、确保帮扶责任人将帮扶措施真正落实到户到人。

3.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一是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机制。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加快完成“多规合一”村级乡村振兴规划和县、乡、村项目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加快实施新一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五类”村庄建设,重点抓实74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乡村振兴模式,全面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二是强化正向激励导向机制。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破除“等靠要”思想,焕发奋斗的精气神,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建好用好村史室,开办好“农民夜校”等讲座,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在党的全面领导下生产生活条件发生的巨大变化,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真正懂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创新帮扶举措,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三是强化乡村治理机制。始终突出“治人、管物”两个重点,选好自然村主任,充分利用好《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条例),发挥村寨能人个人能力,着力在管好、用好基础设施上下夫,构建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机制,发挥辖区群众的自主、自管作用,提高村民乡村建设参与度,实现当前建设与后期长效管理的相统一,进一步提升农村村民自治管理水平。按照“四不摘一不撤”(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不撤驻村工作队)要求,强化干部帮带衔接、干部作风衔接,全力铸牢全面小康决定性基础。

4.继续关注边缘户和监测户。建立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疫情灾情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及时监测和精准帮扶,根据2020年扶贫对象管理,制定完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等“一户一策、一户一方案”精准帮扶机制。

5.继续关注问题整改。继续紧盯问题整改不放,重点关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清单,做到确保问题全面“清零”。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发生在农村基层的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由三个股室组成,分别是:

1、综合股。承担综合协调管理事项。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重要文件起草;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法制、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行政、接待、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检查督促办理党支部、办公会议及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股、中心开展好工作;拟订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项目管理股。承担项目编制和管理事项。负责编制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专项扶贫项目、产业扶贫项目、灾后扶贫项目、专项扶贫安居规划及年度项目计划方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工作;中央、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工作;沪滇合作相关事项的落实;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管理、协调工作;管理各种社会扶贫捐赠;落实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审批,协调解决互助社审批、登记注册、开户以及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互助社进行监测,人员培训、工作指导;配合中央、省级相关部门做好定点扶贫单位挂职干部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和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指导、审核并督促乡镇编制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方案;统筹协调专项扶贫规划、行业扶贫规划、社会扶贫规划的有机衔接;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规划的调整和评估,并负责组织实施;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方案;对部门实施的专项产业扶贫项目协调检查、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计划财务股。承担各类资金管理事项。负责拟订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汇总编制上报扶贫事业计划和经费预算;配合审计部门搞好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内部财务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配合好县财政局对全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督查检查;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考核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决算公开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支出数据,因此在公开时以上表格数据为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47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6.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9.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规模及资金量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5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06万元,占总支出的20.5%;项目支出1,229.22万元,占总支出的7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9.5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26.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资金规模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7.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了9.9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了0.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9.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5%。人均每年人均消耗0.9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9.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6.2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数量增加且资金规模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脱贫攻坚县级配套资金为踏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奠定了物质保障;项目管理费满足了脱贫攻坚时期关于项目编制规划、项目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宣传成果、车辆燃修等经费的支出需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其中:基本支出317.06万元,占总支出的20.5%;项目支出1,229.22万元,占总支出的79.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6.7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资金规模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8.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3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5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47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5.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3万元,扶贫事业机构59.06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224.6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9.7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9万元,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预算的431.95%。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8万元,完成预算的47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63.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转变之年,任务繁重且公用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用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3.18万元,增长77.33%。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1万元,增长8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13万元,下降51.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转变之年,任务繁重且公用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用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8万元,占98.36%;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1.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和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4个批次23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待餐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繁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093.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1.05万元,固定资产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1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1.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93.21

1061.05

9



0

9

0

0

23.16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万元,采购A4复印纸张1.65万元,采购复印项目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801111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021092751555.xls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02109275155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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