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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时间:2023-03-0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08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宗教事务等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乡镇、部门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和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监督检查股、民族经济 发展股、宗教事务股、文化教育股。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一是继续跟踪完善云南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后续相关材料;二是继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三是积极将10个边境村申报为省、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是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是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抓实“一网两单”相关工作,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做到网络健全,专人负责,信息准确,处置快速。

3.持续抓好现代化沿边小康村建设。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项目、抓政策、抓资金,重点在深入推进产业富村、生态美村、文化睦村、治理兴村、开放带村、守边稳村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确保2024年全面建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同时,认真筹备全市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现场会议。

4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组织实施2022年度“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项目等,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继续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项目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5.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力度。继续深入挖掘好、宣传好各个少数民族优秀民俗、文化,在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上更进一步,讲好新时代各族人民“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团结故事,努力打造一批示范典型,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并努力在推进民族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5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6.02万元,增6.7%,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文件,安排今年县级项目资金36.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作经费资金项目增加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4.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4.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02万元,增6.7%,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文件,安排今年县级项目资金36.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作经费资金项目增加3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4.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22万元,占总支出的85.67%,与上年对比增加3.81万元,增加1.78%;项目支出36.5万元,占总支出的14.32%,与上年对比增加12.2万元,增加50.2%,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文件,安排今年县级项目资金36.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作经费资金项目增加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2万元,占总支出的80.55%,其中:基本支出168.7万元;项目支出36.5万元,其中:

(1)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33万元,占总支出的2.09%,反映单位2023年年内聘用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劳务费支出的开支等。

(2)2012301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0.36万元,占总支出的55.1%,其中:一是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26.2万元;二是用于公用经费支出14.16万元。反映单位2022年年内行政在职人员10人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的开支等)。

(3)2012302民族事务—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5万元,占总支出的12.36%,反映单位2022年年内项目支出(用于开展宗教事务工作经费的开支等)。

(4)2012399 民族事务—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8.01万元,占总支出的10.99%,反映单位2023年年内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用于发放民族上层爱国人士遗孀子女和宗教团体协会的生活补助、宗教信息员补助的开支等)。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1万元,占总支出的9.7%。其中: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42万元,占总支出的2.52%,反映单位2022年年内行政编制离退休人员2人的统筹外退休费的开支等。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8万元,占总支出的7.17%,反映单位2023年年内在职人员10人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开支等。

3.210卫生健康支出11.09万元,占总支出的4.35%,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51万元,占总支出的4.12%,反映单位2023年年内在职人员10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开支等。

(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7万元,占总支出的0.22%,反映单位2023年年内在职人员10人和退休人员2人的大病保险缴费的开支等。

4.221住房保障支出13.71万元,占总支出的5.38%,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3.71万元,反映单位2023年年内在职人员10人的住房公积金的开支等。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18.22万元,占总支出的85.67%;项目支出36.5万元,占总支出的14.33%)。

基本支出划分使用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169.29万元,占总支出的66.46%,其中:(1)30101基本工资42.64万元;(2)30102津贴补贴60.41万元;(3)30103奖金3.55万元;(4)30103绩效奖励19.54万元;(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28万元;(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1万元;(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1万元(8)30113住房公积金13.71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49万元,占总支出的7.65%,其中:(1)30201办公费2.15万元;(2)30226劳务费5.23万元;(3)30228工会经费0.85万元;(4)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5)其他交通费用9.96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43万元, 占总支出的11.55%,其中:(1)30302退休费人员统筹外退休费19.26万元;(2)30305生活补助23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上层人士遗孀子女生活补助10.89万元;县基督教和县佛教协会生活补助费6.41万元;宗教信息员补助5.7万元)

项目支出划分使用为:

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6.5万元,占总支出的10.4%,其中:(1)30201办公费6.5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0201办公费3万元;(2)30203咨询费6万;(3)30211差旅费10万;(4)30217公务接待费 1万。

3.309商品和服务支出—(1)30903专用设备购置10万元。

以上项目支出合计36.5万元,占总支出的14.33%。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4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5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9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67人次。下降原因: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规范本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制度,提倡厉行节约,因此,减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所以单位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9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9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下降原因:主要是控制好公务用车耗油量,因此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共申报项目4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36.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 4个,其中:一是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巩固和提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工作,推进实施23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项目等,制作宣传展览、宣传标语等;二是三个协会办公经费支出1.5万元,用于三个宗教团体协会的办公经费等。三是其他宗教事务经费3万元,四是民族工作经费2万元。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一是开展宗教调研,完善宗教基础数据,达到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突出抓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析研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以创建活动凝聚人,以模范典型带动人,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农村、进景区、进医院、进口岸,传承弘扬优秀的佤山民族团结精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基工程。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转移支付: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2万元,减少0.6%。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68.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5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6.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新增资产配置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中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12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13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4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15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6表(新增资产配置表)、17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8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以上表格无相关预算数据,因此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中,该表数据为空。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1.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民族工作经费指导各种少数民族的节日活动。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依法协调各民族间的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作经费对我县6个边境乡镇23个沿边行政村实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进行管理。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点基本实现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边境防控、边民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边民富、边疆美、边防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

(二)立项依据

1.沧政复(2022)209号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核支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经费的批复。

2.沧财行发(2021)51号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经费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民族工作经费

指导各种少数民族的节日活动。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依法协调各民族间的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2.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作经费

对我县6个边境乡镇23个沿边行政村实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进行管理。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点基本实现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边境防控、边民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边民富、边疆美、边防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开展全县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调研以及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指导各种少数民族的节日活动;参与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对外协作;做好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理清思路,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等。

2.开展全县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调研以及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析研究,坚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即佛教协会负责自己协会的日常事务;基督教协会负责自己的日常事务;伊斯兰教协会负责自己日常事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安排用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反映单位2023年年内项目支出(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业务支出和推进实施23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项目的开支等)。

2.安排用于民族事务支出6.5万元,反映单位2023年年内项目支出(开展宗教事务工作经费的开支等)。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开展全县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调研以及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指导各种少数民族的节日活动;参与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推进实施23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项目的开支等;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对外协作;做好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各项管理工作。

2.开展全县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调研以及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析研究,坚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即佛教协会负责自己协会的日常事务;基督教协会负责自己的日常事务;伊斯兰教协会负责自己日常事务。

(八)项目实施成效

1.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作经费资金项目实施成效

(1)完成全县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标语;

(2)完成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

(3)推进实施23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项目的开支等

(4)完成多视角、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连队等,实施成效达到98%以上。

2.其他民族宗教事务支出经费项目实施成效

(1)完成各乡镇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研判工作;

(2)完成全县宗教团体三个宗教协会的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

(3)完成全方位开展促进宗教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使社会稳定有所提高、深入人心,实施成效达到98%以上。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0800111

 180308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180308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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