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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  作者:张元凤  时间:2023-03-0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10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2.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统计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公报》,编印《领导干部手册》等,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建立并管理县域经济、园区经济统计监测考核数据库。

12.协助乡(镇、农场)管理统计员。组织全县统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3.指导统计干部开展统计学术研究、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统计资料研究和开发交流。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二、三产业统计股、普查办公室。所属1个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地方统计调查队。

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公文、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和机关其它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的统计经费;组织实施统计部门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承担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统计系统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协助管理乡(镇、农场)统计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统计制度法规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及改革方案的设计管理;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承办本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上报;负责民间统计调查和涉外调查审批事项;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

(1)负责国民经济核算: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拟订、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非公经济增加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2)负责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承担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对县域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分析。

(3)负责文化产业统计: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产业统计,开展文化产业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县文化产业统计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准确及时的文化产业统计资料、统计分析。组织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监测;组织实施劳动力抽样调查、人口抽样调查、群众安全感等调查工作;负责工资统计、就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粮油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二、三产业统计股

(1)负责工业经济统计: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对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开展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

(2)负责能耗统计: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负责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能源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3)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逐一跟踪监测制度;按月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固定资产数据;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基础工作。

(4)负责服务业统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服务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调查;建立并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方法;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服务业、新兴产业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普查办公室

为政府决策和社会需求调查提供统计信息;承担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及信息数据管理;建立、管理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统计资料整理编辑与统计分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经济普查逢3逢8年份,每五年开展一次,2023年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2.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检查是指统计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统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县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按照省市工作安排,每年年中对农业、工业、房地产、建筑业、商贸业、服务业、能耗、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各专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3.企业培育。企业培育升规(限),加大对四上企业的培育力度,服务指导配合好企业。

专业指标统计。农业、工业、房地产、建筑业、商贸业、服务业、能耗、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各专业指标统计。

5.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名录库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充分利用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和各项统计调查信息,严格执行统一的单位划分标准,逐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流程,最终建成一个全国统一完整、不重不漏、真实准确、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

6.国民生产总值(GDP)核算。

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季度核算、地区生产总值(GDP)年报核算和往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数据的历史修订。

7.统计资料开发。统计资料形成册并对外公布。

8.统计专业培训。为提高各专业业务水平,提高统计服务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真实、有效,每月根据专业需求,不定期开展相关专业业务培训。

9.统计执法证考试。为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能力,国家统计局每年会组织开展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由省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县级统计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参加考试。

10.住户调查。2023年沧源县大样本轮换落实调查户120户,其中城镇50户,农村60户,UR城10户。住户调查是通过农户每天记账的方式,了解城乡居民收入支出、居住环境等生活状况,为当地县委、县政府科学制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4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9.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0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1.09万元,为我单位专户余额(截至22年10月份余额),其中:包括历年上级拨入的项目资金、综合业务费、培训费、公益性垫付社保补助及岗位补助资金。)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减少3.51万元,下降0.84%,减少的主要原:人员经费减少(调出2人,调入3人,退休2人),因此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9.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9.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9.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减少3.51万元,下降0.84%,减少的主要原:人员经费减少(调出2人,调入3人,退休2人),因此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0.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1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9,下降4.86%,减少的主要原:人员经费减少(调出2人,调入3人,退休2人。),因此人员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57万元(不包括上级补助收入21.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万元,增加62.85 %,增加的主要原:同上年项目相比今年增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10万元,城住户一体化经费相比去年增加了12万元。2023年新增上级补助收入单位自有资金21.09万元,其中:历年上级拨入的项目资金、综合业务费、培训费、公益性垫付社保补助及岗位补助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33万元,占总支出的82.25%,项目支出57万元,占总支出的12.94%。

1.基本支出情况

(1)2010501-行政运行179.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33万元,公用经费15.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行政人员绩效奖、工会经费等。

(2)2010550-事业运行85.11万元,其中:一是人员经费83.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二是公用经费20.2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编外聘用制人员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3)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统筹外支出。

(4)2080502-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2.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统筹外支出。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3.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6)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1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25.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项目支出情况

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7万元,主要反映城镇农村住户一体化调查、统计专项工作经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

主要用于项目分别用于办公费、业务培训费、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统计局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初预算安排我局基本支出362.33万元,占总支出的82.27%,其中:一是工资福利支出316.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4%。按经济科目分类:30101-基本工资84.56万元,30102-津贴补贴80.4万元,30103-奖金29.67万元,30107-绩效工资40.7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3.5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55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5.1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8.63万元,占基本支出7.90%。按经济科目分类:30201-办公费1.41万元,30207-邮电费0.9万元,30211-差旅费0.6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2万元,30202-印刷费0.2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11.44万元,30228-工会经费1.69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11.10万元,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聘用制工资、工会经费等;三是对个和人家庭的补助支出17.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6%。按经济科目分类:30302-行政退休费15.04万元,30302-事业退休费2.20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生活费。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初预算安排我局项目经费78.08万元,其中57万元为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占总支出17.73%,包括3个项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30201-办公费30.17万元,30216-培训费3.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15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41.56万元,30211-差旅费1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2万元。单位自有资金21.09万元,功能科目为: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经济科目为:30201办公费、30227委托业务费。

(三)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历年上级拨入的项目资金、综合业务费、培训费、公益性垫付社保补助及岗位补助资金。)安排支出21.09万元,功能科目为: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经济科目为:30201办公费、30227委托业务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7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7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8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制度,因此,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共申报项目4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5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5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3个。即:城镇农村住户一体化调查,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县域经济考核评价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依据;有利于真实检验我县实施城乡居民深入倍增计划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成果,对于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全县“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我国将于 2023 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此次普查将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等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统计专项工作为我局各个专业指标统计所需经费。农业、工业、房地产、建筑业、商贸业、服务业、能耗、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各专业指标统计。

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转移支付: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5万元,下降 44.07%,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有人员变动,以及经费预算缩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自治统计局资产总额278.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0.7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7.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87万元,降17.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新增资产配置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中预算0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8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9-1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2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11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以上表格本部门无相关预算数据,因此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中,该表数据为空。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城镇农村住户一体化调查经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统计专项业务费。

(二)立项依据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32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临政发〔2021〕7号)。(沧统发【2022】10号)沧源自治县统计局关于组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县域经济考核评价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依据;有利于真实检验我市实施城乡居民深入倍增计划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成果,对于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全市“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我国将于 2023 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

(五)项目实施内容

城镇农村住户一体化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统计调查工作。实施城镇农村住户调查一体化,既是“十四五”期间国家统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部署,又是统计调查工作适应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变化的必然要求。城镇农村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将打破城乡界限,更加准确完整全面地反映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调查体系,有利于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发挥调查数据作用。

第五次全国普查将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等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统计专项工作为我局各个专业指标统计所需经费。农业、工业、房地产、建筑业、商贸业、服务业、能耗、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各专业指标统计。

(六)资金安排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沧财行〔2023〕9号)。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44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33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城镇农村住户一体化调查实施计划长期性。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实施计划3年。(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建立科学统一的城乡住户调查体系,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制定民生改善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3年3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1000111

 

  
附件【180410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030612053251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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