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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魏建英  时间:2023-03-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并担负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任务;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人防设施的开发利用;依法收取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人民防空资产及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12)承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招投标项目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和不良行为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沧源佤族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定额站、园林绿化管理站、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规划建设内容包括17项目,包括“美丽县城”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城市超脑、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抗震加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2023年至2025年,计划总投资为575076万元。

2.绿美城市类。共规划11个项目。包括人文景观提升、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登山步道建设项目、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城区小游园、街头绿地绿化美化建设项目、11条支流带状公园绿化美化建设项目、公园建设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2023年至2025年,计划总投资为156747万元。

3.住房保障项目类。规划5个项目,包括: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2023年至2025年,计划总投资为96093万元。

4.老旧小区类。规划3个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主要改造屋面,改造供水、排水、污水、供电、绿化、照明、环卫、道路、停车、消防等设施,完善养老、托育、托幼等设施和功能。拟定建设年限为2023年至2025年,计划总投资为19680万元。

5.乡村振兴类。规划8个项目,包括: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城乡垃圾处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热解设施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乡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乡镇消防工程设施改造、26个非贫困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农村房屋风貌修缮提升,拟定建设年限为2023年至2025年,计划总投资为332000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6辆(公务用车1辆,特殊专用车5辆)。

实有车辆超编原因:实有车辆超编5辆,主要是特殊专用车5辆,分别是环卫垃圾车辆3辆,高空作业车辆1辆,绿化洒水车辆1辆。特殊专用车不占编。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2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6.37万元,政府性基金8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165.97万元对比,增加60.40万元,增加5.18%,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26.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6.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6.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165.97万元对比,增加60.40万元,增加5.18%,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6.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2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59万元,与上年720.05万元对比,减少1.46万元,减少0.20%,主要原因是:临时工人数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427.78万元,与上年53.00万元对比,增加374.78万元,增加707.13%,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比上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80.00万元,与上年392.92万元对比,减少312.92万元,减少79.64%,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分别是: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

2.2080502事业单位退休47.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97万元,主要用主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医疗保险的支出;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医疗保险的支出;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7.2111103 减排专项支出375.78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8.2120101行政运行524.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的支出;

9.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征收拆迁办业务工作经费;

10.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沧源县住建局各项业务工作经费30万元,人防建设项目专项经费20万元;

11.214140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80.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41.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14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8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9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8万元);

3.“30103”奖金3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6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12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5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7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1万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万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4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7万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0万元);

10.“30201”办公费3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32.00万元);

11.“30205”水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

12.“30206”电费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万元);

13.“30207”邮电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

14.“30211”差旅费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万元);

15.“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

16.“30226”劳务费7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4万元);

17.“30228”工会经费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万元);

18.“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

19.“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万元);

20.“30302”退休费5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0万元);

21.“31005”基础设施建设475.7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75.7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71万元,较上年20.32万元减少0.61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77万元,较上年12.14万元减少0.37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8次,共计接待1177人次。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接待中将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压缩公务接待人数批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94万元,较上年8.18万元减少0.24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4万元,较上年8.18万元减少0.24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中将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压缩公务用车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5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07.7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55.7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 1个。完成年度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确保沧源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保证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有效的控制城市污水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有效地减轻了河流流域水体污染,改善了污水所污染占用的土地,使沧源县形成一个完整、系统、优化自然的生态格局。

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转移支付: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61万元,与上年175.27万元对比,减少71.66万元,减少40.88%,减少主要原因是:临时工人数比上年减少,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60952.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324.23万元,固定资产28.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0.00万元,无形资产11.59万元,其他资产(市政基础设施)12368.3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442.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237.9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02万元,无形资产减少3.66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2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新增资产配置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分别是:214140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80.0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分别是:“31005”基础设施建设80.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80.00万元。

(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八)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

(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沧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2013年3月29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9期,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工作的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沧源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沧源县勐董镇帕良村勐董河西岸,总占地面积约20亩。于2010年9月8日开工建设,规划服务面积4.7平方公里,近期服务人口5.2万人,污水处理设计近期处理规模为0.8万吨/日,远期处理规模为1.6万吨/日。处理工艺采用AAO+MBR生物处理工艺,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GB18918-2002),污水处理后排入勐懂河。目前沧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8000m³/日,按365/天×8000m³/日×1.560896/元=4557816.32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沧源县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8000m³/日,依据《中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cod)50、生化需氧量(bod5)10、悬浮物(ss)10、动植物油1、石油类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总氮(以n 计)15、氨氮(以n 计)5、总磷0.5、色度(稀释倍数)30、粪大肠菌群数(个/l)1000、PH6-9。

(六)资金安排情况

目前沧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8000m³/日,按365/天×8000m³/日×1.560896/元=4557816.32元。县财政预算资金455.7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2023 年一季度计划完成污水处理量63万吨,需要投入生产成本类资金93.945408万元;

2.2023 年二季度计划完成污水处理量83万吨,需要投入生产成本类资金133.945408万元;

3.2023 年三季度计划完成污水处理量73万吨,需要投入生产成本类资金103.945408万元;

4.2023 年四季度计划完成污水处理量73万吨,包括国家、省、市各类环保专项督查,需要投入生产成本类资金123.945408万元。

依据《中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八)项目实施成效

促进沧源县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创造了有利的生产经营环境,吸引外资,使居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各行各业的发展,创造一个便利、齐全和舒适的服务系统,有效的控制城市污水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有效地减轻了河流流域水体污染;改善了污水所污染占用的土地,使沧源县形成一个完整、系统、优化自然的生态格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3月06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0111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6124729611.xlsx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61247296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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