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刀云春  时间:2023-03-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764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订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7、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8、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烈士陵园管理股(军休服务管理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着力抓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市级下达我县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落实好教育培训制度和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省、市、县专场招聘会,落实好县级招考事业人员给予8%的定向招录退役军人的政策,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创业渠道。

二是着力抓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及时足额发放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补助,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到位。

三是着力抓好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深入抓好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增进了解、消除误解,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北京不去、外省不串、本省不聚、网上不炒、大事不出”的工作目标。

四是着力抓好褒扬纪念有关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好烈士纪念日公祭等活动,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使全县烈士纪念褒扬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是着力抓好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工作。积极申报项目,争取烈士陵园修缮改造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取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切实规划提质改造内容,广泛征求烈士陵园改造方案,努力把烈士陵园建设成为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绿色公园为一体的美丽陵园。

六是着力抓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值“元旦、春节、八一”等节日之际向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及驻沧军警部队等进行走访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七是着力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年”和“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工作。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思想引领和组织管理,严格退役军人党员管理,促进退役军人自觉遵规守纪。切实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一中心两站”基础建设,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工作质量。

八是着力抓好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服务工作措施,因地制宜,科学有效开展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改造提升军休人员的学习、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军休服务水平。

九是着力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参加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文明县城”创建、网格化管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疫情防控、河道治理等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是着力抓好部门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临沧作风”,按照建设“沧江铁军”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转作风、反“四风”,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具体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宣传思想、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档案、保密、党建、信访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7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1.9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政府购买性岗位增加2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县级配套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1.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1.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政府购买性岗位增加2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县级配套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增加。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71.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7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99万元,与上年对比505.96万元增加232.03万元,同比增加45.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县级民生配套资金增加;项目支出34万元,与上年对比93万元,减少59万元,同比减少63.44%减少主要原因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中央、省、市、县承担,县级承担部分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6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28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5.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1.44万元。

6. 2080805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万元。

7. 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2万元。

8. 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385.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9.2082850事业运行51.38万元。

10.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8万元。

11.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万元.

12.2082804拥军优属10万元。

13.2080999其他退役士兵安置0.48万元。

1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0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89万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2210201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3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4%,主要用于2082801行政运行385.13万元;2082850事业运行51.3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7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1万元;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2万元;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万元;2082804拥军优属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312.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84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4%,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4.05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6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667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284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1.44万元;2080805义务兵优待20万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8万元;2080999其他退役士兵安置0.4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89万元;22102住房公积金45.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减少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80人次。增长原因是每年退役士兵回乡人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73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3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9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包车送退役士兵临沧培训3次。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共申报项目 4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 个,财政预算安排34万元,编制绩效目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 4 个,财政预算安排 34万元,编制绩效目标4 个。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转移支付: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6万元,减少3%,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工会经费,其中:一般经费4.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97.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58万元,固定资产129.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0万元,无形资产1.6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新增资产配置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1.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培训;3.双拥工作;4.烈士陵园管理经费 。

(二)立项依据

1.临民联发〔2016〕5号;2.临政发〔2011〕162号;3.临政发〔2012〕160号;4.沧编委发〔2020〕2号

(三) 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 项目基本概况

1.为了让每位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在部队安心服役,按照规定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让每一位退伍回乡的退役士兵能学到一门技术,能在今后更快融入社会大家庭。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1年至2022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让2022年退伍回乡的每一退役士兵、士官的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符合条件的退伍士官、士兵能融入社会。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由县级预算安排。

(七)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2023年完成发放2021年入伍至2022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并落实2022年退役士官、士兵享受的各项国家政策规定。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保障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激励他们安心服役,进一步推动沧源佤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 3月6 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76400111

  
附件【140904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0306050835565.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