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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张琴、孙翠霞  时间:2023-03-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7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拟订。

2.统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类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糖料(甘蔗)、橡胶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负责城乡统筹工作。承办县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县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负责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农田整治项目管理。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坚持最严格的标准、最严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渔政股、科教法规与对外交流股、农业监管股、乡村振兴股、机关党组(人事股)。

下属单位15个事业站所,分别是:

1.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2.土壤肥料工作站

3.植保植检站

4.农业技术推广站

5.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6.农村经济管理站

7.农机技术推广站

8.农机监理执法大队

9.种子管理站

10.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11.动物卫生监督所

12.水产技术推广站

1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畜牧技术推广站

1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着力深化农村改革,全力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加快补上“三农”短板,努力实现我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新突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用全域旅游思维谋划农业,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全产业链打造“糖、茶、果、蔬、畜”五大优势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在原有主导产业基础上,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特色民俗等多元化乡村产业形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农产品增加值。着力在提高农业产业规模、产品质量、产品销售流通和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上做好文章。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政策,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业项目的包装谋划,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障。

3.推进绿美乡村建设。以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乡镇、村庄绿化美化行动,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2023年,要将勐角乡建成绿美乡镇,全县绿美乡镇达2个;建成绿美村庄167个,全县绿美村庄达333个,其中,建成省级绿美村庄10个,市级绿美村庄90个,全县省级绿美村庄达20个,市级绿美村庄180个,最终实现实现乡村“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的目标。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023年计划改造农村卫生户厕2335户,自然村公厕改造3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明显提升,乡村逐步实现亮化、美化、绿化,乡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

4.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培育。采取内培外引的方式,重点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增值水平高、行业位次排名前、辐射带动作用好的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绿美经营主体,形成在村有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带动群众集群发展,2023年,培育农业龙头企业4户,达20户以上;培育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户,达55户以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13户以上,达250户以上。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健全“田头到餐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所有规模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农产品可追溯。切实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实施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计划,坚持大宗产品不放松,小宗产品不落空,重点品种持续监测,其他品种轮动监测。认真完成市级下达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抽检合格率达到97.5%以上。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预警能力。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结合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实现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要求,依托第三方认证机构,加快推进6个边境乡(镇)23个边境村(社区)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步伐,力争完成年度新增6个以上任务。

6.实施现代农民培训工程。聚焦绿美乡村建设,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培养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业实用技术、乡村工匠涉农政策法规等六个方面乡村人才,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每户至少有1—2人熟悉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明白知晓国家惠农政策及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实现人人懂技术、户户会经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5人。在职实有10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5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2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14.6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7.36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3.22万元,增长2.93%,增加原因是单位资金(其他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14.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14.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14万元,下降2.04%,减少原因是退休8人,人员减少,相应的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2.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1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22.66万元、下降1.18%,减少原因是退休8人,人员减少,相应的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20.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21.49万元、下降8.87%,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3年新增其他收入单位自有资金107.36万元,主要用于甘蔗发展奖和农业保险工作、专家基层工作站、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样试验及农户施肥调查、薇甘菊防控野外调查核实、养殖技术培训、玉米制种工作、植物病虫害委托业务、动物防疫监测净化及委托采样业务、动物卫生监督委托采样、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协议抽样送样、渔业保护区监管及动物打私工作、农机执法大队规费等。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4.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05.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

3.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4.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2080801 死亡抚恤7.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贴。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45万元,为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1.89万元,为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8.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9万元,为干部职工的大病保险、县级配套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险。

9.2130101行政运行332.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的工资、聘用制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全局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10.2130104事业运行984.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政府购买性服务人员工资、动物防疫人员及农科员的工资。

11.2130108病虫害控制59.47万元,主要用于生猪急性传染病强制扑杀补助。

12.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2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经费支出。

13.2130110 执法监管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大队工作经费支出。

14.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54.4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水稻、玉米、甘蔗、橡胶、柑橘、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支出。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130.92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1893.78万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503.17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192.67万元。

(3)30103奖金支出51.57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支出478.55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57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16.35万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2.59万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130.93万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7万元。

(10)30201办公费支出4.41万元。

(11)30205水费支出1.00万元。

(12)30206电费支出2.00万元。

(13)30207邮电费支出7.00万元。

(14)30211差旅费支出5.00万元。

(15)30216培训费支出1.00万元。

(16)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

(17)30226劳务费支出10.17万元。

(18)30228工会经费支出10.06万元。

(19)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9万元。

(20)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1.06万元。

(21)30302退休费支出139.30万元。

(22)30305生活补助支出14.94万元。

2.项目支出220.87万元

(1)30201办公费支出7.00万元。

(2)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213.87万元。

(三)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支出情况

1.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30104事业运行15.17万元,主要用于甘蔗发展和农业保险工作。

(2)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9.17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基层工作站、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样试验及农户施肥调查、薇甘菊防控野外调查核实、养殖技术培训、玉米制种工作。

(3)2130108病虫害控制17.24万元,主要用于植物病虫害委托业务、动物防疫监测净化及委托采样业务、动物卫生监督委托采样业务。

(4)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14.9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协议抽样送样。

(5)2130110执法监管8.44万元,主要用于渔业保护区监管及动物打私工作。

(6)2130112 行业业务管理2.44万元,主要用于农机执法大队规费。

2.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201办公费支出96.82万元。

(2)30211差旅费支出5.13万元。

(3)30227委托业务费支出5.41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4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9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预算减少原因是我局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6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6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预算减少原因是我局认真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共申报项目6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220.8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54.4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

2023年县财政对农业保险项目预算批复154.40万元。其中:政策性粮食作物保险36.98万元(水稻2.3万亩6.21万元、玉米17.10万亩30.77万元),政策性甘蔗保险40.32万元(12万亩),政策性橡胶保险38.60万元(10.49万亩),政策性柑橘保险34.00万元(0.85万亩),能繁母猪保险4.50万元(1万头)。通过项目实施,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和推动农业保险全面铺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值的提高具有重要影响;有助于社会生活的安定,农业保险给予农民强有力的支撑,使农民在遇到生产风险时,能够得到一定比例的赔偿,对降低农业生产灾害损失,弥补农民收入具有重要影响;有助于扩大积累规模,提高农户和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升政策知晓和满意度,着力提高理赔精准度和理赔时效性,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促进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转移支付: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27.36万元,减37.72%,减少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5%,二是退休8人,人员减少,相应的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4005.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13.17万元,固定资产2090.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2.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41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68.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41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新增资产配置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因此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表。

(六)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因此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七)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因此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八)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因此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情况,因此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情况,因此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临财农发〔2021〕102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 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2.临财农发(2022)69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 年省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3.临财农发(2022)80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前提,紧紧围绕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成高标准农田13400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2022年项目计划总投资2010.0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高标准农田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项目管理及勘测设计是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前提。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225号)和《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 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21〕102号的通知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13400亩,项目区耕地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生产综合能力、灌溉用水效率、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0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972.55万元,占总投资的98.14%;其他措施费37.45万元,占总投资的1.86%。在1972.55万元的工程费中,田间道路建设投资概算1259.23万元,占总投资的62.65%;灌溉和排水工程建设投资概算170.53万元,占总投资的8.48%;土地平整工程建设投资概算410.49万元,占总投资的20.42%;土壤改良工程建设投资概算132.30万元,占总投资的6.58%。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建设期:1年,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新增灌溉面积1050亩,改善灌溉面积2800亩,新增机耕面积2700亩,建成13400亩高标准农田,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700亩,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的基础条件和生产条件,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同时,项目区高质量的建设高标准农田、科学的生产管理及机械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等,对项目区及周边地区形成强烈的辐射带动作用。此外,项目的实施,还将推动项目区逐步建设和完善一个从品种选育、改土增肥、栽培管理到产、供、销一条龙的服务体系,推动传统农业向产业化生产的迈进。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 3月 6 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700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2023030710112455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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