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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杨竹琴  时间:2023-09-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5101000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处理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打击涉牌涉证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突事件和抢险保通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设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管理指导沧源佤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沧源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建党100周年和COP15交通安保为牵引,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以深化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锻造交警铁军为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勇担使命,深入开展疫情防控、隐患治理、道路管控、队伍教育整顿、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好公安交警主体主责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除隐患、护安全、保畅通、促和谐、惠民生各项工作,积极打造道路交通治理新局面。

一是2021年全年,共查处交通违法20877起(其中:无证驾驶1554起,饮酒驾车457起,醉酒驾车56起,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833起)。共立交通管辖类刑事案件76起,破76起(其中:危险驾驶案件68起,交通肇事案件8起),吊销驾驶证49本(终身禁驾2人)。通过狠抓路面管控“软肋”截止12月30日,全县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起数638起,较去年同期677起减少39起,下降5.76%;造成10人死亡,较去年同期14人减少4人,下降28.57%;189人受伤,较去年同期194人减少5人,下降2.58%;直接经济损失达124.818万元,较去年同期的74.48万元增加50.338万元,上升67.59%,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亡人数同比均下降的较好管控成效。

二是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曝光各类典型案例246起(其中典型违法案例203起、典型事故案例12起、吊销驾驶证人数39人、终身禁驾2人),事故多发易发路段22处,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58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7560份,发布“两公布一提示”12条,通过企信通发送手机集群短信38条、覆盖人数81826人,通过重点驾驶员群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48条,覆盖人数8000余人次,开展季度执法大直播3场次,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提示标语85条,制作粘贴宣传海报62份,制作(更新)发放宣传折页(手册)5000本、宣传单20000余份、倡议书15000余份、事故案例展板8块、横幅8条,录制交通安全提示语(汉佤配音)1条、通过大喇叭播放交通安全提示60场次,制作粘贴道路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标识2100张。

三是自4月份开考以来,共为小型汽车类科二、科三提供考试服务314场次,考试人数达6745人次。摩托车送考下乡服务21场次、3837人次,极大地满足了群众需求。

四是截止12月31日,共办理车驾管业务36041起,其中车管业务27800 起,驾管业务8241 起。

五是截止12月31日,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15批次,排查出隐患点39处,提请县安委办交办相关部门整改39处,完成整改31处,整改率为79.49%(其中提请市级挂牌督办2处,完成整改2处,销号2处,整改率为100%;提请县级挂牌督办 10处,完成整改10处,销号10处,整改率为 100%);强化源头管理的力度。积极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运管局组成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的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大检查。期间,共深入检查13次。

六是今年以来,共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源头安全大检查13次,对辖区“两客一危”通报 13次,通过电话通知重点车辆车主、重点驾驶员办理相关手续的3569余人次,清理吸毒人员驾照17人。

七是深化“五小工程”建设,筑牢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持续深化公路交岔路口“五小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大队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全面排查全县国省道、县乡村道,2021年以来,共排查公路交岔路口177个,安装减速带188条共1057.6米,安装爆闪灯13盏,安装警示桩684棵,安装标志牌91块,安装凸面镜3面,安装震荡带21条148米,共投入资金6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10个部门分别是:

1、办公室;

2、车管分所;

3、财务室;

4、事故处理中队;

5、秩序中队;

6、违法办;

7、城镇中队;

8、勐省中队;

9、班洪中队;

10、糯良中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48.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9.59万元,占总收入的93.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8.99万元,占总收入的6.01%。与上年1,271.69万元对比减少123.1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2021年全年总支出1,17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61万元,项目支出153.19万元,与上年1,342.69万元对比减少16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调出2名民警(胡杰和王政仙)。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等就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47.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车管所及指挥中心临时用房建设项目2021年度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64万元;二是公安网络租用费2021年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27.59万元;三警用营房修缮费2021年未能实施具体比上年减少9万元;四民警服装经费2021年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2.96万元;五大型交通安保经费2021年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24.84万元;六其他继续实施的项目金额较上年减少18.92万元,所以2021年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7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62万元,占总支出的86.98%;项目支出153.19万元,占总支出的13.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42.69万元对比减少165.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调出2名民警(胡杰和王政仙)。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等就减少,二是项目个数和项目金额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3.62万元。与上年1,042.19万元对比减少18.57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调出2名民警(胡杰和王政仙)。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等就减少,所以2021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应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支出3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4%。(即人均日常公用经费0.71万元人/年,共计14.8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0.3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19万元。与上年300.50万元对比减少147.31万元,减少49.02%。主要原因:一是车管所及指挥中心临时用房建设项目2021年度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64万元;二是公安网络租用费2021年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27.59万元;三是警用营房修缮费2021年未能实施具体比上年减少9万元;四是民警服装经费2021年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2.96万元;五是大型交通安保经费2021年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24.84万元;六是其他继续实施的项目金额较上年减少18.92万元,所以2021年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2021年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上年结余项目经费支出28.22万元(包含其他收入项目资金12.11万元),本年项目经费支出55.98万元,其他收入项目资金68.99万元,153.19万元。其中支出明细:

1、商品服务支出112.48万元(印刷费0.09万元、邮电费16.36万元、差旅费4.9万元、租赁费2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0.03万元、专用材料费22.59万元、被装购置费3.5元、劳务费4.46万元、委托业务费26.26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43万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40.7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0.71万元);

3、本年项目经费支出55.98万元,其中:

(1)2040220政法部分2021年中央与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61万元(包括办案业务经费7.61万元,业务装备经费0万元),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落实分项目、分类别、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全省基层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政法经费保障及管理,解决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供需矛盾突出、部分机关经费保障水平低、地区间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管理水平高低不等问题,支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全省公安机关办案水平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围绕建设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辐射中心”新定位,推动“平安云南”建设。 弥补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支出、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职责。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局的持续稳定,充分发挥财政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政法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控风险、降事故、惠民生”的总目标,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交警队伍。

(2)2040299车管材料成本项目经费20万元,推进车辆管理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使用全国统一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证书按规定渠道由总队、支队统一订购,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装订规范、资料齐全,符合《机动车驾驶员业工作规范》的要求,我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数据符合《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证数据质量检测标准》规定,数据项完整、准确,上传及时。

(3)2040299隐患路段排查治理(非税)专项资金23.90万元,日常道路交通管理、事故预防和处理的因素,按照省厅、支队、县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要求,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需对沧源县辖区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城市道路、隧道及桥梁的危险损坏路段、急弯、汛期塌方、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陡坡)、高填方、标志标牌不全、大雾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村庄、学校、广场、拥堵路段及“五小工程”等进行隐患排查并上报治理。

(4)2040299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经费4.46万元, 为认真落实公安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庆现场会,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临沧现场会工作临沧现场会及双江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强化全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有效地提高农村交通管理水平。由于我县农村地区道路点多、线长、面广、道路基础设施差,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迅速增长、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呈高发、多发态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1%。与上年1,329.81万元对比减少234.10万元,减少17.6%。主要原因一是调出两名民警(胡杰、王政仙)人员经费的津贴、补贴、奖金、公务交通补贴等相应减少,所以人员经费支出数就少于2020年的支出数;原因二是项目个数和项目金额较上年减少,其中:一是车管所及指挥中心临时用房建设项目2021年度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64万元;二是公安网络租用费2021年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27.59万元;三是警用营房修缮费2021年未能实施具体比上年减少9万元;四是民警服装经费2021年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2.96万元;五是大型交通安保经费2021年未能实施比上年减少24.84万元;六是其他继续实施的项目金额较上年减少18.92万元,所以2021年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8.8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4.0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550.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71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购买被装支付2.5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是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预算的62.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7万元,完成预算的6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92.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即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行政经费支出,又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二是公务用车的改革,减少相关费用的支出,但是由于交警工作的特殊性公车使用的频率较高,所以费用支出上还是很难控制到最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16.23万元减少3.54万元,下降21.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6万元,下降2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门实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开支的成效。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7万元,占89.60%;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占10.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用于到市县开会、下中队、派出所检查工作、日常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秩序维护、维稳处突、交通安保、重大节庆、隐患路段排查治理等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春运、疫情防控、减量控大、重大交通安保、安全隐患排查督导等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7万元,与上年38.91对比减少3.74万元,减少9.61%。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2名民警(胡杰、王政仙),所以2021年末公务交通补贴累计就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2万元;水费2.59万元;电费4.56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0.54万元;接待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20.3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908.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4.7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461.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81.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783.3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08.11

364.78

1461.69

709

105.43


647.26

0

0

81.6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3万元(复印纸、文件柜、LED显示屏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万元(摩托车考试中心,采购费用主要由中标方承担)。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申报项目4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本年财政预算安排55.9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53.19万元,2021年项目资金收入55.98万元(其中:其他收入68.99万元),上年项目资金结转28.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余12.11万元,其他收入结余12.11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15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2.09万元,使用上年结余的项目资金支出12.11万元,使用其他收入支出68.99万元。编制绩效目标4个。进一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路面管控,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规范窗口建设,强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平安、促和谐”的总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战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四项建设”,扎实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有序。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出行意识。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和实施方案,认真根据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并且指定专人负责跟进项目,及时深入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解决方法;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整体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5101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2022102009584979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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