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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施仙菊  时间:2023-10-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080100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乡镇、部门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和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一是继续跟踪完善云南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后续相关材料;二是继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三是积极将10个边境村申报为省、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抓实“一网两单”相关工作,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做到网络健全,专人负责,信息准确,处置快速。

3.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组织实施2022年度“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项目等,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继续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项目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4.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力度。继续深入挖掘好、宣传好各个少数民族优秀民俗、文化,在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上更进一步,讲好新时代各族人民“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团结故事,努力打造一批示范典型,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并努力在推进民族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监督检查股、民族经济 发展股、宗教事务股、文化教育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746658.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6658.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07993.34元,下降28.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07993.34元,下降28.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变动原因是;相关经费支出减少,同时完成了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工作。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146658.58元。其中:基本支出2168828.58元,占总支出的26.62%;项目支出5977830元,占总支出的73.3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14556.34元,下降39.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976.66元,增长3.68%;项目支出减少5491533元,下降47.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2022年支出8146658.58元,比2021年减少5414556.34元。主要原因有:第一:2021年拨付其他扶贫资金—边境小康示范村4080000元,2022年拨付3330000元。第二:2021年拨付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000000元,2022年拨付2580000元,第三: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292800元,2022年拨付1277000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8828.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2087.4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928.58元,同比增长3.6%。增长原因是行政人员工资增加调整。占基本支出的91.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741.11元,占基本支出的8.15%。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99208.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7783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491570元,同比下降47.8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66530元,专用材料费366500元,委托业务费5344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6658.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414556.34元,下降39.93%,主要原因是第一:2021年拨付其他扶贫资金—边境小康示范村4080000元,2022年拨付3330000元。第二:2021年拨付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000000元,2022年拨付2580000元,第三: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292800元,2022年拨付1277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299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5%。比上年同期增加57194.11元,同比增长3.26%。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政府购买性岗位)53280元,行政运行支出1426578.1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431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261.11元)民族事务支出103000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增加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40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比上年同期增长21005.15元,同比增长11.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0651.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354.2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99.21元。增加原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类)支出991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比上年同期增长3084.6元,同比增长3.2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5810.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74元。增加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农林水(类)支出5874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1%。比上年同期减少5526870元。同比减少48.47%。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677200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197630元。主要原因有:第一:2021年拨付其他扶贫资金—边境小康示范村4080000元,2022年拨付3330000元。第二:2021年拨付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000000元,2022年拨付2580000元,第三: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292800元,2022年拨付12770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024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比上年增长33544.72元,同比增长28.7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付。增加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47.82元,支出决算为518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89.6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47.82元,支出决算为518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8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因公出国(境)。2022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出国(境)。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22年决算数一样为0元;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财政拨款决算收入5189.64元,财政拨款决算支出5189.64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34.66元,下降48.23%。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74.66元,下降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60元,下降100%。会议费支出情况:2022年县民族宗教局没有举办大型会议。本年度没有安排大型会议费用支出。培训费支出情况:2022年县民族宗教局没有举办培训班。本年度没有培训费用支出。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为零。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为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741.11元,增加8806.81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051.96元,邮电费4711.75,元,劳务费53280元,工会经费8657.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89.64元,其他交通费用9885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566851.47元,其中,流动资产1483409.89元,固定资产83441.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7748.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858.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公开11表

部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66,851.47

1,483,409.89

83,441.58

0.00

37,035.28

0.00

46406.3

0

0

0

0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9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9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

(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0801111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31010110519336.xls

  
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3101011051933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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