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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10-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240100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认真履行物价执法职责,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3.负责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一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将企业设立、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统一整合至平台办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化登记,实现个体工商户“智能快办”,为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服务,2022年,运用线上“一体化服务平台”办理了个转企45户,歇业登记1户。二是履行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把市场主体倍增作为头等大事和最硬的工作任务,对标省内外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水平,抓好“九大行业领域”倍增计划,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政策,2022年全县市场主体净增3248户,完成全年净增目标2217户的146.50%。其中:企业净增1078户,完成全年净增目标1003户的107.48%;个体工商户净增2168户,完成全年净增目标1214户的178.58%。三是运用数据分析结果,常态化开展数据监测。每周一定期更新市场主体明细及市场主体培育数据监测情况,按乡镇、按行业、按主体类型,动态调整新登记、注销、净增以及市场主体总量情况,做实数据分析比对等基础性工作,以便及时掌控工作进度挂图作战。在数据分析中,为防止发生异常登记情况,我县对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经营范围主辅分离等疑似异常登记数据进行了排查,并安排专人到乡镇(场)进行了实地抽查核实。四是大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发挥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工具,认真分析研判目前我县个体工商户培育情况,共同探讨下步扶持发展方向,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全县共组织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3次工作推进会议,6次工作调度会,1次视频调度会,1次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并组织税务、金融等业务培训会7次。

2.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四大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一是严守食品安全。落实县食安委办工作职责,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修订《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实调整县食安委组成人员,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沧源佤族自治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清单》,强化任务分解落实。组织召开两次食安委全会,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抓实2022年全县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餐饮服务单位质量提升工作,2022年累计公布餐饮“红黑榜”43期,评定红榜129户,黑榜43户,完成“回头看”整改41户,累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8548户次,春秋季校园食堂101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警示、预警公告共8期,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集中培训18场次,参训人员709人次,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二是严守药品安全。开展2022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化妆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等“两品一械”专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交叉检查,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做好抽检和“两品一械”监测上报工作,完成医疗器械省抽4种次,完成化妆品国抽3种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28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4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0份,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100份。2022年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462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查办药品违法案件21件(其中药品案10件、医疗器械案8件、化妆品案3件)、当场处罚(简易程序)6件,收缴罚没款59.50万元。三是严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消防器材、燃气具、烟花爆竹、石油液化气等工业产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2022年共检查摩托车(电动车)经营户36家次,消防产品经营户40家次,石油液化气销售经营户27家次,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户27户次,通过检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四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2022年沧源自治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市场监管部门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对全县液化气充装站、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特种管理、检验检测、相关资质、许可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强化对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整改的监督,2022年度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重点在建项目等共180家次,下达指令书27份,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县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健全完善质量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质量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落地,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集成服务,做好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二是加强质量服务。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动”,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计量帮扶,2022年计量服务共帮扶中小企业8户次,帮助企业解决计量技术问题9个次。三是规范认证认可。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专项整治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突出问题。

4.持续加强宣传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组织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及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深入企业调研走访、送法上门,鼓励市场主体和权利人进行发明专利的保护。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互相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常态化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积极开展非正常专利核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是提升商标注册意识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现场咨询、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监督整治行动、进基层、进企业宣传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的知晓率,增强了群众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权意识。

5.持续开展市场秩序治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是加强民生领域执法。持续深入开展“铁拳”“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2022年共查处案件95件,共罚没收入827542.50元,其中一般程序88件,罚没收入827542.50元,简易程序7件,罚没收入6200.00元。二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深化拓展“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优化12315工作体系,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处置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022年共受理投诉举报44件,其中:投诉28件;举报16件,办结率为100%。四是加强公平竞争执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检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整治涉企收费,强化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

6.持续强化监管效能,提高监管水平。一是深化信用监管。大力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切实提高监管精准性。2022年,因未按时报送2021年度报告,有39户企业、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4户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14户。二是强化依法监管。根据全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

7.持续强化常态监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压实餐饮服务经营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扫码验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按时营业、核酸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联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每周一次冷链食品经营人员及冷链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和产品核酸检测。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每日安排巡查督查人员对农贸市场值班值守、落实疫情防控3个100%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3个100%,每日汇总药店“一退两抗”药品销售信息、重点标记购药人员信息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切实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并开展新冠疫苗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检查。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及时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县城区内农贸市场、宾馆酒店、药店开展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三天两检、国庆假期及其前后疫情防控要求等最新政策培训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抗原检测操作培训,督促监管行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2022年,共开展培训共21期,参加培训人员804人次。

8.持续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给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为主要内容,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推动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两个维护”和“三个心向”。二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制定印发《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三是健全完善“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施方案(试行)》,从7月份开始,主要领导对局班子成员,局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所职工进行一次全覆盖家访,将日常监督延伸至“八小时以外”,形成常态化督促。四是扎实开展日常提醒。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对党员干部实施精准教育、管理、监督,扎实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为履职干部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14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室、法规稽查股、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管理股、产品抽检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和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管股。所属单位0个。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乡镇行政区划设置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承担所辖区域市场监管工作。分别为勐董市场监督管理所、勐角市场监督管理所、勐来市场监督管理所、糯良市场监督管理所、单甲市场监督管理所、勐省市场监督管理所、岩帅市场监督管理所、班洪市场监督管理所、班老市场监督管理所、芒卡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财政部分供养人员19人,其中:临聘人员(政府购买人员)1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18人。

其他人员:遗属3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958272.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7714.6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8.36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7245.65元,增长6.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7409.02元,增长7.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50163.37元,下降98.9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调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新录用选调生2人,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中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比上年减少,打私经费和艾滋病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973083.46元。其中:基本支出7538289.76元,占总支出的94.55%;项目支出434793.70元,占总支出的5.4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7532.54元,增长7.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5726.06元,增长9.05%;项目支出减少98193.52元,下降18.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调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新录用选调生2人,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中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比上年减少,打私经费和艾滋病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38289.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5726.06元,同比增长9.0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新录用选调生2人,故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49961.03元,占基本支出的93.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488328.73元,占基本支出的6.4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1950.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4793.7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193.52元,同比下降18.4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质量基础支出10000.00元,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监管,杜绝短斤缺两、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贸易双方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做好《计量惠民》民生工程,确保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校验工作顺利完成。

2.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62900.53元,用于开展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3.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46524.33元,用于一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抽验,发现不合格问题及时处置,开展食品抽检后的信息录入、公布和处置,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检查,加强“两品一械”监管人员的培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时提前预警,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意识;二是保障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正常运行,确保监管对象人民群众满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弥补人员出勤、值守设施购置等疫情防控经费不足,加强边境基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经费保障能力,筑牢边境人员偷渡防线。增加执法打假经费保障能力,带动全县2022年整体执法打假工作进一步提升,促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着力创新体制、着力健全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监管能力,持续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成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4.其他支出15368.84元,用于开展烟草工作检查、办公网络通讯等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7714.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相比增加529548.56元,增长7.1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新录用选调生2人,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3416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开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各专项业务经费。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640738.88元,质量基础支出1000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62900.53元,事业运行支出499117.80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68124.33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328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3940.18元,同比增长7.93%,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调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新录用选调生2人,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238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支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等。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60394.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8368.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伤、生育、失业等)52580.10元,遗属生活补助支出27539.5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039.28元,同比增长4.91%,主要原因分析是:一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二是因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及规范津贴补贴并将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3.卫生健康(类)支出36181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1166.60元,事业单位医疗36781.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87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011.40元,同比下降4.74%,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减少2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293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缴纳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529352.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580.50元,同比增长19.56%,主要原因分析是:一是新录用选调生2人;二是因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及规范津贴补贴并将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公积金缴费基数,加大了当年公积金收入支出。

除了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93.83元,支出决算为73235.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533.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0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93.83元,支出决算为73235.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533.40元,年初预算数为96875.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11702.00元,年初预算数为24218.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13514.00元减少40278.60元,下降3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0%,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比上年同期0元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533.40元,比上年同期96000.00元减少34466.60元,下降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02.00元,比上年同期17514.00元减少5812.00元,下降33.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督查、调研及交叉检查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328.73元,减少78796.27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公用经费比上年压缩5%,二是本年度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480745.89元,其中,流动资产2616247.15元,固定资产7093561.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2817.70元,无形资产418119.9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4967.80元,同比增长214967.80元,增长2.09%,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1903.86元,同比减少561903.86元,减少7.3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06平方米,账面原值184789.5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3948.93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480745.89

2616247.15

7093561.14

6168122.87

380445.07

0

544993.2

0

352817.7

418119.9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在职人员、“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较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信息公开及时,部门履职效果较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较强,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附表1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2401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表2023101010415006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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