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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  作者:李红瑛  时间:2023-03-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22200000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18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县纪委县监委)。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是党的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是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机关,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所属单位0个。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向63个单位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

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县委工作部门,纳入县委工作机构限额管理,设在县纪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政治建设引领。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更大功夫,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扎实履行职能职责。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协助县委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紧密结合,真正落地落细落实。

3.围绕大局校准监督靶心,实化政治监督。聚焦“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布局和“三新一高”战略推进,聚焦“3815”发展目标,紧盯全县党的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抓实监督检查,同步深化相关领域问题专项治理。

4.接续发力提升巡察质效,彰显利剑震慑。把牢“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统筹常规巡、专项巡和巡察“回头看”,围绕“三个聚焦”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进一步在巡察工作谋划、机制完善与执行、机构队伍建设、专业力量整合、对村(社区)巡察质效提升、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等方面发力,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5.盯重点抓关键治难题,保持惩腐治乱高压态势。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和国企、金融、政法、特色资源等领域深化整治,严查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贪污侵占、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6.强载体铸清廉促实效,厚植政治生态廉洁基因。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强“清廉沧源”建设、廉政宣传、廉洁文化培育、反腐惩恶的系统集成性,全力贯通“三不腐”。实化载体抓深“清廉单元”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示范推动清廉建设全域升级。

7.锲而不舍蓄力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盯住“四风”新动向,严厉查处违规使用公车、收送礼品礼金、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款购买烟酒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重点纠治影响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不顾实际盲目干、加重基层负担和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8.聚全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加大“过渡期”专项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整治在落实“四个不摘”、乡村振兴战略中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推动烂尾楼、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一卡通”、集体“三资”等民生领域问题查纠治理,加大“一案双查”和通报曝光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2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6.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79.19万元,增长4.81%,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二是将规范后的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三是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实际,本年度加大了办案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6.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6.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6.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79.19万元,增长4.81%,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二是将规范后的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三是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实际,本年度加大了办案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6.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2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49.19万元,增长3.12%,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二是将规范后的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30万元,增长42.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实际,本年度加大了办案经费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9.72万元,占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失业保险金缴费,聘用制、政府购买性人员工资及开展审查、调查、巡察等发生的费用及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具体包括:2011101行政运行1259.72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万元;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41万元,占总支出的10.62%,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支出,具体包括: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9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3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4万元;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90.55万元,占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缴费支出,具体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6.09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6万元;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12.75万元,占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具体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112.7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1626.43万元。

(1)301类工资福利支出1441.03万元,占总支出的83.4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公积金、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及聘用制人员工资支出,具体包括:30101基本工资351.94万元、30102津贴补贴516.52万元、30103奖金190.9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33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09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61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12.75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81万元。

(2)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52.32万元,占总支出的8.8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务交通补贴、政府购买性人员工资及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具体包括:30201办公费10万元、30202印刷费18.47万元、30211差旅费10万元、30215会议费5万元、30226劳务费20.98万元(含购买性人员工资)、30228工会经费6.99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6.08万元;

(3)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08万元,占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统筹外部分退休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具体包括30302退休费31.94万元、30304抚恤金1.14万元。

2.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2011101行政运行20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纪律审查、调查、巡察等专项工作中发生的日常支出,具体项目是:办案工作经费40万元、纪检监察工作经费20万元、巡察专项资金40万元。具体部门经济分类为30201办公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12万元,较上年减少0.78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5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有效降低接待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87万元,较上年减少0.65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7万元,较上年减少0.65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共申报项目3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一是严格落实党章关于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政治要求,认真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部署,统筹将乡镇基层单位和村级党组织纳入巡察规划,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探索开展机动巡察。按照年内统筹组织不少于三轮、每轮至少派出五个巡察组、采取“一托N”的方式,扎实推动巡察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围绕县委巡察全覆盖和对村巡察全覆盖总目标,科学统筹谋划,创新思路举措,以坚定稳妥、扎实有效的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转移支付: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2.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30.75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分析:因上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包含聘用制人员工资,而本年度年未包含。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资产总额844.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6.41万元,固定资产245.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4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69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32.6万元,无形资产减少7.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新增资产配置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中0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7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8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9-01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02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1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2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以上表格本部门无相关预算数据,因此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中数据为空。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巡察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1.《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3.《县委2023年巡察工作要点》和《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

(三)项目实施单位

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忠诚履行政治职责,发挥“利剑”作用,全面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各巡察组按照县委授权及任务分工,集中进驻被巡察单位40-50天开展巡察,巡察期间,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受理信访举报、开展座谈等方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三个聚焦”以及上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方面,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共安排预算资金4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严格落实党章关于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政治要求,认真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部署,统筹将乡镇基层单位和村级党组织纳入巡察规划,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探索开展机动巡察。按照年内统筹组织不少于三轮、每轮至少派出五个巡察组、采取“一托N”的方式,扎实推动巡察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巡察,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深化改革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方面的短板和弱项,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新时代肩负的职能责任,督促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推进巡察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利剑”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纠正政治偏差,纠正有令不止、有禁不止行为,纠正搞变通打折扣、行动少落实差问题,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部署安排落地见效。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

2023年3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22200111

 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6073117281.xlsx

  
附件【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607311728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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