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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作者:admin   时间:2018-09-0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8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沧政办发【2015】251号)文件规定,我办主要职能有:

1、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目标任务。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区域扶贫规划,专项扶贫规划,结合实际优化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2、贯彻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计划分配、扶持对象、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方面从严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规定。

3、负责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能力提升、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境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组织、审批和管理。

4、按政策引导和扶贫贷款,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负责落实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审批,登记注册、开户以及运行情况。

5、开展易地扶贫开发,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引导、组织贫困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实现脱贫致富。

6、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外资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中央及省、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7、负责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监测;统筹、协调扶贫能力提升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8、负责对全县扶贫项目实施的专项稽查;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考核管理。

9、负责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吃透精神实质,立足县情、乡情、村情、户情,结合脱贫攻坚需要和群众期盼,敏锐把握政策中蕴含的机遇,加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的研究,理清头绪、把握重点、抓好对接,争取更多的扶持项目和资金。同时,对照省、市、县、乡脱贫出列要求,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履行职责,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使扶贫开发由面上推进转向点上突破。

2、紧盯脱贫出列时间节点,坚持规划引领,注重分类指导,科学制订县、乡、村、户四个层面的精准扶贫规划,做到县有规划、乡村有计划、农户有卡册,并使相关规划和计划精准到乡镇、村和户,精准到时间和效果。

3、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认真总结精准扶贫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深度挖掘精准扶贫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形成一批立得起、站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培育和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示范点,带动整体工作提升水平。

4、紧盯目标任务,细化靠实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加强跟踪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到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全面有序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5、管好人用好钱,建立健全以纪检监察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为主体的管理考评机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查各级责任落实、工作人员组织纪律等情况;严格资金监管,加大审计、监察和财政等部门专项审计和随机抽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扶贫对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它是: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内设科室共8个,分别是:1、综合股: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重要文件起草;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法制、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行政、接待、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会议及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股、中心开展好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计划财务股:编制年度扶贫计划;拟定各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年度扶贫资金的计划审批工作;汇总编制上报扶贫事业计划和经费预算;配合审计部门搞好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扶贫统计监测、网络建设,管理机关内部财务和固定资产;负责对全县扶贫项目实施的督查检查;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考核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项目管理股:编制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专项产业建设、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整村推进、片区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境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部门实施的专项产业扶贫项目协调检查、和监督;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信贷扶贫开发股: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开发计划。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的组织、协调、监管。安排扶贫到户贷款计划,做好政策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引导、扶持、认定推荐和检查考核工作;落实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审批,协调解决互助社审批、登记注册、开户以及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互助社进行监测,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负责直过民族项目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易地扶贫开发股:编制易地扶贫及专项扶贫安居规划及年度项目计划方案,审核易地扶贫项目及专项扶贫安居项目。具体对拟实施扶贫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的项目执行主体严格按《云南省扶贫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易地扶贫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沧源佤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搬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程序、要求,严格把关审核。监督检查易地扶贫及专项扶贫安居项目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社会扶贫股: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革命老区、社会扶贫、外资扶贫项目工作职责。负责中央、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工作;负责沪滇合作相关事项的落实;负责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联系、协调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动员非公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指导乡(镇)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接收、管理各种社会扶贫捐赠;配合中央、省级相关部门做好定点扶贫单位挂职干部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规划指导股:负责全县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和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审核并督促乡镇编制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方案;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扶贫规划、行业扶贫规划、社会扶贫规划的有机衔接;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规划的调整和评估;检查督促办理党支部、开展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扶贫信息和统计监测监督中心: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和统计监测工作、扶贫对象识别及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项目绩效和行政绩效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核;指导全县扶贫系统统计信息监测与监督工作;负责扶贫项目、贫困农民能力建设、适用技术培训、负责把握扶贫信息和动态、拟定项目培训计划;负责外资扶贫培训项目的实施管理、总结、推广外资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经验,承担外资扶贫培训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合作业务;承担外资扶贫培训领域的相关信息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10271650.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0408.30元,占总收入的34.3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741241.92元,占总收入的65.63%。与上年对比增加6128853.3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其他收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10369606.16元。其中:基本支出3030408.30元,占总支出的29.22%;项目支出7339197.86元,占总支出的70.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773262.36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30408.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2682.21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大幅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39197.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50580.15元,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经费开支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东航捐赠款补助覆盖4个乡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部分当前急需建房资金缺口的需要;项目管理费满足了脱贫攻坚时期关于项目编制规划、项目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宣传成果、车辆燃修等经费的支出需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0408.3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4.37%。与上年对比增加1572682.2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脱贫攻坚相关经费需求增加。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4615.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71%。与上年对比增加1326889.0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大、脱贫攻坚经费开支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9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9%,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1060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1416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85934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9%,主要用于扶贫行政运行、扶贫事业机构及其他扶贫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11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267.67元,支出决算为16790.93元,完成预算的52.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79.61元,完成预算的4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11.32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缩减车辆编制,厉行精简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298.07元,下降4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155.39元,下降5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2.58元,下降3.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缩减车辆编制,厉行精简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79.61元,占77.30%;公务接待费支出22.70元,占3811.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79.6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79.6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11.32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811.3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701.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201.36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重,各项经费开支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8420157.28元,其中,流动资产7295162.49元,固定资产1124994.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3626.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40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068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420157.28 

7295162.49 

1124994.79 

473857.79 

325487.00 

32565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25200

25200

25200

25200

25200

25200

货物

25200

25200

25200

25200

25200

25200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举全县之力,苦干实干,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计划退出1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芒卡镇)、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岩帅镇新华村、中贺勐村;糯良乡怕拍村;勐来乡拱弄村;勐董镇刀董村;班洪乡公坎村;芒卡镇焦山村、莱片村)、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62户11695人。对照贫困户脱贫6条标准,(1)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3200元;(2)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建房2644户,已入住住房安全达标1440户,未入住的1204户正在抓紧推进中,12月31日前可确保全部入住;(3)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2560名,已入学2545名,入学率99.41%;(4)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6087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是16083人,参保率达99.98%;(5),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2056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2021人,参保率99.71%;(6)预脱贫户均享受到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持等1个以上帮扶项目等成效。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801111

沧源县扶贫办2017年决算公开表2018090710224292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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