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沧源县便利家超市涉嫌销售不合格碧螺春绿茶的经营行为案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沧源县便利家超市销售的碧螺春绿茶(大叶种绿茶)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该送检产品的草甘膦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监罚决〔2023〕1202号):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后,决定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