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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使用方案


来源:县商务局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0-12-18 12:02  点击:[]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通知》(云财外〔2018〕5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通知》(云财外〔2019〕65号)和《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通知》(临财外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和完善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补齐项目短板,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临沧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标杆县,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标

  通过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链,建立电商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服务体系,通过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全面服务,逐步形成符合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产品的电商销售服务体系。使农产品、手工业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商品销售的网商或网店得到较快发展。充分发挥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的引领作用,撬动电商企业和社会资金踊跃投入农村电商相关行业,积极培育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努力促进城市、农村和互联网领域基层党建与促进脱贫成果巩固深度融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推动贫困群众通过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创业就业,以“党领航·电商扶贫”的新进展新成效为巩固脱贫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新贡献。进一步推动沧源县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借助国家政策发力、结合市场实际,多引导、多鼓励、多宣传,营造电商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注重机制打造和产业拉动,发挥社会公益效应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电商扶贫效果的持续性。

  二、资金概算

  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450万元计划安排如下:入股勐省镇扶贫蔬菜种植基地76.7798万元;打造县域电商“佤字头”系列品牌41.025万元;建设电商扶贫馆92.1642万元;建设带货直播间20.031万元;建设农产品上行物流体系提升工程50.00万元;建设电商产品线下购销体系17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三、建设内容

  (一)电商扶贫产业功能提升

  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县内选择具有较好基础、发展前景好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农特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个体),进行协商入股和购置设备,提升县内电商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通过“电商订单+企业(个体)+合作社+农户+分拣包装加工中心”模式,形成完整的电商产品供应链,为后期产品销售提供保质保量的货源。

  1. 建设勐省镇扶贫蔬菜种植基地扶贫车间。在现有沧源县勐省镇扶贫蔬菜种植基地基础上,按照“电商订单+企业(个体)+合作社+农户+分拣包装加工中心”的模式,建立电商产品生产扶贫车间,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培育电商产品货源。计划使用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投入,预计投资76.7798万元。

  2.县域电商“佤字头”系列品牌打造。在县内选择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生产规模的电商企业和电商产品,从品牌建设、产品设计、渠道开发、文创等方面仅培育,打造“佤字头”系列电商产品,如:阿佤牛干巴、佤蜜、阿佤坚果、阿佤苦荞面、佤茶等。推动农产品和名特优产品开展溯源、精检和品牌认证、注册,提升品牌知名度,推动我县产品进入商超、电商平台或批发市场等销售,打造县咸鱼公共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培育电商产品销售后期保质保量的货源。一是借助电商龙头企业销售渠道,拓宽公共品牌销路;二是发挥中心资源优势,支持电商龙头企业产品包装、策划、营销等;三是结合佤族特色文化,努力打好“佤字头”系列产品这张牌。四是以股权投资等中央财政资金鼓励的方式,加深加强与电商龙头企业的合作。计划使用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投入,预计投资41.025万元。

  (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工程

  1.建设县级电商扶贫馆。在县城范围内建设“县级电商扶贫馆”,集中展示我县2017年被列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以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效,电子商务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的作用等成就。集中展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中政策研究、电商基础建设、人才培训、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展示互联网+人才扶贫、互联网+产业扶贫、互联网+服务扶贫、互联网+公益扶贫、互联网+农旅扶贫等电商创新成果,集中反映电商扶贫怎么扶、电商脱贫如何脱、电商致富怎么富、电商如何助力乡村振兴等一系列工作成果。计划使用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投入,预计投资92.1642万元。

  2.建设县级直播带货孵化中心。为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不断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队伍,营造我县电子商务相关产业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计划在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沧源县直播带货孵化中心,为沧源及周边喜欢和从事直播带货相关产业的人员,提供直播带货专业培训、小微电商培育、电商产品分拣、包装、物流运输等服务,助力沧源县直播带货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通过直播带货发展不断扩大沧源农特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量,拉动农村种养殖产业发展。计划使用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投入,预计投资20.031万元。

  (三)农产品上行物流体系提升工程

  对前期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中和示范县项目中建设的县乡村三级农产品上行物流体系进行提升改造,购置物流体系智慧化管理设备,开展物流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扩建县级物流中心。提高县乡村三级农产品上行物流系统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通过专业培训提高农产品上行物流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扩建县级物流中心,增加中心综合服务能力。通过县乡村三级农产品上行物流体系的提升改造,推动我县农村物流服务产业快速发展,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奠定基础。计划使用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投入,预计投资50万元。

  (四)建设电商产品线下购销体系

  根据农村电商发展体系建设需要,依托沧源佤族自治县大力发展佤族生态文化旅游业的优势,在县内旅游景点和特色产业发展较好的行政村,依托现有生产销售实体,布局建设12个农村电商产品购销点,构建沧源县农村电子商务产品线下购销体系。购销点主要负责电商上行农特产品集中收购和电商下行产品展销。通过建设农村电商产品购销体系,保证电商上行农特产品货源,扩大电商下行产品的知名度,扩大电商下行产品销售量。计划使用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投入,预计投资170万元。

  以上六项共计资金45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沧源佤族自治县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提高中央资金示范作用,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扶贫办为成员的沧源佤族自治县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投资使用相关事宜的研究决策,项目运转情况和资金规范使用的审核把关等。

  (二)强化过程管理。我县于2019年2月23日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沧财联发〔2019〕39号),此实施方案将严格按照该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继续加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决策过程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项目跟着方案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阶段任务要求,层层分解下达相关部门承担工作任务,明晰完成时限。并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督办考核,倒逼各项工作推进和按期报送信息,确保创建示范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四)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等媒体平台,加强对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宣传和推介。加强对各级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他们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互联网+”意识。举办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树立电商优秀创业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