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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沧源佤族自治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作者:张元建    时间:2023-12-29 17:08  点击:[]

市政府:

2023年,沧源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深入贯彻落实《沧源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沧源自治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沧源自治县始终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第一议题”“第一政治要件”抓紧抓实,先后组织召开政府党组会议16次、常务会13次、全体会议1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任务。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真正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审议全面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要点,听取“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有序推动法治沧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协调督办考评工作制度,加大对各乡镇、县级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力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制度、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2023年度法治督察,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地督察,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要求报告《沧源自治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抓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书面)的整改落实。

(三)聚焦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流程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前法律审查,认真开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防止了违法行政行为。至今,审核确认并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25个,公布修改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并实现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先行审查。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面向市场采购1家律师事务所(云南博川律师事务所),全面落实“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注重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的重要作用,政府法律顾问为县级部门和乡镇修改审查合同223份,规范性文件审查20余份,纠纷调解100余次,修改、审查合同、参加各类会议80余次。三是突出抓好权力清单梳理。围绕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编制《沧源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认真开展赋权专项培训。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政策导向融入具体案件中。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释法说理,促使345人真诚悔罪、认罪认罚,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抗、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二是聚焦人民调解多方联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成效显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非诉机制“三调联动”,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958件,调处931件,调处成功922件,调解成功率99%,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5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4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5件6人次,指派6名人民监督员开展人民监督工作10次,运用“云智调”进行调解,利用APP完成案件录入901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6件,解答咨询462人次,代书110份。三是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印发《沧源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八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快速执结拖欠企业债务125件,完成“双停企业”处置3个,审结破产案件2件,为16家企业发展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动态调整政府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完成承接、指派事项1212项,“一窗分类受理”率达93.96%,“网上可办”率达99.67%,“最多跑一次”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3.48%,承诺时限平均压缩率为78.33%;全县统一“好差评”系统好评率达100%。四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检查2次,抽取100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4批36场278人,通过率76.3%。全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586人。开展行政执法线上线下培训会8场次496人,组织全县年度综合执法培训4场次1060人。五是重视“府院结合”,规范行政执法。积极探索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社会治理效能,发挥行政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协调监督作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六是发挥行政复议应诉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受理3件、当事人撤回申请1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件。七是聚焦“两类”人员教育帮扶,筑牢特殊人群监管防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及安置帮教工作的相关规定,全面压实责任,规范执法流程,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五)瞄准重点靶向,“八五”普法落地见效。一是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充分提高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渗透力。组织法律工作者为民企提供法律服务25次,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为民企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建立“万所联万会”联系合作机制。抓好青少年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列入全县教育系统工作计划,全县中小学100%聘任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以案释法等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普法质效,以法律“六进+N”和“普法强基法治走边关佤山行活动”为契机,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制作群众喜闻乐见普法视频8期,开展各类法治宣传959场(次)18万人次。县级挂帅包保领导到乡(镇)、村(社区)检查督导普法工作209次,县级专项普法工作队下沉乡(镇)、勐省农场社区管委会开展督导检查普法工作467次1996人次。二是有序推进基层依法治理。选拔培育“法律明白人”475名,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89场,受训人数2.1万人次。开展“法律明白人”推荐活动,勐董镇龙乃村赵爱军支书参加全国优秀“法律明白人”活动评选,勐角民族乡控井村肖芳支书入围云南“十优”法律明白人。2个基层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完成班鸽村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班老乡法治文化阵地示范项目建设。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完成26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3个沿边村(社区)实现全覆盖。

(六)突出法治为民,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履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和调研工作。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35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81件。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以“反腐、改革、法治、发展”为目标,严格依法文明审计,实行审计全覆盖,增强各单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四是推进信息公开实现阳光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2023年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65条。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沧源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比较滞后,行政机关能力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法治人才缺乏,基层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弱,严重制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三是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四是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到位,“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够彻底,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有待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亟待提高。五是行政复议的“后半篇”文章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要求,县级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可采取新增、调剂等方式合理调配编制资源。但目前我县行政复议仅有一名工作人员,没有达到上级的要求。六是按照省司法厅到2025年全省所有县级要全面建成“功能设置科学合理、装备设施配套齐全、工作队伍健全稳定、智慧融合深入应用、管理运行规范有序”的智慧矫正中心要求。我县因建设场地没有得到落实,未能推进智慧矫正中心规范建设。

三、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充实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的中共沧源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二是强化统筹谋划,专题研究部署。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务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今年以来,分别听取《沧源自治县“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报告》《沧源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报告》《沧源自治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情况报告》《沧源自治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情况报告》《沧源自治县开展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等重点工作情况,分析并解决存在问题,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法治建设工作经费257.8万元,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三是抓“关键少数”,充分认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性。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增强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2023年以来,政府常务会和政府党组会先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学习14次750余人次。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场次14人,组织宪法集中宣誓97人次,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明显提升。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沧源自治县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沧源建设“三个示范区”、奋力开启现代化建设法治强县新征程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正视差距,找准短板,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度落实,切实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发挥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党政负责人年度述法机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统筹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清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依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强化清单动态管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着力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减少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大对公职律师的激励与考核,落实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保障公职律师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安边稳边、电信网络诈骗、反恐禁毒、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培训,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稳妥有序推进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权限。抓实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纠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五)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结合“八五”普法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公务员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着力营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坚持传统宣传模式与新媒体运用充分结合,坚持普法教育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同严格执法相结合,充分利用好“三微一抖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创作法治宣传作品,营造普法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和积极性。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近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建设,持续加强“云智调”系统运用,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国全省和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核工作。

(六)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高为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的能力,加强理想信念,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顺应改革发展,加强治规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队伍,以改革促进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