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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标题 关于乡(镇)新录用人员转任(调动)最低服务年限认定标准的咨询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3-08-03
联系人姓名 沙**
身份证号 5335**************
手机 137****1963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任(调动)管理办法(试行)》沧组联发〔2023〕3号中乡(镇)新录用人员必须在本县乡(镇)最低服务年限 5 年,未满 5 年的,不得转任或调动(含公开遴选)到县外及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乡(镇)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执行的标准是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算,还是历年来乡(镇)新录用人员均按最低服务年限5年执行。
回复人名称 cxy
回复时间 2023-08-06
回复内容 沙少卿同志:
您在官网中留言咨询:“《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任(调动)管理办法(试行)》(沧组联发〔2023〕3号)中乡(镇)新录用人员必须在本县乡(镇)最低服务年限 5 年,未满 5 年的,不得转任或调动(含公开遴选)到县外及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执行的标准是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算,还是历年来乡(镇)新录用人员均按最低服务年限5年执行。”的问题,现作如下解答: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云办通〔2015〕32号)文件规定:新招录、招聘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针对服务年限的计算问题,省人社厅也作了明确,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者的乡镇服务年限从新招聘到乡镇成为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开始计算。关于乡(镇)事业人员调动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规定自2015年云办通〔2015〕32号下发之日起执行。
感谢您的留言咨询和对留言工作的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县人社局0883—712538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