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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071511251528872
标    题 咨询创业政策
姓    名 周**
固定电话 156******47
手    机 156****8147
邮    箱 2********6@qq.com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1年07月15日
信件内容 请问回沧源县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你好,沧源自治县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补贴政策主要有:
(一)外出务工奖补。对外出务工且连续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县外省内就业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外出务工奖补。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凭用人单位出具务工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报县(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拨付。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原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不再执行。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贫政策,优先给予创业培训;对已创业的贫困劳动力优先给予“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对已创业的贫困劳动力经营状况良好的可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提供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补贴。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贫困劳动力属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当地用人单位(不包含就业扶贫车间、财政供养机关事业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用人单位应提供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与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账户信息材料,到所属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四)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各县(区)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要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吸纳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按季度凭与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报酬支付凭证、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到所属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五)社会保险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和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规定办理了公益性岗位延长安置期限的人员可延长至安置期满外,其佘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标准由各州(市)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六)职业培训补贴。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五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每人每年可享受2次职业培训补贴,其余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根据培训类别和工种给300—1600元的培训补贴。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敬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7121779。
处理时间 2021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