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 信息详细
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080410332966506
标    题 咨询三轮电动车
姓    名 许**
固定电话 185******85
手    机 185****9785
邮    箱 1********9@qq.com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1年08月04日
信件内容 请问三轮电动车可以在沧源县城区骑行吗?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为更好的维护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区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塑造沧源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自2019年8月1日8时起,我县已在主城区范围内限行燃油三轮摩托车、油电混合三轮车、三轮电瓶车、新能源三轮车(以下简称三轮车),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行区域
广场路全线(民族中学岔路口至老看守所路口);广允路全线(街心花园至康乐红绿灯);1号路一段(勐董社区至广允路岔口):4号路一段(费达缅寺至广允路岔口)。
二、限行时段
限行时间为每天7:30至19:30
三、限行车型
燃油三轮摩托车、油电混合三轮车、三轮电瓶车、新能源三轮车。
处理时间 2021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