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80410332966506 | ||
标 题 | 咨询三轮电动车 | ||
姓 名 | 许** | ||
固定电话 | 185******85 | ||
手 机 | 185****9785 | ||
邮 箱 | 1********9@qq.com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8月04日 | ||
信件内容 | 请问三轮电动车可以在沧源县城区骑行吗?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为更好的维护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区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塑造沧源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自2019年8月1日8时起,我县已在主城区范围内限行燃油三轮摩托车、油电混合三轮车、三轮电瓶车、新能源三轮车(以下简称三轮车),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行区域 广场路全线(民族中学岔路口至老看守所路口);广允路全线(街心花园至康乐红绿灯);1号路一段(勐董社区至广允路岔口):4号路一段(费达缅寺至广允路岔口)。 二、限行时段 限行时间为每天7:30至19:30 三、限行车型 燃油三轮摩托车、油电混合三轮车、三轮电瓶车、新能源三轮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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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1年0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