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17 11:19:58 来源: 作者:
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载体,是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有效形式。沧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县人民政府授权的综合施政办事机构。中心于2007年7月成立,是沧源县“一站式”的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内容涉及行政审批、审核、登记、备案、管理服务、投诉等六个方面。
经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以下职能:
为国内、国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提供服务;为国内、国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咨询;为国内、国外公民投资者提供投资和政策咨询,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心实行“六公开”服务、“五制”办理的运行机制。
一、“六公开”服务
(一)服务内容公开;(二)办事程序公开;(三)申报材料公开;(四)承诺时限公开;(五)收费标准公开;(六)政策依据公开。
二、“五 制”办理
(一)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事项由中心各窗口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二)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涉及1-2个管理部门,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特殊事项,由受理窗口出具承诺书,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
(三)重要事项的联合办理制:重要事项由中心主持召开联审会议,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
(四)上报事项的指导办理制: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中心办公室督促各窗口认真负责、一包到底,在一定的时限内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指导办理。
(五)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管理规定的申办事项,不予受理的,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明确答复,并填写退回通知书交服务对象。
中心施行“五制”办理,强化“五件”管理。
五件是指涉及办理审批事项中的五种办件:即办件、退回件、补办件、承诺件、联办件。
(一)即办件:是指审批程序简便,并且不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
即办件的管理:
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当场或当天直接办结。
(二)退回件: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退回件。
1.服务对象正式向窗口申请,其申报材料中的主件缺少。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经窗口初审,但项目内容不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管理规定的。
3.申报件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符合审批条件的。
退回件的管理:
1.服务对象提出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如能够当场或当天认定为退回件的,应当场或当天认定;如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决定的,可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议,但审议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天。
2.各窗口实行退回件登记制度,凡属退回件的按中心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表格建立台帐,并填写《沧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退回件通知书》,并将通知联交服务对象。
3.服务对象对退回件有异议的,有权持《退回件通知书》到中心办公室申请复核,由中心办公室会同项目管理部门予以复核裁定。
(三)补办件: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补办件。
1.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件,但未带来的。
2.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除主件外,其他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
3.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
补办件的管理:
1.补办件首先必须收件,并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沧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补办件通知书》,并将通知联交服务对象,《通知书》应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
2.补办件的办结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承诺件:是指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涉及1-2个管理部门,需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审批或现场踏勘的特殊申请事项。
承诺件的管理:
1.承诺件首先必须收件,并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沧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承诺件通知书》,并将通知联交服务对象,《通知书》应明确承诺办结时限。
2.承诺件受理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出具领件凭单交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在时限内凭单到指点地点领件和交费。
3.承诺件受理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承诺的时限和内容,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踏勘。
4.承诺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5.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承诺件,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办公室投诉。
(五)联办件:是指需由3个以上管理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联办件的管理:
1.联办件首先受理部门为牵头联办单位。
2.责任窗口受理联办件后,应立即将联办事项转告各相关窗口,牵头落实办理。
3.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联办件后,应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沧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联办件通知书》,并将通知联交服务对象。
4.有关窗口必须根据联办件的内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热情服务 公正文明信守承诺 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实施政务公开,开展优质服务,真诚接受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
地 址:沧源县政务服务中心(来希路旁
办公室电话(投诉):0883——7126783(传真)
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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